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一再推迟:从协定第 11 条到 2025 年 12 月 29 日议定书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欧亚经济联盟医疗器械的”国家规则 → 联盟规则”切换已经推迟多次,现行时点由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签署的修订议定书确定:按成员国本国法规提交专家审评或注册申请的窗口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按本国法规提交变更与档案整理申请的窗口保留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议定书自签署之日起 10 日 后临时适用,正式生效须待全部成员国完成国内程序——白俄罗斯已于 2026 年 6 月 3 日 完成议会批准。推迟的是程序切换时点,不是监管强度:联盟侧同步完成了分类规则更新(2025 年第 18 号修订)与免注册清单调整(2026 年 2 月 9 日议定书)。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日期条款
《欧亚经济联盟医疗器械流通统一原则与规则协定》协定2014 年 12 月 23 日第 11 条(过渡期)
修订 2014 年协定的议定书(延长过渡期)议定书202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第 11 条新文本;签署后 10 日临时适用
修订 2014 年协定的议定书(扩大免注册清单)议定书2026 年 2 月 9 日签署第 4 条免注册清单增列项
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决定《医疗器械依潜在应用风险的分类规则》第 173 号决定(经第 18 号修订)2015 年 12 月 22 日;修订 2025 年 2 月 18 日软件类与 IVD 口径更新
卫生部部长令(修订第 ҚР ДСМ-16 号)第 146 号2025 年 11 月 18 日哈萨克斯坦侧的规则对接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推迟的机制是”修订协定第 11 条”。每一次延期都是通过签署议定书修改 2014 年协定第 11 条的文本实现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延期的对象是过渡条款,不是注册规则本身。联盟的实体规则(第 46 号、第 106 号、第 27 号等)一直在正常运行与更新。

看点二:”临时适用”与”正式生效”是两个状态。2025 年 12 月 29 日议定书自签署之日起 10 日 后临时适用,正式生效须待全部成员国完成国内程序的最后一份书面通知送达。对排期而言,临时适用已足以支撑业务判断;但对法律确定性有要求的场合(如投资决策文件),应注明议定书状态。

看点三:过渡期延长与规则升级是同时发生的,不能只读前者。2025 年 2 月 18 日第 18 号修订更新了分类规则;2026 年 2 月 9 日议定书扩大了免注册清单;2026 年 4 月 7 日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又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方法建议(建议性文件)。过渡期结束后企业面对的,是升级后的联盟规则,而不是当前条文的简单延续。

看点四:哈萨克斯坦侧的对接动作同步完成。卫生部 2025 年 11 月 18 日第 146 号命令修订第 ҚР ДСМ-16 号命令,就注册证有效期与战略重要药品作出安排,明确医疗器械注册证无有效期限制。这是成员国国内规则向联盟框架靠拢的具体体现。

看点五:推迟给企业的真正价值是”准备时间”,不是”延后合规”。两年的时间窗口应该用于:完成国家注册锁定长期准入、按联盟规则的深度准备证据包、梳理产品组合的路径分配。把窗口用于”再等等看”,是最不划算的用法。

四、实务建议

  1. 排期采用现行时点:新案 2027 年 12 月 31 日、变更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 法律文件中引用议定书时注明”临时适用/待正式生效”状态。
  3. 把窗口用于准备联盟规则的证据包,而不是延后合规动作。
  4. 每季度跟踪一次各成员国的国内批准进度。
  5. 同步跟踪联盟侧的实体规则更新(分类、免注册清单、检查方法建议)。

五、核验清单

  • □ 排期采用现行时点:新案 2027-12-31、变更 2028-12-31
  • □ 法律文件中已注明议定书的临时适用状态
  • □ 联盟规则证据包的准备工作已启动,未以”延期”为由推迟
  • □ 各成员国国内批准进度已设定期跟踪节点
  • □ 联盟侧实体规则更新(第 18 号修订、2026-02-09 议定书、2026-04-07 建议)已评估影响
  • □ 哈萨克斯坦侧第 146 号令的对接要求已落地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篇所引法规为《欧亚经济联盟医疗器械流通统一原则与规则协定》(2014 年 12 月 23 日,第 11 条)及其修订议定书(2025 年 12 月 29 日、2026 年 2 月 9 日签署)、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第 173 号决定(2015 年 12 月 22 日,经 2025 年 2 月 18 日第 18 号修订)、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 2026 年 4 月 7 日通过的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方法建议与卫生部部长令第 146 号(2025 年 11 月 18 日)。文中未标注官方法定出处的判断为实务口径,已在文中标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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