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 证书核验:NANDO 查询与欧盟 2023/607 的应对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埃及对 CE 证书的核验有两条并行的线:第一条是证书本身的核验——公告机构是否为经认可的机构(以欧盟 NANDO 数据库为准),以及 CE 证书的附件路径是否与分类匹配(I 类无菌/IIa/IIb/III 各有规定组合);第二条是过渡期适用性的核验——受欧盟 REGULATION (EU) 2023/607 过渡期安排影响的器械,须按 EDREX: NP.CAMD.003 Version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发布并生效)提交法定制造商信函与公告机构信函,以及成员国主管机关替代 CFS 的函件或有效自由销售证明(后者仅进口适用)。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各类医疗器械进口批准签发监管指南EDREX: GL.CAMD.007 Version 22025 年 9 月第 9 节(NANDO 与 CE 附件组合)
欧洲议会决定(MDR/IVDR 过渡宽限期)执行机制·申请人须知EDREX: NP.CAMD.003 Version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同日生效)「First」项(器械与设备)
欧洲议会决定(MDR/IVDR 过渡宽限期)执行机制·申请人须知EDREX: NP.CAMD.003 Version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同日生效)「Secondly」项(体外诊断)
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条例(MDR/IVDR 过渡期修订)Regulation (EU) 2023/6072023 年 3 月第 1 条(过渡期条款修订)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NANDO 是埃及官方指定的公告机构核验入口,不是参考工具。

GL.CAMD.007 第 9 节在「经认可的公告机构」项下直接注明:经认可公告机构名单见 NANDO 网站(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企业在提交前应自行核一次公告机构编号与状态,因为证书上印的机构编号若已撤换或缩减范围,会直接产生补正。

看点二:CE 附件组合按分类递进,证书版本要与分类对得上。

第 9 节列出的组合为:I 类无菌——CE(附录 V 或附录 II.3);IIa——CE(附录 V 或附录 II.3);IIb——CE 附录 II.3,或 CE 附录 V + CE 附录 III;III——CE 附录 II 第 3 节 + CE 附录 II 第 4 节,或 CE 附录 III + CE 附录 V。指南同时要求 CE 证书载明证书范围(所提交产品的类别/族)、证书编号、签发日期与有效期。

看点三:NP.CAMD.003 的适用对象有精确的日期与证书边界。

「First」项适用于: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之间签发、且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有效、未被撤销的质量证书,依据 93/42/EEC(器械指令)或 90/385/EEC(有源植入器械指令)。这一定义非常技术化:证书必须同时满足「签发窗口」与「2021-05-26 有效」两个条件,缺一不适用。

看点四:公告机构信函有一条「签发时点」的替代规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NP.CAMD.003「First」项规定:对于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有效、但在 2023 年 3 月 20 日之前已到期的质量证书,可提交公告机构出具的说明宽限期适用的信函,前提是该信函的签发日期早于质量证书到期日;或在二者不可得时,提交原产国主管机关出具的函件,说明已依条例第 59(1) 条作出适用符合性评定程序的豁免,或已依第 97(1) 条要求制造商执行适用程序。

看点五:IVD 的要求与器械不同,只需制造商一封信。

「Secondly」项针对 IVD:依 98/79/EC 指令在 2022 年 5 月 26 日之前签发的质量证书,法定制造商须提交一份信函,声明产品设计与预期用途未发生重大变更。也就是说,IVD 路径不要求公告机构信函。

看点六:EDREX 官方文本中把 2023/607 的月份印为「March 2030」,属原文排印错误。

EDA 发布的 NP.CAMD.003 标题中出现「REGULATION (EU) 2023/607 of March 2030」字样,而欧盟官方文本与 EDA 正文均指 2023 年 3 月。企业在引用该须知时应以条例本身(EUR-Lex CELEX:32023R0607)为准,避免把排印年份写入卷宗。

看点七:延展信函中提及的变更,还有一套专门的处理机制。

EDA 另就「公告机构延展信函中提及、但未记载于器械注册许可的变更」发布了处理机制,把变更分为三类:须在变更发生前或发生后立即提交变更部门的(变更或增删代码、法定工厂名称或地址变更、增列法定工厂、器械描述等);须在依 EU 2017/745 取得质量证书后立即申请的(分类升降、设计或预期用途重大变更);以及无须申请变更部门的(变更商品名,但须以新商品名注册且在换发注册通知后方可交易)。持延展信函的企业应同步核对这套机制。(实务口径:该机制的当期版本与文件编号须以 EDA 官网「Notice to applicant」栏目核对。)

四、实务建议

  1. 提交前先查 NANDO:核公告机构编号与认可状态。
  2. 按分类核 CE 附件组合:不要只看证书有无,要看附件路径。
  3. 判断是否落入 NP.CAMD.003 适用范围:核「2017-05-25 至 2021-05-26 签发」+「2021-05-26 有效」两个条件。
  4. 证书已过期的,核公告机构信函的签发时点:须早于质量证书到期日。
  5. IVD 只备制造商一封信:声明设计与预期用途无重大变更。
  6. 延展信函中提及的变更另行处理:按三类机制分别判断是否须走变更部门。
  7. 引用条例时以 EUR-Lex 原文为准:不要照抄 EDA 文件中的排印年份。

五、核验清单

  • □ 公告机构已在 NANDO 数据库核验
  • □ CE 证书附件路径已按分类核对(I 类无菌/IIa/IIb/III)
  • □ CE 证书已载明范围、编号、签发日期与有效期
  • □ 已判断是否适用 NP.CAMD.003(2021-05-26 有效且未被撤销)
  • □ 制造商信函与公告机构信函已备齐(器械类)
  • □ 成员国主管机关函或有效 FSC 已备齐(进口适用)
  • □ IVD 已备制造商「无重大变更」声明函
  • □ 延展信函中提及的变更已按三类机制分别处理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列 CE 核验要求以 EDREX: GL.CAMD.007 Version 2 第 9 节为准;2023/607 过渡期执行机制以 EDREX: NP.CAMD.003 Version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发布并生效)与 EUR-Lex CELEX:32023R0607 为准。

  • 埃及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埃及药品管理局(EDA)的医疗器械注册、进口批准与变更申请,包括注册申请人(进口公司/本地工厂/科学办公室)方案设计、科学委员会评估准备、参考国自由销售证明取证路径论证、阿拉伯语标签与说明书本地化,以及警戒体系与定期报告搭建。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器械 Class I–III/IVD Class A–D)、注册与再注册、系统注册与打包注册适用判定、变更三分类判定、进口批准与年度进口计划、警戒报告与现场安全纠正措施支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欧盟过渡期政策与 EDA 执行机制可能调整,以当期官方文本为准;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南非 SAHPRA、埃塞俄比亚 EFDA、埃及 EDA、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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