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器械不用注册:豁免边界与进口许可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低风险(第 1 类)医疗器械在阿塞拜疆不做国家注册——第 8 号决定第 3.4 条只把”更高、高与(或)中”三级纳入《药品法》第 1.0.8 条的国家注册;第 345 号规则第 1.2.3 条 likewise 只列这三级。但低风险不等于无事可做:进口仍需按《药品法》第 9-1 条逐批取得进口许可,且第 9-1.2 条限定许可”以一个货物批次为单位签发、仅对该批货物有效”。
第 6.5 条另有一张豁免清单,其中第 6.5.1 条明确”拟在展会展出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展会样品)”无需国家注册。这张清单是”不注册”的另一个合法入口,但注意它豁免的是注册,不是进口手续——展会样品仍走第 9-1.7 条的临时进口申请。
二、法规依据
- 阿塞拜疆共和国卫生部部务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第 8 号决定《医疗器械按风险等级的分类》(依《药品法》第 6.8 条第二句制定;部长 Teymur Musayev 签署;决定作出后 3 日内送司法部纳入国家法律文件登记册):第 3.3 条(4 级)与第 3.4 条(仅更高/高/中三级注册)。
- 《阿塞拜疆共和国药品法》(“Dərman vasitələri haqqında” Azərbaycan Respublikasının Qanunu,第 208-IIIQ 号,2006 年 12 月 22 日通过、2007 年 2 月 28 日生效,《阿塞拜疆共和国立法汇编》2007 年第 2 号第 70 条),经 2023 年 7 月 14 日第 979-VIQD 号法律修订(以新条文新增第 1-1 条与第 9-1 条,《立法汇编》2023 年第 8 号第 1127 条):第 1.0.8 条(国家注册的定义与器械范围)、第 6.1 条(未经国家注册不得进口、境内生产、销售与使用,法定情形除外)、第 6.5 条(无需国家注册的情形,含 6.5.1 展会样品)、第 9-1.2 条(进口许可一证一批)、第 9-1.9 条(器械进口申请文件)。
- 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 345 号决议《药品、药物物质与医疗器械国家注册、纳入国家注册簿与国家注册簿维护规则》(2024 年 7 月 19 日生效;《Xalq qəzeti》2024 年 7 月 20 日第 151 期;《立法汇编》2024 年第 7 号第 906 条;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废止 2007 年 7 月 13 日第 108 号决议):第 1.2.3 条(需注册的器械范围)。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豁免的是”注册”,不是”监管”。 第 1.2.3 条与第 3.4 条只把低风险器械移出了国家注册清单,第 6.1 条的总禁止性表述依然是”除本法规定的情形外,只有经发证机关国家注册后才允许进口、境内生产、销售与使用”。低风险器械之所以能进来,靠的是它根本不在”应当注册”的范围,而不是拿到了一张免检通行证。
看点 2:一证一批,是低风险器械的真实成本所在。 第 9-1.2 条规定进口许可针对”以一个货物批次形式进口的货物”签发,且仅对该批货物有效。对走量大的低值耗材而言,这意味着每一批都要重新申请一次许可,文件包(第 9-1.9 条共 7 项)每批都要重做一遍。做预算时按”批次数 × 单批成本”而不是”年度一次”来算。
看点 3:第 6.5 条的豁免清单值得逐条比对。 除第 6.5.1 条展会样品外,还有:第 6.5.3 条(流行病、自然灾害及其他紧急状态下进口)、第 6.5.4 条(科研、临床前研究与临床试验用,须有相关执行机关决定)、第 6.5.5 条(为注册目的按法定数量与程序进口的样品及其所用药物物质)、第 6.5.6 条(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第 6.5.9 条(国际或地区体育赛事期间参赛国运动员与随队人员使用)。做紧急援助、临床试验与样机进口的项目,这些条款直接可用。
看点 4:第 4.3 条的豁免与”低风险”是两回事。 第 345 号规则第 4.3 条豁免的是已确定要注册的器械的某些卷宗项(本地生产免 4.2.1/4.2.2/4.2.8/4.2.9;IVD 免 4.2.5;不接触人体免 4.2.6),不要与”低风险不注册”混淆。前者是文件减免,后者是路径豁免。
四、实务建议
- 低风险器械立项时,预算按”批次数 × 单批进口许可成本”编制,不按年度一次性计入。
- 每批进口前按第 9-1.9 条 7 项文件重做一次文件包,其中买卖合同公证副本与发票是每批必换的。
- 展会样机、临床试验用器械、紧急援助物资,先在第 6.5 条清单里找对应项,再决定走哪条通道。
- 把第 4.3 条的卷宗豁免与”低风险不注册”分开管理,前者记在卷宗清单,后者记在路径判断表。
- 对客户说明时明确:”低风险”是阿塞拜疆本地分级结论,不是制造商自我宣称,需由定级说明支撑。
- 每次进口许可批下后归档留存,作为后续注册或稽查时的流通证据链。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8 号决定第 3.3、3.4 条确认产品为低风险且不需国家注册。
- □ 已确认进口环节仍须按第 9-1 条逐批申请进口许可。
- □ 已按第 9-1.9 条 7 项建立单批文件包模板。
- □ 已比对第 6.5 条豁免清单,确认无可直接适用的豁免项。
- □ 已区分”低风险不注册”与”第 4.3 条卷宗豁免”两类减免。
- □ 已建立按批次归档的进口许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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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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