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 换版:RDC 848/2024 第 86 条取代 RDC 546/2021 的衔接要点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RDC 848/2024 第 86 条废止 RDC 546/2021,把医疗器械与 IVD 合并进同一套基本安全与性能要求(ESPR);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 180 天生效(第 88 条),ANVISA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布生效公告。国瑞中安的判断是:换版带来的主要工作量不在新增条款,而在文件体系的重新映射——旧版对照表若不重做,审评阶段会当场暴露。
二、法规依据
- 《基本安全与性能要求》——RDC nº 848/2024,2024 年 3 月 6 日决议、2024 年 3 月 8 日 DOU 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180 天生效(第 88 条),ANVISA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布生效公告,第 1 条 §3、第 7 条、第 15–19 条、第 50 条、第 51 条、第 53 条、第 81 条、第 85 条(违反基本安全与性能要求构成卫生违法,依 Lei nº 6.437/1977 处罚)、第 86 条(废止 RDC nº 546/2021)、第 87 条(祖父条款:本决议生效前提交的申请仍按 RDC nº 546/2021 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要求受理)
- 《医疗器械分类、通知与注册及标签说明书要求》——RDC nº 751/2022,2022 年 9 月 15 日决议,第 5 条、第 11 条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RDC nº 830/2023,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布(DOU 234)、2024 年 6 月 1 日生效(第 71 条),第 12 条
三、专业解读看点
第一个看点是合并。RDC 848/2024 首次把器械与 IVD 放进同一套原则,第 81 条要求 IVD 同时证明分析性能与临床性能。国瑞中安的理解是:以往 IVD 团队与器械团队各自维护一套 ESPR 对照表,现在必须合并为一份,性能证据的组织方式也要随之调整。
第二个看点是硬性化。第 7 条要求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第 15–19 条写临床评价与临床调查,其中第 18 条规定数据不足时临床调查为强制、第 19 条列举必须提交临床研究报告的两类情形;第 50、51、53 条把含软件器械(含 SaMD)的准确性、可靠性与网络安全写成开发过程须经验证、并须规定 IT 要求。国瑞中安的判断:这些条款的共同特征是「可核查」,审评员可逐条索取证据,模糊表述不再能过关。
第三个看点是验证路径。第 1 条 §3 明确合规通过 GMP 检查、上市许可或通知程序、产品卫生检查予以验证。换版不是一次性动作,而是贯穿检查、审评与上市后监督的持续要求。上市许可有效期 10 年(RDC 751/2022 第 11 条、RDC 830/2023 第 12 条),维护成本要按整个有效期摊算。
第四个看点是处罚衔接:第 85 条规定,违反本决议的基本安全与性能要求即构成卫生违法,依 Lei 6.437/1977 处罚。国瑞中安的判断:ESPR 由此从技术性要求升格为可处罚义务,对照表不再是文档工作,而是处罚风险的边界。
第五个看点是换版本身的两条关键条款:第 86 条废止 RDC 546/2021;第 87 条是祖父条款——在本决议生效前提交的申请,仍按 RDC 546/2021 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要求受理。国瑞中安判断:第 87 条是过渡期最关键的一条,它决定在审项目不会被中途要求改用新标准,但也意味着「何时算生效前递交」必须有书面证据支撑。
第六个看点是过渡期产品的处理。RDC 848/2024 自公布之日起 180 天生效(第 88 条),ANVISA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布生效公告;此前按 RDC 546/2021 编制的技术文件并不会自动失效,但生效后递交的新申请要按新条款准备。国瑞中安建议对在审项目主动提交一次对照表更新说明,把旧版条款号与新版条款号的映射关系讲清楚。
第七个看点是与分类规则的联动。RDC 751/2022 第 5 条给出 I 至 IV 级风险分级,第 6、7 条分别对应通知与上市许可;ESPR 的验证路径按第 1 条 §3 落在 GMP 检查、上市许可或通知程序与产品卫生检查上。国瑞中安的判断:不同分级对应不同的验证入口,换版时要把这条链路一起梳理。
四、实务建议
- 重做 ESPR 对照表,映射到 RDC 848/2024 条款号,废弃 RDC 546/2021 版本。
- IVD 项目单独补分析性能与临床性能的双证据链。
- SaMD 与含软件器械补网络安全与开发验证记录。
- 按第 18、19 条完成「是否需临床调查/是否需临床研究报告」判定并留档。
- 在册与在审产品分批换版,优先 III/IV 类。
- 对在审项目主动提交对照表更新说明,标明新旧条款号映射。
- 按风险分级梳理 ESPR 验证入口(GMP 检查/上市许可或通知/产品卫生检查)。
国瑞中安还想说明换版对中小企业的现实压力:RDC 848/2024 把原本分散的要求合并成一套可核查的条款,对企业而言是文件结构的重排,而不是简单的条款替换。提前做一次差距分析,比在补正中逐条返工更省时间。
五、核验清单
- □ 核对技术文档是否已映射 RDC 848/2024 而非 RDC 546/2021
- □ 核对 IVD 双性能证据完整性(第 81 条)
- □ 核对 SaMD/含软件器械条款覆盖(第 50、51、53 条)
- □ 核对临床评价与临床调查判定记录(第 15–19 条)
- □ 核对在审项目的对照表是否已同步更新
- □ 核对 ESPR 验证入口是否按分级对应
- □ 核对换版差距分析是否覆盖全部产品线
- □ 核对第 85 条的处罚衔接是否已写入合规矩阵(依 Lei 6.437/1977)
- □ 核对在审项目的递交时点,确认是否落入第 87 条祖父条款
- □ 回 DOU 核对 RDC 848/2024 第 85 条、第 86 条、第 87 条与第 88 条原文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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