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风险分级:Class A/B/C/D 与两套分类规则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南非采用与 IMDRF 原则对齐的四级风险分类:Class A(低风险)、Class B(中低风险)、Class C(中高风险)、Class D(高风险),风险指向患者、使用者或公共健康。分类规则由 SAHPGL-MD-04《医疗器械与 IVD 分类指南》规定,现行版本为 v5(2025 年 2 月 27 日)。非 IVD 器械适用 16 条分类规则,IVD 适用 7 条规则。多个规则同时适用或结论不明时,取较高的风险类别;分类争议由 SAHPRA 裁定。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法规》 | Government Gazette No. 40480, Notice No. 1515 | 2016 年 12 月 9 日刊登 | Regulation 11(分类):第 (1) 款(Class A/B/C/D 定义);第 (2) 款(须依征召公告注册);第 (3) 款(依分类规则确定);第 (4) 款(不明时取较高类别);第 (5) 款(依设计与预期用途个别判断) |
| 《医疗器械与 IVD 分类指南》 | SAHPGL-MD-04 v5 | 2025 年 2 月 27 日 | 全文;非 IVD 分类规则(Rule 1–16);IVD 分类规则(Rule 1–7);glossary 与流程图 |
| 分类矩阵表 | GLF-MD-14A | 现行版本,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 表格全文(分类判定填写用) |
| SAHPRA《医疗器械注册自愿可行性研究意向征集》 | Communication to Industry | 2024 年 5 月 17 日 | 引用 SAHPGL-MD-04 作为分类依据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分类的决定因素是「预期用途」,不是产品名称。 指南明确:分类基于制造商或分销商的预期用途、对患者与使用者的风险水平(伤害发生概率与严重程度)、侵入程度以及使用与暴露时长。同一器械用于不同身体部位可能被分为不同类别;预期用途可从说明书、标签、原始制造商广告材料与技术文件中获取。这解释了为什么同名产品在不同企业手里会有不同分类结果。
看点二:IVD 的 7 条规则与非 IVD 的 16 条规则是两套独立体系。 IVD 规则按检测物与用途划分:规则 1 覆盖高危病原(Class D);规则 2 覆盖血型鉴定(Class C/D);规则 3 为 Class C;规则 4 为自测(Class C);规则 5 为质控品(Class B);规则 6 为试剂与仪器(Class A);规则 7 为残余情形(Class B)。企业不能用非 IVD 的思路去推 IVD 的分类,这是最常见的错误。
看点三:规则 13、14、15、16 是南非的「附加规则」,在国际上未必一致。 指南特别提示制造与分销方应重点关注规则 13 至 16(附加规则),因为这几条在国际间的适用可能不一致。实务口径:涉及这类规则的产品,建议在提交前通过程序咨询或书面方式向 SAHPRA 确认。
看点四:组合、系统与操作包取「最高类别」。 若器械拟与其他器械组合使用,须对每个器械分别适用分类规则;对器械组、系统或操作包,整体分类取其中任一单个器械的最高分类。操作包中含已注册药品不影响分类。这条规则直接影响产品清单的编制粒度——一个包里只要有一个 Class C,整包就按 Class C 管理。
看点五:软件按「有源器械」处理,但配件单独分类。 指南明确:符合器械定义的软件同时属于有源医疗器械(因其运行依赖能源);用于驱动、控制或影响某器械功能的软件,通常与该器械同类别;作为器械配件的软件应单独分类;非器械运行所必需时视为配件。AI/ML 软件亦按此框架分类(另见 MD08-2025/2026)。
四、实务建议
- 先锁定预期用途再套规则:从说明书与标签提取,而非从产品名推断。
- IVD 走 7 条规则,非 IVD 走 16 条规则:两套体系不可混用。
- 存疑即取较高类别:这是法规明文规则,也是最安全的选择。
- 组合产品按最高类别管理:编制产品清单时同步标注。
- 规则 13–16 相关产品提前确认:必要时向 SAHPRA 书面咨询。
- 用 GLF-MD-14A 固化结论:分类矩阵表是后续申报与检查的共同基线。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 Regulation 11(1) 确认四级分类定义
- □ 已取得 SAHPGL-MD-04 v5(2025-02-27)现行文本
- □ 已判断产品属 IVD(7 条规则)还是非 IVD(16 条规则)
- □ 已从说明书/标签中提取并锁定预期用途
- □ 已对适用规则逐一判定,不明处取较高类别
- □ 已单独评估规则 13–16 的适用性
- □ 组合/系统/操作包已按最高类别归类
- □ 已用 GLF-MD-14A 分类矩阵表固化分类结论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述法规、指引与生效日期,均以上文「法规依据」所列官方来源在该日的公布内容为限;官方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 南非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南非卫生产品监管局(SAHPRA)的医疗器械机构许可(MDEL)申请与产品注册准备,包括授权代表(AR)方案设计、ISO 13485 认证路径规划与 CAB 选择、GMDN 编码与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以及警戒与不良事件通报机制搭建。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Class A/B/C/D)、机构许可申请与续期、依赖路径论证、技术文档与基本原则符合性论证、标签与说明书本地化(英文)、上市后警戒与年度合规信息提交支持。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分类规则以 Notice No. 1515 Regulation 11 与 SAHPGL-MD-04 v5 为准,争议由 SAHPRA 裁定;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南非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南非 SAHPRA、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