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Schedule 分类规则:非侵入与侵入器械的逐条判定
更新时间:2026-10-31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尼日利亚分类的真实依据是 S.I. No. 42 of 2024 的 First Schedule(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of Medical Devices),而不是第 3 条的四等级名称。附表按器械类型分组设规则,已核验到的关键规则如下:
非侵入器械(Non-Invasive Devices)
- 规则 1(接触受损皮肤):仅作机械屏障、压迫或吸收渗出物(一期愈合)→ A 类;主要用于真皮已破损的创面(含创面微环境管理)→ B 类;只能二期愈合的创面 → C 类;
- 规则 2(a)(输送或储存液体/气体以供输入体内)→ A 类,但若可连接 B 类或更高类别的有源器械 → B 类;
- 规则 2(b)(输送血液、储存或输送其他体液、储存器官/组织)→ B 类,但血袋 → C 类;
- 规则 3(改变血液或其他输入体内液体的生物或化学组成)→ C 类,但若处理仅为过滤、离心或气体/热交换 → B 类;
- 规则 4(其他所有非侵入器械)→ A 类。
侵入器械(体腔侵入,非外科侵入)——规则 5
- 不连接源器械,或仅连接 A 类器械:瞬时(transient)使用 → A 类;短期(short-term)使用 → B 类(口腔至咽部、外耳道至鼓膜、鼻腔的短期使用除外,仍为 A 类);长期(long-term)使用 → C 类(上述三处腔道长期且不被黏膜吸收者除外,为 B 类);
- 拟连接 B 类有源器械的体腔侵入器械 → B 类(与使用时长无关)。
外科侵入器械——规则 6(瞬时使用)/规则 7(短期使用)
- 规则 6:外科侵入、瞬时使用 → B 类;但可重复使用的外科器械 → A 类;以电离辐射形式供能 → C 类;具有生物效应或被整体/主要吸收 → C 类;以潜在危险方式给药 → C 类;专门用于与中枢神经系统直接接触 → D 类;专门用于通过直接接触诊断、监测或纠正心脏或中枢循环系统缺陷 → D 类;
- 规则 7:外科侵入、短期使用 → B 类,除非拟在体内发生化学变化(置于牙齿者除外)→ C 类。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NAFDAC Medical Devices and Related Products (Registration, Labelling and Advertisement) Regulations, 2024 | S.I. No. 42 of 2024 | 2024 年 10 月 16 日 | First Schedule:Rule 1、Rule 2(a)(b)、Rule 3、Rule 4、Rule 5、Rule 6、Rule 7(含示例与 NOTE) |
| NAFDAC Medical Devices and Related Products (Registration, Labelling and Advertisement) Regulations, 2024 | S.I. No. 42 of 2024 | 2024 年 10 月 16 日 | 第 3(2) 条(多重规则取最高) |
| 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ncluding IVDs and Related Products | VBM-R&RA-GDL-001-01 | 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 | §2.1(取高原则)、§1.4(与 GHTF/IMDRF 文件一并阅读)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规则 1 把”伤口敷料”分成了三档,靠的是”愈合方式”这一医学判断。
规则 1 的官方示例非常具体:绷带、脱脂棉(A 类);非药物浸渍纱布、敷料(B 类);慢性溃疡创面敷料、重度烧伤敷料(C 类)。判定关键是”是否只能二期愈合“——即皮下组织至少部分外露、创缘无法拉拢,必须先长肉芽再外闭合。这类规则不是工程判断,而是临床判断,需要制造商在预期用途文件中写明创面类型。
看点二:规则 2(a) 的”连接”定义写在 NOTE 里,是最容易被漏掉的一句。
官方 NOTE 明确:“连接”是指有源器械的安全与性能受该非有源器械影响,或反之。所以”能插上”不等于”构成连接”,要看是否相互影响性能。这一句决定了重力输液器(A 类)与输液泵用注射器/输液器(B 类)的分野。
看点三:规则 5 对三处腔道(口腔至咽、外耳道至鼓膜、鼻腔)单独降档。
同一器械在这三处腔道短期使用为 A 类(其他体腔为 B 类),长期且不被黏膜吸收为 B 类(其他体腔为 C 类)。这条对耳鼻喉、口腔、泌尿、妇科类器械影响最大——同为”长期接触黏膜”,鼻腔与气管的结果不同。
看点四:规则 6 把”可重复使用的外科器械”从 B 类拉回 A 类。
多数外科侵入瞬时器械(针头、柳叶刀、一次性手术刀、吻合器、外科手套、各类导管/吸引管)在 B 类,但可重复使用的外科器械(如手动骨钻钻头与锯片)为 A 类。官方另加 NOTE:与有源器械连接的外科器械,类别高于 A。因此”手动 + 可复用”是 A,”接电 + 一次性”会升档。
看点五:规则 6 的五个升档口子通向 C 或 D,是骨科与心血管产品的分水岭。
电离辐射(含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导管)、生物效应/可吸收、潜在危险方式给药(如胰岛素笔)→ C 类;中枢神经系统直接接触(如脊髓穿刺针)、心脏或中枢循环系统直接接触(如血管成形球囊导管及其导丝)→ D 类。国瑞中安在骨科、介入、神外类项目上第一步就是跑这五个口子。
四、实务建议
- 自评表按”规则号 → 适用要素 → 结论等级 → 取高结果”四栏填写,逐条留痕。
- 涉及伤口类器械时,把”一期/二期愈合”写进预期用途声明,作为规则 1 的判定支撑。
- 判断是否构成”连接有源器械”时引用官方 NOTE 的相互影响因素,不要按物理接口判断。
- ENT/口腔/鼻腔类器械单独走规则 5 的降档判断,勿与其他体腔混用。
- 外科器械先判断”可复用 vs 一次性”、”是否连接源器械”,再套规则 6 的五个升档口子。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 First Schedule 逐条核对(规则 1–7 及适用后续规则)。
- □ 已记录使用时长(瞬时/短期/长期)与接触部位的判定依据。
- □ 已判断是否构成”连接有源器械“并引用官方 NOTE。
- □ 已适用第 3(2) 条取高原则并写明取高理由。
- □ 伤口类器械已在预期用途中写明愈合方式。
- □ 规则 6 的五个升档口子(辐射/生物效应/给药/中枢神经/心血管)已逐项排除或确认。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件所引规则均比对 NAFDAC 官网公布的条例文本(S.I. No. 42 of 2024 First Schedule,含示例与 NOTE);法规更新时同步复核。
- 尼日利亚本地资源:可协调本地持牌进口主体与授权代表资源,覆盖 NAPAMS 线上递交、档案筛查许可对接、进口许可、样品递送与实验室分析配合。
- 服务能力:分类判定、注册路径选择、技术文档(IMDRF ToC)编写、CMFS 与公证认证办理、GMP 与境外检查准备、广告许可、警戒与 PMS 报告、变更管理与续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与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替代 NAFDAC 的个案答复或书面确认。具体产品的分类、路径与资料要求,以 NAFDAC 现行有效文本及其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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