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警告与注意事项:写多少才算够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尼日利亚对”说明书与警告”的要求分布在三个层级:条例第 24 条(使用说明)、第 25 条(警告与注意事项)、第 26 条(展示信息不得误导且不得被移除、涂改、损毁);指南 VBM-R&RA-GDL-001-01 的 §7.3.1–§7.3.13 则给出 13 项使用说明应载明的内容清单,是编写 IFU 的直接对照表。

判断”写多少才算够”的标准不是篇幅,而是三条:与预期用途对应、与风险等级对应、与标签上的其他信息一致。第 26(2) 条还加了一道红线——标签上的信息不得被移除、涂改或损毁(defacing),这把责任延伸到了流通与终端使用环节。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NAFDAC Medical Devices and Related Products (Registration, Labelling and Advertisement) Regulations, 2024S.I. No. 42 of 20242024 年 10 月 16 日第 24 条(使用说明)、第 25 条(警告与注意事项)、第 26 条(展示信息,不得误导/不得移除涂改)、第 16 条(标签信息)、第 48 条(罚则)
NAFDAC 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ncluding In Vitro Diagnostics (IVDs) and Related ProductsVBM-R&RA-GDL-001-01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7.3.1–§7.3.13(使用说明内容清单)
NAFDAC 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mported and Locally Manufactured) in NigeriaR&R-GDL-008-022024 年 5 月 3 日生效§10.1–§10.2(标签最低要求)
NAFDAC 医疗器械 GMP 指南 2024DER-GDL-025-002024 年 11 月 11 日生效§12.1(标签范围含使用说明与维护手册)、§12.10(无菌器械标签)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13 项 IFU 清单是”最低内容”,不是”推荐内容”。

VBM-R&RA-GDL-001-01 §7.3.1–§7.3.13 逐项列出使用说明应包含的信息。实务上我们把它当作对照表(checklist)来用:每一项都要能在 IFU 中定位到具体页码。缺项不是”写得不够详细”,而是资料不合格,会直接进入合规指令(query)环节——而合规指令会停表(R&R-GDL-008-02 §12.8 / VBM-R&RA-GDL-001-01 §11.8),并在 90 天/90 个工作日未答复时导致申请自动关闭。

看点二:第 25 条的”充分警告”是与风险等级挂钩的动态标准。

第 25 条要求标签载明充分的警告与注意事项(warnings and cautions)。所谓”充分”,在尼日利亚的框架下有客观参照:分类越高(C、D 类),侵入性越强(First Schedule 规则 5–7),警告内容应越具体。无菌器械还要按 GMP §12.10 处理标签,且不得再灭菌、不得重复使用。

看点三:小包装的说明书可以”随附”,但不能”省掉”。

因尺寸限制无法在外包装上完整印刷使用说明时,实务做法是以随附说明书(package insert)形式提供,而非省略内容。我们在第 23 篇讨论过同样的兜底逻辑——信息可以换载体,不能减内容。

看点四:第 26 条把义务延伸到了流通与终端。

第 26(1) 条:展示的信息不得具有误导性,误导即构成offence(犯罪),直接落到第 48 条的罚则(自然人最高 1 年监禁或最高 ₦800,000 罚款或两者并罚;法人团体最高 ₦5,000,000)。第 26(2) 条:任何人不得移除、涂改或损毁标签信息。这意味着进口商、分销商、甚至终端使用单位都在约束范围内,授权代表与本地进口商的协议里必须写入这一条。

看点五:说明书与广告是两套文本,别混用。

使用说明是标签体系的组成部分;广告则须另行取得广告许可(第 32 条),且注册不等于广告许可(第 11.3 条/§12.3)。把 IFU 中的性能表述直接搬进宣传材料,会触发第 41、42 条关于宣称的限制——尤其”fast / immediate / instant / rapid“这类词,条例第 51 条给出了量化定义:“Fast”= 声称效果在 30 分钟内出现;”Immediate”/”Instant”= 10 秒内。用了这些词,就要有对应的性能研究支撑。

四、实务建议

  1. 按 13 项清单逐项对照编写 IFU,每项标注对应页码,便于审评定位。
  2. 警告与注意事项按分类与侵入性分级编写,C/D 类与植入器械单独加重。
  3. 小尺寸包装采用随附说明书,不做内容删减。
  4. IFU 与标签、广告文本三处一致性核查,尤其是性能表述与数值。
  5. 在进口商/分销商协议中写入第 26(2) 条义务(不得移除、涂改、损毁标签)。
  6. 广告文本单独评审,凡使用 fast/immediate/instant/rapid 等词,先备好性能研究证据。

五、核验清单

  • □ IFU 已按 §7.3.1–§7.3.13 共 13 项逐项覆盖并标注页码。
  • □ 标签载明充分的警告与注意事项(第 25 条)。
  • □ 小包装器械已采用随附说明书而非删减内容。
  • □ 展示信息经核查无误导性(第 26(1) 条)。
  • □ 进口商/分销商协议已写入不得移除、涂改、损毁标签的义务(第 26(2) 条)。
  • □ 广告文本与 IFU 的性能表述已分离评审,量化词有研究支撑。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件所引内容均比对 NAFDAC 官方条例文本(S.I. No. 42 of 2024 第 16、24、25、26、41、48、51 条)、VBM-R&RA-GDL-001-01(§7.3.1–§7.3.13)、R&R-GDL-008-02(§10.1–§10.2)与 GMP 指南(DER-GDL-025-00 §12.1、§12.10)。

  • 尼日利亚本地资源:可协调本地持牌进口主体与授权代表资源,覆盖 NAPAMS 线上递交、档案筛查许可对接、进口许可、样品递送与实验室分析配合。
  • 服务能力:分类判定、注册路径选择、技术文档(IMDRF ToC)编写、CMFS 与公证认证办理、GMP 与境外检查准备、广告许可、警戒与 PMS 报告、变更管理与续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与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替代 NAFDAC 的个案答复或书面确认。具体产品的分类、路径与资料要求,以 NAFDAC 现行有效文本及其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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