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性能研究附加要求:第 58 条与附件 XIV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第 58 条在第 57 条一般要求之上对特定性能研究施加附加要求,主要指向介入性临床性能研究及其他对受试者存在风险的研究,具体要求规定在附件 XIV。与第 57 条的关系是:第 57 条是所有性能研究的底线,第 58 条只在其之上加码,不替代。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号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6(IVDR)第 58 条(特定性能研究的附加要求);第 57 条(一般要求)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EUR-Lex
同上附件 XIV(介入性临床性能研究及其他特定性能研究);第 4.1 节(PRRC 须出具的声明)2017-04-05EUR-Lex
同上第 59–65 条(知情同意、无能力受试者、未成年人、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国家附加措施、紧急情况、损害赔偿)2017-04-05EUR-Lex
同上第 15(3)(e) 条(PRRC 须就此类研究出具附件 XIV 第 4.1 节声明)2017-04-05EUR-Lex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判断起点是「研究是否改变临床管理决策」。

介入性临床性能研究的特征在于研究结果会影响受试者的临床管理(而非仅用于评估器械性能),因此对受试者构成额外风险。第 58 条与附件 XIV 针对的正是这类情形;仅使用剩余样本、不改变临床决策的研究通常不进入第 58 条的范围。

看点二:第 59–65 条是与第 58 条配套的受试者保护群。

第 59 条知情同意、第 60 条无能力受试者、第 61 条未成年人、第 62 条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第 63 条成员国附加措施、第 64 条紧急情况下的研究、第 65 条损害赔偿,共同构成受试者保护的法定清单。研究方案与知情同意书须逐条对照。

看点三:PRRC 的一项法定职责就落在这里。

第 15(3)(e) 条把「对介入性临床性能研究或其他对受试者存在风险的性能研究,出具附件 XIV 第 4.1 节所要求的声明」列为 PRRC 的最低职责之一。没有 PRRC 的书面声明,该类研究在合规链条上是断的。

看点四:第 76 条把研究期间的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制度化。

第 76 条要求记录并报告性能研究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它与上市后第 82 条警戒报告是两套机制:研究对象、报告路径与表格不同,但数据源可以在企业内部统一管理。

四、实务建议

  1. 研究立项阶段先做「第 58 条适用性判定」:研究是否介入、结果是否影响临床管理决策。
  2. 适用第 58 条的,按附件 XIV 建立文件包,并把第 59–65 条拆成逐项检查表。
  3. 由 PRRC 出具附件 XIV 第 4.1 节声明,并入档(第 15(3)(e) 条)。
  4. 建立研究期间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报告流程(第 76 条),与上市后警戒流程区分但共享数据源。
  5. 第 66、67 条的申请与成员国评估按介入性研究的标准准备材料,周期按季度估算(实务口径)。

五、核验清单

  • □ 已完成第 58 条适用性判定(是否介入性/是否影响临床决策)
  • □ 附件 XIV 文件包已建立
  • □ 第 59–65 条受试者保护要求已逐项落实到知情同意书与研究方案
  • □ PRRC 已出具附件 XIV 第 4.1 节声明(第 15(3)(e) 条)
  • □ 研究期间不良事件记录与报告流程已建立(第 76 条)
  • □ 第 66、67 条申请与评估周期已排入项目计划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所引法规为 Regulation (EU) 2017/746(OJ L 117, 5.5.2017, p. 176;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第 15(3)(e) 条、第 57 条、第 58 条、第 59–65 条、第 66、67、76 条及附件 XIV。文中「周期按季度估算」为实务口径,已在文中标注。以 EUR-Lex 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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