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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免临床”目录扩容:医疗器械注册再提速

📅 2025年04月13日 📂 行业洞察 ✍️ Grzan

5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通告〔2025〕第19号)。此次更新,是在《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框架下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对行业注册实践具有直接影响。

目录在延续“成熟产品、风险可控”管理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免临床评价的产品范围,并对部分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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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目录延续了“风险可控、经验充分”的基本原则,扩大了适用范围,进一步推动了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企业而言,此次更新不仅意味着注册流程的进一步优化,也为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上市节奏带来了直接利好。

关注点一:六大类器械整体豁免

文件明确,无源手术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眼科器械、妇产科与辅助生殖器械等六大类Ⅱ类无源产品,在产品已具备等同性、材料成熟、用途明确等前提下,可整体豁免临床评价要求。

这类产品多为临床使用历史长、技术路线清晰、风险水平稳定的传统器械,豁免政策将有效减少注册环节负担,提升市场响应效率。

关注点二:新增产品品类明确豁免边界

此次目录还新增了多个具体产品条目,如“一次性使用鼻腔内照射光纤头”“高频电灼器”“等离子手术电极”等。对于这些产品,通告对其技术原理、结构组成、使用范围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明确指出:使用新材料、新结构、新作用

理、药械组合属性的产品不适用豁免情形。

这意味着企业在实际判断时,需严格对照产品分类编码和通告描述,确保拟注册产品不落入排除项。

关注点三:“免临床”不等于“无资料”

“免于临床评价”并不代表注册流程中可以不提交资料。通告虽然取消了临床试验或临床评价的强制要求,但企业仍需准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以证明其产品与目录中已注册产品在结构、材料、用途等方面具备等同性。

此外,针对部分高频产品,如监护类设备,仍要求提供临床准确度研究资料。这也提醒企业应从注册初期就同步准备检测、验证及标准符合性文件,以避免申报受阻。

随着《免临床目录(2025年)》的发布,医疗器械行业在产品注册路径上迎来了更大灵活度。对于企业而言:

√ 建议第一时间对照目录内容,结合产品分类编码、预期用途、设计材质等要素综合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 同时根据通告要求准备好产品技术说明、组成材料、等同性比对、标准适配等相关资料;

√ 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后续对豁免目录的动态更新,保持注册策略的敏捷调整。

行业正迎来注册提速的新阶段,谁能把握政策节奏,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走得更快一步。

查看通告原文: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ggtg/ylqxqtggtg/20250513095643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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