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 许可的主体资格与法定义务清单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沙特的 AR(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在法律上有明确定义:AR 必须是位于沙特境内的法人,且必须取得境外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代表其实施《医疗器械与耗材法》及其实施条例。AR 许可是 SFDA 依 Law M/54 签发的 License,按制造商合同计数,实务口径费率为每份合同每年 2,600 沙特里亚尔(Saudi Riyal, SAR),另加 15% 增值税。AR 的义务不止于递交申请:MDS-REQ 11 V2.0 把 AR 与制造商、医疗机构放在同一义务序列,共同向 NCMDR 报告不良事件与投诉,报告时限分为 2 天、10 天、30 天三档,NCMDR 就调查跟进联系时须在 5 天内答复。国瑞中安在项目中把 AR 当作一条持续运行的合规通道来选择,而不是一次性盖章的供应商。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 / 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原文要点 |
|---|---|---|---|---|
| 《医疗器械与耗材法》Law of Medical Devices and Supplies | Royal Decree No. M/54,伊历 1442/7/6 | 2021-02-18(Umm Al-Qura 第 4872 期 2021-02-26 颁布) | Article 1(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License、Establishment 定义) | AR=位于沙特境内的法人,取得境外制造商书面授权,代表其实施本法及条例;License=SFDA 颁发的从事本法所辖任一活动的文件 |
| 《医疗器械法实施条例》Implementing Regulation | SFDA 董事会决议 No. (3-29-1443),伊历 1443/2/19 | 2021 年 9 月(多份 SFDA 文件援引为 2021-09-26) | Articles (10/29)、(10/30)、(14/1)、(16/1)、(16/2)、(20/2)、(20/5)、(28/1)、(28/2)、(30/1)、(30/2)、(31/1) | 再处理、二手器械转售出借捐赠、售后与维护、终末销毁等上市后义务条款 |
| MDS-REQ 9 Requirements for Licensing of Medical Devices Establishments | V1.0,流水码 MDS-REQ-009-V1/220731 | 2022-07-31 | 具体条号未逐条收录 [实务口径] | 医疗器械企业许可的条件与范围;核验动作:下载 MDS-REQ 9 现行版本,核对 AR 许可与企业许可章节的具体条号、条件清单与有效期规则 |
| MDS-REQ 11 Requirements for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of Medical Devices | V2.0,流水码 MDS-REQ-011-V2/230323 | 2023-03-23 | 第 1 节范围第 1 项、第 3 项;报告时限段;调查与最终报告时限段 | 制造商、AR 与医疗机构须向 NCMDR 报告任何不良事件与投诉;须指定 SFDA 对接负责人;须建立追踪系统与书面化程序 |
| AR 许可费率 | 未见官方费率表文号 [实务口径] | 未见官方公布日期 [实务口径] | 无条款号 [实务口径] | 每份合同每年 2,600 沙特里亚尔(SAR),另加 15% 增值税;核验动作:以 GHAD 门户或 SFDA 账单系统出具的发票金额为准 |
#### 三、专业解读看点
1. 「境内法人」与「书面授权」是两个独立要件
Law M/54 Article 1 的定义把两个要件并列写死。前半句解决管辖权问题:SFDA 需要一个境内可送达、可检查、可追责的对象;后半句解决授权真实性与边界问题:境外制造商必须明确写出授权谁、授权做什么。实务里最常见的是只做半边——授权书由境外贸易公司而非法人本体签署,或境内主体虽有营业执照,商事登记的经营活动却没有覆盖医疗器械相关活动。国瑞中安在复核项目时通常先核这两份文件:境内法人的商事登记与 SFDA Establishment Number 的一致性,以及授权书的签署主体、授权范围与有效期。走信赖路径(MDS-G030 V1.0)的项目同样绕不开这一步,因为信赖路径压缩的是审评时限,不是主体资格。
2. AR 许可按合同计数,不是「一张证通吃」
费率的计费单位是「每份合同每年」(实务口径 2,600 沙特里亚尔(SAR)每份合同每年,另加 15% 增值税),这个单位本身就说明了制度假设:一家境外制造商对应一份 AR 合同、一份 AR 许可。集团下若有若干独立法人各自持有 MDMA,就要分别签授权、分别取得许可、分别缴费。反过来,一家境内 AR 可以同时服务多家境外制造商,但每家须有独立授权文件与独立许可记录。另有来源称许可有效期可选 1 至 10 年(实务口径),这个选项直接影响多年期成本测算:按年缴与一次性买长期限,现金流形状完全不同。可选期限与费率以 GHAD 门户出具的账单为准。
3. AR 的义务在上市后才真正开始
MDS-REQ 11 V2.0 对 AR 的要求是可执行的:向 NCMDR 报告不良事件与投诉并跟进调查、应 SFDA 要求追溯器械、建立记录供应与配送信息的追踪系统、把事件跟进程序书面化、指定 SFDA 对接负责人。时限写得很硬:构成严重公共健康威胁的 2 天内;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或促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 10 天内;其余 30 天内;NCMDR 就调查跟进联系时须在 5 天内答复;调查与最终报告分 15 天、30 天、60 天三档。这意味着 AR 是沙特境内的事实责任人,签署协议前必须把不良事件的分工、时限担当方、报告账号归属写清楚。
4. 与其他市场的对照
EU MDR 下的 EC-REP 长期被当作名义责任人,MDR 实施后责任被显著加重;英国 UKRP、瑞士 CH-REP 也是同类设计。沙特的差别在于,AR 的义务被写进 MDS-REQ 11 的具体条款并配了报告时限,且与 NCMDR、Saudi Vigilance 两条通道直接挂钩,还需要单独申请许可、单独缴费。澳大利亚的 AR(sponsor)则以把器械纳入 ARTG 登记为核心义务。对中国厂商而言,若已有欧盟 EC-REP 经验,沙特的主要增量是「主体要单独许可、费用要单独缴、上市后要单独对接」,不能复用同一份协议文本。
AR 在上市后监督体系中的完整义务,可与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post-market-surveillance-ncmdr-and-saudi-vigilance-41 对照阅读;授权代表的更换与 MDMA 证书归属问题,见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authorized-representative-transfer-and-mdma-change-33 。
#### 四、实务建议
- 核境内主体资格:确认拟任 AR 为沙特境内法人,商事登记的经营活动覆盖医疗器械相关活动,并核对其 SFDA Establishment Number 与登记信息一致。
- 授权书要素清单:由境外制造商法人本体签署,写明器械范围、授权事项、生效日与终止条件、争议处理、终止后的资料交接安排。
- 逐份合同建台账:按 MDS-REQ 9 在 GHAD 提交 AR 许可申请,台账记录合同号、许可号、有效期、缴费凭证与续费提醒日。
- 走缴费通道:按 GHAD 账单金额经 SADAD 缴纳(含 15% 增值税),留存回执并与合同号对应归档。
- 上市后接口写入协议:约定 NCMDR 报告的分工、2/10/30 天时限的内部触发机制、5 天答复责任人,以及调查档案的保存与移交。
- 指定并备份对接人:AR 指定 SFDA 对接负责人,制造商保留备用联系人;人员变动须书面更新并在 GHAD 同步。
- 年度复核:每年核对一次 AR 许可有效期与合同期限是否对齐,避免许可过期卡住 MDMA 变更或续期流程。
- 不确定先问官方:SFDA 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呼叫中心 19999、邮箱 md.rs@sfda.gov.sa,答复留档作为项目依据。
#### 五、核验清单
- □ 拟任 AR 为沙特境内法人,商事登记含医疗器械相关活动
- □ 境外制造商法人本体签署的书面授权书已取得,授权范围与器械清单匹配
- □ AR 许可已按 MDS-REQ 9 在 GHAD 提交并取得许可号
- □ 许可费按 2,600 沙特里亚尔(SAR)/每份合同/每年测算(实务口径),另计 15% 增值税
- □ SADAD 缴费回执已归档,金额与 GHAD 账单一致
- □ AR 与制造商的不良事件报告分工、时限与联系人已书面化
- □ AR 已指定 SFDA 对接负责人,制造商有备份联系人
- □ 上市后程序文件已书面化,涵盖追溯、追踪系统与事件跟进
- □ AR 许可有效期与授权书有效期已对齐,续费提醒已设定
- □ 已到 SFDA 官网核对 MDS-REQ 9 与 MDS-REQ 11 的现行版本号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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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供 ISO 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辅导、MDSAP 审核辅导、技术文档撰写与重构、临床评价报告(CER)与性能评价报告(PER)编制、UDI 与各国家器械数据库的申报维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戒(vigilance)代理服务,以及境外授权代表变更与注册证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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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hito.lin@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基于截至上述核验日可获得的沙特食品和药品管理局(SFDA)公开法规文件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SFDA 的 MDS-REQ 与 MDS-G 系列文件会不定期升版,具体项目的合规判断请以 SFDA 官网(www.sfda.gov.sa)现行版本、公报公告及电子门户出具的文件为准。文中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从业经验或第三方公开资料整理所得,未经 SFDA 官方文件直接印证,使用前须另行核验。因依赖本文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及其后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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