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制造与场所注册:2025 草案第 46 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尼日利亚对本地制造与进口器械的注册流程主体一致,但样品路径不同:

  • 进口器械:申请人自行向 VBM-R&RA 递交样品(VBM-R&RA-GDL-001-01 §8.1);
  • 本地制造器械:样品由 DER(药物评价与研究部,Directorate of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抽取(§8.2)。

2025 草案则在 Part 4 注册编中新增 §46 Registration of Establishment(场所注册)——将”场所”作为独立注册对象。草案未刊宪,但方向明确:尼日利亚正在把”产品注册”与”场所注册”拆成两条线。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NAFDAC 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ncluding In Vitro Diagnostics (IVDs) and Related ProductsVBM-R&RA-GDL-001-01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8.1(进口器械自行送样)、§8.2(本地制造由 DER 抽样)
NAFDAC 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mported and Locally Manufactured) in NigeriaR&R-GDL-008-022024 年 5 月 3 日生效§5.0–§5.1(GMP 步骤)、§7.0–§7.1.4(实验室分析)
NAFDAC 医疗器械 GMP 指南 2024DER-GDL-025-002024 年 11 月 11 日生效全文(本地制造质量体系要求)
NAFDAC Medical Devices, including In-vitro Diagnostics and Related Products Regulations, 2025(草案)无(草案,未刊宪)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布§46(场所注册)、§17–§31(制造,草案)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样品路径的分叉点是”谁把样品送到实验室”。

进口器械由申请人自行递交样品给 VBM-R&RA;本地制造器械的样品由 DER 抽取。这个差异看似是流程细节,实则影响排期控制权:进口器械的送样时间企业可自主安排;本地制造的抽样需与 DER 协调,企业是被动方。

看点二:本地制造的 GMP 审查是”境内可及”的,风险与机会并存。

R&R-GDL-008-02 §5.0–§5.1 把 GMP 作为注册流程的第一步。对本地制造而言,这意味着NAFDAC 可以实地检查——境外制造商的境外检查往往难以成行,本地工厂则必然被查。这既是合规压力,也是相对进口产品的响应速度优势。

看点三:§46 场所注册若刊宪,将改变”一厂多品”的合规结构。

产品注册是逐个产品发证;场所注册是对场所本身发证。若 §46 落地,本地工厂需先取得场所注册,再谈产品注册——类似于中国的生产许可证与产品注册证的双证结构。这对计划在尼日利亚设厂的中国企业是重大前置事项。

看点四:草案 Part 3 制造编(§17–§31)与场所注册是一套。

§46 不是孤立条款,它与 Part 3 的 §18 质量体系、§22 设计控制、§23 确认与验证、§27 QA/QC、§30 质量审计、§31 不符合 GMP 的处理构成完整闭环。现行层面可先用 DER-GDL-025-00 建体系,草案刊宪后自然衔接。

看点五:本地制造的 IVD 需特别注意分析性能的本地验证。

VBM-R&RA-GDL-005-01 第 3 章要求分析性能与其他证据,且研究须包含实际结果而非仅”通过/不通过”、无效检测数量、照片与第三方合同副本。本地制造的 IVD 在本地人群、本地气候条件下的性能数据是审评重点,也是相对进口产品的优势。

四、实务建议

  1. 本地制造项目提前与 DER 协调抽样时间,把抽样节点纳入项目排期。
  2. 用 DER-GDL-025-00 先建 QMS,并对照草案 §17–§31 预补设计控制、质量审计等要素。
  3. 规划设厂的企业把 §46 场所注册列为前置事项,在投资决策阶段即评估。
  4. 本地制造 IVD 准备本地人群与气候条件下的分析性能数据。
  5. 样品随附资料按 §7.0–§7.1.4 备齐:申请函、缴费证明、CoA、送审凭证。
  6. 跟踪 §46 刊宪进展,刊宪后第一时间评估现有场所的过渡安排。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样品路径:进口自行送样/本地由 DER 抽样(§8.1–§8.2)。
  • □ 与 DER 的抽样时间已协调并纳入排期。
  • □ QMS 已按 DER-GDL-025-00 建立并对照草案 §17–§31 预补。
  • □ §46 场所注册已列为设厂项目的前置评估事项(草案)。
  • □ 本地制造 IVD 的本地性能数据已准备。
  • □ 样品随附资料已按 §7.0–§7.1.4 备齐。
  • □ §46 刊宪跟踪机制已建立。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件所引内容均比对 NAFDAC 官方指南(VBM-R&RA-GDL-001-01 §8.1–§8.2,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R&R-GDL-008-02 §5.0–§5.1、§7.0–§7.1.4,2024 年 5 月 3 日生效;VBM-R&RA-GDL-005-01 第 3 章,2025 年 3 月 17 日生效)与 GMP 指南(DER-GDL-025-00,2024 年 11 月 11 日生效);2025 草案 §46 与 §17–§31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布、尚未刊宪,仅作监管方向参考。

  • 尼日利亚本地资源:可协调本地持牌进口主体与授权代表资源,覆盖 NAPAMS 线上递交、档案筛查许可对接、进口许可、样品递送与实验室分析配合。
  • 服务能力:分类判定、注册路径选择、技术文档(IMDRF ToC)编写、CMFS 与公证认证办理、GMP 与境外检查准备、广告许可、警戒与 PMS 报告、变更管理与续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与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替代 NAFDAC 的个案答复或书面确认。具体产品的分类、路径与资料要求,以 NAFDAC 现行有效文本及其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授权代表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南非 SAHPRA、埃塞俄比亚 EFDA、埃及 EDA、肯尼亚 PPB、坦桑尼亚 TMDA、尼日利亚 NAFDAC、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外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从产品分类、技术文档编写、上市申报到本地授权代表、上市后警戒与合规维护的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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