沙特医疗器械监管体系总览:SFDA 谁管什么、管到哪一步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沙特医疗器械与耗材的监管权集中在沙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一处,不存在与卫生部、商务部分权的安排。整套规则是一张四层金字塔:法律层为《医疗器械与耗材法》(Royal Decree No. M/54,伊历 1442/7/6,公历 2021-02-18);行政法规层为《医疗器械法实施条例》(SFDA 董事会决议 No. (3-29-1443),伊历 1443/2/19,对应公历 2021 年 9 月);强制要求层为 MDS-REQ 系列;指南层为 MDS-G 系列。中国厂商真正要处理的只有三个节点:企业侧资质(MDEL)、产品侧上市许可(MDMA)、以及 GHAD 与 Saudi-DI 中必须持续维护的数据。任何一份申报材料的论证链条都要按「法 → 条例 → REQ → G」自上而下引用,顺序颠倒会让答复站不住脚。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 / 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与要点 |
|---|---|---|---|
| 《医疗器械与耗材法》Law of Medical Devices and Supplies | Royal Decree No. M/54;伊历 1442/7/6 | 公历 2021-02-18;Umm Al-Qura 第 4872 期,2021-02-26 颁布 | Article 1:Establishment、Manufacturer、MDNR、Registration、License、Marketing Authorization、Circulation 等全套定义 |
| 《医疗器械法实施条例》Implementing Regul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Law | SFDA 董事会决议 No. (3-29-1443);伊历 1443/2/19 | 对应公历 2021 年 9 月(多份 SFDA 官方文件援引为 26 September 2021) | Article 3.1、10/7、10/8、10/29、10/30、14/1、16/1、16/2、20/2、20/5、28/1、28/2、30/1、30/2、31/1;MDMA 须载明签发日与失效日 |
|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Devices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 MDS-REQ1 V6.0;流水码 MDS-REQ-001-V6/211219 | 2021-12-19 | Article 4(含 Bundling);Annex (1)–(11),其中 Annex (15) 已由 MDS-G028 V1.0 取代 |
| Requirements for Licensing of Medical Devices Establishments | MDS-REQ9 V1.0 | 2022-07-31 | 企业许可条件(具体条款号未收录)[实务口径] |
| GHAD 统一电子系统上线与切换 | 无官方文号 | 2019 年 12 月上线;2022-09-27 完全替代旧系统 [实务口径] | MDS-G030 Step 1 表述为「SFDA E-Services portal」 |
#### 三、专业解读看点
##### 1. 为什么沙特把「器械」与「耗材」写进同一部法律
M/54 的全称是 Law of Medical Devices and Supplies,Article 1 分别定义了 Medical Device 与 Medical Supply,后者覆盖用于诊断、治疗、替代、支具或残疾情形的医用材料或产品,并明确包含医用气体。这意味着纱布、输液器这类低值耗材与植入式器械共享同一套上市许可逻辑,区别只在风险等级和文件深度,不在监管体系。国瑞中安在实务中看到的常见误判,是厂家按中国习惯把耗材当成「非器械」处理,结果在 GHAD 建账户时就选错了活动类型。反过来看,这种合一设计也有红利:一套 MDEL、一套 PMS 程序就能覆盖同一持证主体下的器械与耗材组合,不必像某些市场那样分头申请。
##### 2. SFDA 的两条抓手:管 Establishment,也管 Circulation
Article 1 把 Establishment 定义为从事医疗器械与耗材相关活动的法人,把 Circulation 定义为有偿或无偿提供器械或耗材,无论是分销还是使用。这两条定义构成了 SFDA 的管辖触发条件:只要在沙特境内有法人主体从事相关活动,或只要发生了提供行为,就落入管辖。对中国厂商的直接后果是——没有本地公司并不等于没有义务,因为没有 Establishment 就必须通过 AR(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落地;而展样、捐赠、科研试用这类「不收钱」的场景也不自动出局,是否豁免要看 MDS-REQ5 与 MDS-G011 的专门规定。相比之下,欧盟 MDR 用「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作为触发点,美国 FDA 用商业分销(commercial distribution)判断,沙特的 Circulation 定义在外延上更宽,把「使用」也写了进去。国瑞中安在项目排期上的一个具体建议是:把 MDEL、MDMA 与 Saudi-DI 三项的节点画进同一张时间表,因为三者的依赖方向并不一致——MDMA 需要企业资质或 AR 在前,Saudi-DI 的数据又要与 MDMA 的型号清单同步。串行排下来,中国厂商的实际上市周期通常由资质环节而非技术文件决定,这一点与国内市场「技术文件做完再补资质」的经验正好相反。
##### 3. 与中国 NMPA、欧盟 MDR 的对照:同一份技术文件要改几处
沙特技术文档(TF)的整体骨架与欧盟 MDR Annex II/III 高度同源,MDS-REQ1 的 Annex (3)(器械)与 Annex (4)(IVD)基本可以复用已有的 CE 技术文档,但有三处必须改写:一是 EPSP(Essential Principles of Safety and Performance)要按 MDS-REQ1 Annex (1)/(2) 的条目号逐条论证,不能沿用 MDR GSPR 的编号;二是面向非专业用户(lay user)的说明书与广告须提供阿拉伯文,面向专业用户可接受英文或阿拉伯文;三是标签要叠加沙特特定要求,例如《沙特建筑规范》(Saudi Building Code)第 401 部分关于电源电压、频率与导线绝缘层颜色的规定。有源设备厂商尤其容易在第三点上翻车:一台按 220V/50Hz 设计的产品照搬欧标铭牌,往往在审评阶段被要求补充说明。
法规金字塔四层的完整拆解参见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mds-req-vs-mds-g-hierarchy-04 ,申报入口的制度含义参见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ghad-electronic-portal-10 。
#### 四、实务建议
- 立项前先做一次体系映射:把拟申报产品清单逐条对应到 M/54 Article 1 的定义,确认每一项是 Medical Device 还是 Medical Supply,避免 GHAD 建户时活动类型选错。
- 建立本企业的「沙特法规四层索引表」,按法 → 条例 → REQ → G 四列登记,每次引用时记录版本号与版本日期,MDS-REQ1 当前为 V6.0 / 2021-12-19。
- 有源产品的电气参数提前与研发确认,按《沙特建筑规范》第 401 部分核对电压、频率与导线绝缘层颜色,铭牌与说明书同步修改。
- 说明书语言按用户类型分层:面向 lay user 的部分出具阿文版本,专业用户部分保留英文,并在技术文件中说明分层依据。
- 无沙特法人主体的厂商,应在提交 MDMA 前完成 AR 协议签署与公证认证,AR 须为位于沙特境内的法人(M/54 Article 1)。
- GHAD 与 Saudi-DI 中的数据责任人须明确到人:型号名称、GMDN 代码等字段由制造商或 AR 提交并维护,上市时新 UDI-DI 数据须已在库中。
- MDS-REQ9 的具体条款号与许可条件未在本次核验范围内取得,提交 MDEL 申请前须到 SFDA 官网下载该文现行版本核对(实务口径)。
####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拟申报产品属于 Medical Device 或 Medical Supply,并在 GHAD 中选对活动类型
- □ 已取得 M/54 与实施条例现行英文本,条款号引用可回溯
- □ 内部法规索引表已登记 MDS-REQ1 V6.0 / 2021-12-19 等文件的版本与版本日期
- □ 有源产品已核对《沙特建筑规范》第 401 部分的电源与导线要求
- □ 说明书语言分层结论已写入技术文件,lay user 部分已备阿文版
- □ AR 主体资格与书面授权链已确认(沙特境内法人)
- □ Saudi-DI 数据责任人已指定,UDI-DI 数据与 GHAD 一致
- □ MDEL 申请前已下载 MDS-REQ9 现行版本核对许可条件(实务口径)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我们为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境外合规服务,包括:欧盟 CE 认证(MDR/IVDR)、美国 FDA 注册(510(k)/De Novo/PMA)与代理人服务、英国 UKCA 及英国责任人(UKRP)、瑞士授权代表(CH-REP)、欧盟授权代表(EC-REP)、澳大利亚 TGA 注册与澳代(AR)、加拿大 MDL/MDEL、日本 PMDA 注册与 MAH、韩国 MFDS、东南亚(马来西亚 MDA、新加坡 HSA、印尼 Kemkes、越南 MOH、泰国 FDA)以及俄罗斯 RZN 注册等一站式注册服务。
同时提供 ISO 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辅导、MDSAP 审核辅导、技术文档撰写与重构、临床评价报告(CER)与性能评价报告(PER)编制、UDI 与各国家器械数据库的申报维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戒(vigilance)代理服务,以及境外授权代表变更与注册证转移服务。
国瑞中安已累计服务数百家中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出海注册,覆盖体外诊断(IVD)、有源设备、无菌耗材、植入器械、软件医疗器械(SaMD)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AIeMD)等品类。如您正在评估沙特或其他中东市场的准入路径,欢迎联系我们获取针对具体产品的注册策略。
联系邮箱:hito.lin@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基于截至上述核验日可获得的沙特食品和药品管理局(SFDA)公开法规文件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SFDA 的 MDS-REQ 与 MDS-G 系列文件会不定期升版,具体项目的合规判断请以 SFDA 官网(www.sfda.gov.sa)现行版本、公报公告及电子门户出具的文件为准。文中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从业经验或第三方公开资料整理所得,未经 SFDA 官方文件直接印证,使用前须另行核验。因依赖本文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及其后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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