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I 与 Saudi-DI:编码、发码机构与数据维护义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沙特 UDI 的核心依据是 MDS-REQ 7 V4.0(2022-05-24,流水码 MDS-REQ-007-V4/220524)。UDI 由 UDI-DI(器械标识)与 UDI-PI(生产标识)构成,标签含批号、序列号、软件标识、失效日期时须纳入 UDI-PI。发码机构认可 GS1、HIBCC、ICCBBA 三家。UDI 须置于器械标签及所有更高层级包装,以易读纯文本(HRI)与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AIDC)两种形式呈现,条码按适用 ISO/IEC 标准验证并满足发码机构分级标准。Saudi-DI 数据库(亦称 Ramz)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启动并开放全类型器械自愿登记,数据由制造商或 AR 提交维护,GHAD 与 Saudi-DI 中的型号名称、GMDN 代码须准确无误,非私有数据将公开。风险等级不同的批次强制时间存在版本差异,实务口径为 2023 年 9 月 1 日与 2024 年 9 月 1 日,实际以 SFDA 现行公告及 MDS-REQ 7 现行版本为准。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 / 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原文要点 |
|---|---|---|---|---|
| MDS-REQ 7 Requirements for 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 (UDI) for Medical Devices | V4.0,流水码 MDS-REQ-007-V4/220524 | 2022-05-24 | 全文(UDI 结构、载体、发码机构、数据责任) | UDI-DI+UDI-PI;GS1 / HIBCC / ICCBBA 三家发码机构;标签及所有更高层级包装;HRI+AIDC 双形式;ISO/IEC 条码验证;可重复使用器械的直接标记(DM) |
| 《医疗器械与耗材法》Law of Medical Devices and Supplies | Royal Decree No. M/54,伊历 1442/7/6 | 2021-02-18 | Article 1(Medical Device、Registration 定义) | 器械定义含器械、器具、植入物、体外试剂或校准品、软件、材料等;Registration=在 MDNR 中登记器械与企业的程序 |
| MDS-REQ 11 Requirements for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of Medical Devices | V2.0,流水码 MDS-REQ-011-V2/230323 | 2023-03-23 | 第 1 节范围第 1 项;追溯要求段 | 制造商、AR 与医疗机构须应 SFDA 要求追溯医疗器械,须建立追踪系统记录供应与配送信息 |
| Saudi-DI(Ramz)数据库启动与自愿登记 | 未见独立官方文号 [实务口径] | 2020-10-01 [实务口径] | 无条款号 [实务口径] | 自该日起开放所有类型器械自愿登记;核验动作:到 Saudi-DI / GHAD 门户核对当期强制批次与数据库状态 |
| 分阶段强制日期 | 未见统一官方公告文号 [实务口径] | 各来源不一致 [实务口径] | 无条款号 [实务口径] | 公开资料存在多版本表述;核验动作:以 SFDA 现行公告及 MDS-REQ 7 现行版本为准 |
#### 三、专业解读看点
1. 编码规则本身不是难点,难点是「DI 何时变」
多数企业在 UDI 项目上遇到的第一个卡点不是条码能不能扫,而是 UDI-DI 的变更触发条件——型号名称、包装层级、关键规格变化都可能触发新 DI,而 DI 一旦变更,标签、包装、数据库、GHAD 记录都要同步。MDS-REQ 7 V4.0 要求 UDI 置于器械标签及所有更高层级包装,这意味着一个 DI 变更会沿着包装层级放大成多个 DI 的更新。国瑞中安的建议是在产品设计变更管理制度里加一道「UDI 影响评估」:任何可能影响型号名称、包装配置或标签内容的变更,先判 DI 是否要变,再决定后续动作,避免出现「新包装老数据」的错配。GHAD 与 Saudi-DI 中的型号名称与 GMDN 代码须准确无误,这两项一旦不一致,后续变更与清关都会反复被要求核对。
2. 双形式呈现与条码质量,是现场最容易失分的两项
MDS-REQ 7 V4.0 要求 UDI 同时以易读纯文本(HRI)与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AIDC)两种形式呈现,条码须按适用 ISO/IEC 标准验证并满足发码机构的分级标准。实务中常见问题是:只印了条码没印 HRI,或 HRI 排版被包装设计压缩到无法辨认;条码印刷精度不足导致分级不达标,扫码设备读不出。这两项都属于「做对了不加分、做错了直接退」的类型。另有两条边界要掌握:受约束的可重复使用器械须在本体施加直接标记(DM),且在正常使用与预期寿命期内永久可读;运输集装箱若已有其他追踪手段,可不要求 UDI。前一条对骨科、内镜与手术器械影响最大,后一条可以省掉一部分物流环节的工作量。
3. 数据维护是持续性义务,而且数据会公开
Saudi-DI 的数据责任被明确放在制造商或 AR 身上:须在库中提交并维护数据,器械上市时新的 UDI-DI 数据须已在数据库中,且数据库中所有指定(非私有)数据将公开。这三句话合起来形成一条硬约束:先入库、后上市。对预算与流程的含义是,UDI 数据申报应作为上市前的一个独立节点排进项目计划,而不是产品发出去之后再补。数据的公开属性也意味着型号名称、GMDN 代码这类字段会被外部看见,填写质量直接影响企业在沙特市场的形象与后续核查。国瑞中安建议把 Saudi-DI 的字段维护纳入与 GHAD 同步的台账管理,两处字段逐一映射,避免双轨失真。
4. 强制节奏存在版本差异,必须现场核对
SFDA 依器械风险等级分批推行 UDI 强制标示与 Saudi-DI 数据提交,公开资料显示各批次截止时间存在版本差异,实务口径口径高低风险分别为 2023 年 9 月 1 日与 2024 年 9 月 1 日,实际以 SFDA 现行公告及 MDS-REQ 7 现行版本为准。除这两组外,还流传有较早的一组(Class B/C 2022-02-01、Class A 2023-02-01)与另一组(Class D 2023-06-01、B/C 2024-01-01、A 2025-06-30)。无论采信哪一组,可执行的动作只有一个:到 Saudi-DI / GHAD 门户核对当期强制批次,并把核对结果截图归档。走信赖路径(MDS-G030 V1.0)取得批准的产品同样要履行 UDI 标示与 Saudi-DI 数据义务——信赖路径压缩的是审评时限,不豁免数据义务。适用范围上要注意排除项:研究与研究用器械,以及对特定患者定制的 IVD 与器械不在 UDI 约束范围内;SaMD、可植入器械、可配置器械、组件与子系统、组合产品的器械组成部分、一次性使用器械则有专门规定。
UDI 数据与上市后变更的联动,见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pms-and-udi-data-maintenance-47 ;进口清关时 UDI 资料的准备,见 https://www.grzan.cn/regulations/saudi/import-clearance-and-shipment-permit-36 。
#### 四、实务建议
- 先定发码机构:在 GS1、HIBCC、ICCBBA 三家中选择并完成会员与前缀申请,同一产品线不要混用不同发码机构。
- 分层建模:按器械本体、内包装、中包装、外箱逐层定义 DI,形成包装层级对照表。
- 双形式检查:标签与每个更高层级包装同时具备 HRI 与 AIDC,条码按 ISO/IEC 标准验证并留存分级报告。
- 可重复使用器械:确认是否须在本体施加直接标记(DM),并验证其在预期寿命期内的永久可读性。
- 先入库后上市:把 Saudi-DI 数据提交设为上市前的独立里程碑,新 UDI-DI 数据在发运前已可查询。
- 字段双轨一致:建立 GHAD 与 Saudi-DI 字段映射表,型号名称与 GMDN 代码逐字比对。
- 变更联动:在设计变更流程中加入 UDI 影响评估,DI 变更时同步更新标签、包装、数据库与 GHAD 记录。
- 现场核对强制批次:到 Saudi-DI / GHAD 门户核对当期强制批次并截图归档;疑问走 SFDA 免费渠道,呼叫中心 19999、邮箱 md.rs@sfda.gov.sa。
#### 五、核验清单
- □ 已下载 MDS-REQ 7 现行版本(当前依据 V4.0 / 2022-05-24)并核对是否升版
- □ 发码机构已在 GS1 / HIBCC / ICCBBA 中选定,前缀已取得
- □ UDI-DI 与 UDI-PI 结构已定义,批号、序列号、软件标识、失效日期已纳入 PI
- □ 器械标签及所有更高层级包装均已施加 UDI
- □ HRI 与 AIDC 两种形式同时具备,条码分级报告已留存(ISO/IEC)
- □ 可重复使用器械的直接标记(DM)已施加并验证永久可读
- □ 新 UDI-DI 数据已在 Saudi-DI 中可查询,先于上市完成
- □ GHAD 与 Saudi-DI 的型号名称、GMDN 代码逐字一致
- □ 已确认适用范围与排除项(研究用、定制 IVD 与器械除外)
- □ 已到 Saudi-DI / GHAD 门户核对当期强制批次并截图归档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我们为中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境外合规服务,包括:欧盟 CE 认证(MDR/IVDR)、美国 FDA 注册(510(k)/De Novo/PMA)与代理人服务、英国 UKCA 及英国责任人(UKRP)、瑞士授权代表(CH-REP)、欧盟授权代表(EC-REP)、澳大利亚 TGA 注册与澳代(AR)、加拿大 MDL/MDEL、日本 PMDA 注册与 MAH、韩国 MFDS、东南亚(马来西亚 MDA、新加坡 HSA、印尼 Kemkes、越南 MOH、泰国 FDA)以及俄罗斯 RZN 注册等一站式注册服务。
同时提供 ISO 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辅导、MDSAP 审核辅导、技术文档撰写与重构、临床评价报告(CER)与性能评价报告(PER)编制、UDI 与各国家器械数据库的申报维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戒(vigilance)代理服务,以及境外授权代表变更与注册证转移服务。
国瑞中安已累计服务数百家中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出海注册,覆盖体外诊断(IVD)、有源设备、无菌耗材、植入器械、软件医疗器械(SaMD)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AIeMD)等品类。如您正在评估沙特或其他中东市场的准入路径,欢迎联系我们获取针对具体产品的注册策略。
联系邮箱:hito.lin@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基于截至上述核验日可获得的沙特食品和药品管理局(SFDA)公开法规文件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SFDA 的 MDS-REQ 与 MDS-G 系列文件会不定期升版,具体项目的合规判断请以 SFDA 官网(www.sfda.gov.sa)现行版本、公报公告及电子门户出具的文件为准。文中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从业经验或第三方公开资料整理所得,未经 SFDA 官方文件直接印证,使用前须另行核验。因依赖本文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及其后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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