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评价资料:第 2/ISAF/2026 号批示的具体要求
更新时间:2026-10-31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第 12/2025 号法律第 14 条确立临床评价义务;施行细则第 10 条第 2 款(9)项把临床评价资料列为注册必交文件。评价路径有 3 条:豁免(第 5/ISAF/2026 号批示两类情形)、同品种对比(同品种器械的临床文献、临床经验、临床试验数据)、开展临床试验(现有证据不足时;在澳门开展须事先取得 ISAF 许可)。编制要求由第 2/ISAF/2026 号批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具体要求》订定。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具体要求》 | 第 2/ISAF/2026 号批示 | 2026 年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批示全文 |
| 《豁免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目录》 | 第 5/ISAF/2026 号批示 | 2026 年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两类豁免情形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 | 第 12/2025 号法律(第 30/2025 期《公报》) | 2025 年 7 月 2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第 14 条(临床评价)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施行细则》 | 第 11/2026 号行政法规(第 20/2026 期《公报》) | 2026 年 5 月 1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第 10 条第 2 款(9)项;第 12 条第 2 款(创新器械临床试验关键阶段咨询) |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 第 3/ISAF/2026 号批示 | 2026 年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批示全文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三条路径是「由易到难」的递进关系,不是可自由选择。 逻辑是:先判断能否豁免 → 不能豁免则看能否用同品种证据 → 仍不足才开展临床试验。把顺序反过来(先做试验再回头找豁免)是资源浪费的典型场景。
看点二:同品种对比的证据来源是「三选多」。 官方表述为「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文献、临床经验、临床试验数据等资料」——三类来源可组合使用。对已有境外上市历史的产品,临床文献与临床经验往往已足以支撑评价。
看点三:境外临床数据的可用性是内地厂商最关心的问题。 条文未限定数据必须产自澳门;但「同品种」的认定需要论证。器械在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与临床用途上与已上市品种的一致性,是论证的核心(实务口径,具体以第 2/ISAF/2026 号批示为准)。
看点四:创新器械可以在临床试验关键阶段先取得 ISAF 意见。 第 12 条第 2 款规定 ISAF 可就下一步研究方案发表意见或提供建议。对必须开展临床试验的创新产品,这一步能显著降低方案被否的风险。
四、实务建议
- 按三路径顺序评估:豁免 → 同品种对比 → 临床试验,逐层推进并留下书面判断记录。
- 同品种论证写足三要素: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临床用途的一致性论证缺一不可。
- 境外数据注明来源与可比性:说明人群差异、使用环境差异及其对结论的影响。
- 必须做试验的创新产品先咨询:利用第 12 条第 2 款的关键阶段咨询机制。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5/ISAF/2026 号批示评估豁免适用性
- □ 不能豁免的已完成同品种对比论证(三要素)
- □ 临床文献、临床经验、临床试验数据三类来源已梳理
- □ 境外数据已注明来源与可比性说明
- □ 须开展临床试验的已按第 4/ISAF/2026 号批示申请预先许可
- □ 创新器械已利用关键阶段咨询取得 ISAF 意见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述法规、指引与生效日期,均以上文「法规依据」所列官方来源在该日的公布内容为限;官方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 中国澳门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中国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的注册与备案程序,包括申请人正当性方案设计(自行制造路径与经营准照持有人路径)、技术主管配置、委托制造许可与 GMP 体系文件准备,并协同办理进口准照与对外贸易经营人安排。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第 I 类、第 IIa 类、第 IIb 类、第 III 类)、程序前咨询支持、注册与备案卷宗编制、临床评价与豁免论证、标签说明书本地化(中文/葡文/英文)、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与通报机制搭建。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临床评价的具体要求以第 2/5/ISAF/2026 号批示及药物监督管理局的现行规定为准;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中国澳门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