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进口:MD11-2025/26 的适用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SAHPRA 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发布《个人自用医疗器械进口申请》通讯(MD11-2025/26),就个人自用目的进口医疗器械的申请作出规范。该通讯针对的是「个人自用」这一特定情形,与商业进口分属不同通道——商业进口仍须以有效机构许可为前提(Regulation 3、Act 101 of 1965 Section 22C(1)(b))。企业不应把个人自用通道用于任何商业供货安排。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SAHPRA《个人自用医疗器械进口申请》MD11-2025/262026 年 3 月 25 日全文(适用情形、申请材料与程序)
《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法规》Government Gazette No. 40480, Notice No. 15152016 年 12 月 9 日刊登Regulation 3(进口);Regulation 5(许可)
《药品及相关物质法》Act No. 101 of 19651965 年制定并公布,历经修订;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Section 22C(1)(b)(机构许可);Section 14
SAHPRA 医疗器械部门页SAHPRA 官方网站公布现行版本,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Licensing」段(商业进口须持有效许可)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南非为「个人自用」单列通讯,说明该情形确实存在制度需求。 这类通道通常服务于患者自带器械入境、个人携带的家用器械、或跨境就医场景。制度价值在于避免因缺乏商业主体而使患者无法获得必要器械——它与商业进口是并列而非替代关系。

看点二:与澳门「5,000 澳门元个人自用豁免」相比,南非走的是「申请制」而非「金额豁免制」。 澳门的表述是「个人自用且价值不超过 5,000 澳门元的第 I、IIa 类器械免进口准照」,属法定豁免;南非则由 SAHPRA 以通讯形式规定如何申请。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限定于个人自用,且都不适用于商业分销。

看点三:商业进口的门槛并未因该通讯而降低。 商业进口仍须持有含进口权限的有效机构许可,并按 Regulation 3 办理。任何以「个人自用」名义分批进口后转作商业销售的安排,都构成绕过许可制度,风险等级远高于正常申请。

看点四:授权代表制度在个人自用通道中不适用,但在商业通道中是强制的。 个人自用申请由个人提出;而商业进口主体必须任命居住于南非的自然人作为授权代表,且每个场所一名。这条差异是判断某笔进口属于哪一通道的实用标尺。

看点五:个人自用进口的器械仍受安全要求约束。 即便走个人自用通道,器械本身仍须符合 Act 101 of 1965 项下的器械要求。实务口径:涉及辐射发射、植入或高风险类别的器械,个人自用通道未必适用,应在申请前与 SAHPRA 确认。

四、实务建议

  1. 严格区分个人自用与商业进口:不得混用通道。
  2. 按 MD11-2025/26 准备个人自用申请材料:以通讯现行版本为准。
  3. 商业供货一律走机构许可路径:不得以个人自用分批规避。
  4. 高风险品类申请前先确认适用性:辐射、植入、Class C/D。
  5. 保留申请与批准记录:供后续可能的核查。
  6. 向报关行说明两类通道的差异:避免申报口径错误。

五、核验清单

  • □ 已取得 MD11-2025/26(2026-03-25)现行文本
  • □ 已判定本次进口属个人自用还是商业用途
  • □ 商业进口已确认持有含进口权限的有效机构许可
  • □ 个人自用申请未用于任何商业供货安排
  • □ 高风险品类已事先与 SAHPRA 确认适用性(实务口径)
  • □ 申请与批准记录已留存
  • □ 报关行已就两类通道的差异完成说明
  • □ 已确认个人自用通道不替代授权代表义务(商业场景)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述法规、指引与生效日期,均以上文「法规依据」所列官方来源在该日的公布内容为限;官方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 南非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南非卫生产品监管局(SAHPRA)的医疗器械机构许可(MDEL)申请与产品注册准备,包括授权代表(AR)方案设计、ISO 13485 认证路径规划与 CAB 选择、GMDN 编码与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以及警戒与不良事件通报机制搭建。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Class A/B/C/D)、机构许可申请与续期、依赖路径论证、技术文档与基本原则符合性论证、标签与说明书本地化(英文)、上市后警戒与年度合规信息提交支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个人自用进口的要求以 MD11-2025/26、Notice No. 1515 Regulation 3 及南非卫生产品监管局(SAHPRA)的现行规定为准;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南非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南非 SAHPRA、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