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依赖(Reliance)怎么用:EDE 认可的参考机构清单逻辑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阿联酋对医疗器械采行依赖审评,其法定落点是联邦法令第 38/2024 号第 6 条第 1 款 c 项:申请人须就参考国上市许可的合规性作出评估,并一并评估临床评估、生物等效性与上市后结果。我们的判断是:参考国批准是一份可被采信的证据,不是一张自动通关的通行证。EDE 参考 EMA、美国 FDA、英国 MHRA、澳大利亚 TGA、瑞士 Swissmedic、加拿大卫生部、日本厚生劳动省/PMDA 的批准,并正在更新参考机构清单。清单是动态的,不在现行清单内不等于禁止申报,但举证责任会明显上升。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要点
联邦法令《医疗产品、药师与药事机构管理法》联邦法令第 38/2024 号2024-10-01 颁布,2025-01-02 生效第 6 条第 1 款 c 项评估参考国上市许可的合规性,并评估临床评估、生物等效性与上市后结果
联邦法令《医疗产品、药师与药事机构管理法》联邦法令第 38/2024 号2024-10-14 官方公报第 6 条第 1 款 f 项GMP 证书可由 EDE、原产国主管机关或 EDE 认可的参考机构签发
联邦法令《医疗产品、药师与药事机构管理法》联邦法令第 38/2024 号2024-10-14第 6 条第 1 款 h 项其他取得条件由执行条例规定
EDE 服务页《医疗器械上市许可签发》Issuance of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for a Medical Device(服务页,无文号)EDE 官网现行公布按分类提交质量符合或上市许可文件EC、510(k)、PMA 等按器械分类提交;服务时限 45 个工作日,证书自委员会批准日起有效 5 年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 c 项用的是“评估”,不是“认可”。条文要求就参考国上市许可的合规性作出评估,说明 EDE 保留实质判断权。我们据此不向客户承诺“有参考国批准就能拿证”,而是把参考国批准定位为证据链起点:批准证书、审评结论摘要、适用范围与限制条件、上市后结果须成体系提交,让 EDE 有材料可评。孤零零上传一张证书,等于把判断权完全交出去。

看点 2: 清单更新期,书面确认优于行业惯例。参考机构清单处于更新过程中,第 6 条第 1 款 h 项又为执行条例保留了其他条件。我们的操作原则是:凡涉及“某国证书能否被采信”“某类证据是否足够”的问题,一律通过 EDE 官方渠道取得书面答复后再锁定申报策略。同业流传的成功案例不构成依据,也不具备可复用性。

看点 3: 依赖审评与第 22 条互不替代。参考国证据解决“产品是否可接受”,第 22 条解决“谁在阿联酋承担责任”。即便证据链完整,权利人仍须指定至少 2 家进口商、1 家以上分销商,并指定 1 家主责机构统一承担许可事务、警戒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各被指定机构当年均须实际执行进口。证据准备与主体架构应并行排期,先拿证再补架构会造成获批后无法落地。

四、实务建议

  1. 以参考国批准为主线组织证据:批准证书、适用范围、审评结论、上市后安全性结果成一组提交。
  2. 提交前核验参考国证书状态,确认有效期、持有人与适用范围覆盖拟申报型号。
  3. 参考国批准附带条件(上市后研究、限期补充数据等)如实披露,并给出执行计划。
  4. 对清单覆盖存在疑问的批准证据,先取得 EDE 书面确认,再投入翻译与公证成本。
  5. 与第 22 条主体架构同步排期,主责机构的警戒接口人在提交前确定到位。
  6. 保留依赖证据的版本记录,供 5 年有效期届满续期与第 15 条重大变更重新批准时复用。

五、核验清单

  • □ 已列明拟依赖的参考国主管机关及其批准文件编号、批准日期与有效期。
  • □ 参考国批准的适用范围覆盖拟申报的型号、预期用途与适用人群。
  • □ 已整理临床评估、生物等效性或上市后结果的可提交版本。
  • □ 参考国批准的附带条件已在申报资料中披露并附执行计划。
  • □ 已就非清单覆盖证据向 EDE 取得书面确认或官方受理意见。
  • □ 第 22 条要求的进口商、分销商与主责机构安排已与申报同步启动。

延伸阅读:第 13 篇《CE 证书与 FDA 510(k)/PMA 在阿联酋申报中的证据位阶》、第 14 篇《只有中国 NMPA 注册证,能否进入阿联酋市场:路径与补强》、第 07 篇《上市许可取得的 8 项法定条件:第 6 条 a–h 逐项拆解》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截至核验日期可获取的阿联酋官方法规与监管机构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阿联酋联邦法令第 38/2024 号的执行条例尚未全部发布,EDE 的服务流程与费用可能调整;文中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来自行业通行做法,不具法规效力。企业应以 EDE(www.ede.gov.ae)最新公布的服务页面、阿联酋官方公报文本及主管机关书面答复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授权代表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欧盟 EU MDR/IVDR、英国 UK MDR 2002、美国 FDA 510(k)/De Novo/PMA、沙特 SFDA、阿联酋 EDE、俄罗斯 RZN、印尼 Kemenkes、越南 MOH 等主要市场。我们为中国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 CE 技术文件与临床评价、欧盟授权代表(EC REP)与英国授权代表(UKRP)、阿联酋本地授权代表(LAR)与上市许可申报、ISO 13485 体系辅导、UDI 与标签本地化、上市后警戒(PMS、PMCF、PSUR)以及多市场组合注册策略。联系:hito.lin@grzan.cn | 官网:www.grzan.cn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