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 N° 003-2020-SA 的 18 条分类规则:与 IMDRF、欧盟 MDR 的技术同源性怎么用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法规核验日期:2026 年 10 月 29 日
一、结论先行
D.S. N° 003-2020-SA 于 2020-02-06 公布,以 Anexo 1 的 18 条分类规则取代经验式分类,规则按非侵入式、侵入式、有源与附加规则 4 组排列,技术路线与 IMDRF 及欧盟 MDR 同源。同源性带来的实操结论是:他国的分类结论可以作为论证材料引用,但不能直接移植——类别一旦落定,就同时锁定了档案深度(Art. 124 对应 I 类、Art. 125 对应 II 类)与审查时钟(22 / 44 / 66 个工作日),最终判定权在 DIGEMID。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要点 |
|---|---|---|---|
| Reglamento que establece las Reglas de Clasificación y los Principios Esenciales de Seguridad y Desempeño para los Dispositivos Médicos | D.S. N° 003-2020-SA | 2020-02-06 | Anexo 1 含 18 条分类规则(非侵入式/侵入式/有源/附加规则);确立基本原则清单 |
| Reglamento para el Registro, Control y Vigilancia Sanitaria… | D.S. N° 016-2011-SA | 2011-07-27 | Art. 124(I 类资料)、Art. 125(II 类资料)、Art. 136(日历日上限 30 / 60 / 90) |
| Modificatoria del D.S. N° 016-2011-SA | D.S. N° 016-2017-SA | 2017-06-07 | Title IV 术语统一为「principios esenciales」,为基本原则清单铺路 |
| Ley de los Productos Farmacéuticos, Dispositivos Médicos y Productos Sanitarios | Ley N° 29459 | 2009-11-26 | 器械监管的上位法基础 |
| Nuevo TUPA del MINSA | D.S. N° 011-2026-SA | 2026-07-21 | 审查时钟:I 类 22、II 类 44、III/IV 类 66 个工作日,体外诊断器械 30 个工作日(实务口径,条号未逐条核到) |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18 条规则是判定序列,不是可挑选的清单。
Anexo 1 的规则按器械与人体接触方式、使用时长、能量供给方式组织,适用时须按顺序逐条比对,命中即停止。这解释了为什么同一款产品在不同企业手里会得出不同类别:常见错误是跳跃适用——直接跳到看似贴合的那一条,跳过前置规则,从而低估风险等级。国瑞中安在定级作业中要求输出「逐条比对记录」,把不适用规则的排除理由一并写清,正是为了堵住这个漏洞。
看点二:附加规则是横向升级器,常把 II 类推到 III 类。
附加规则处理的是跨类别属性:含药物成分、含动物源或人源材料、具有杀灭或灭活功能等。它们的机制是「叠加」——先由前三组规则得出基础类别,再由附加规则判断是否上调。实务中被低估的多是这一类:企业按器械的物理形态定级,忽略了配方或材料属性触发的升级条款,结果档案按 II 类准备,审评却按 III 类索要证据,直接产生退审。
看点三:同源不等于等同,类别直接绑定后续成本。
技术路线同源意味着论证逻辑可以互鉴:一份按 IMDRF 或欧盟 MDR 规则完成的分类论证,其分析框架有参考价值。但秘鲁的类别是本地行政决定的产物,且一经确定就同时绑定三件事——资料构成(Art. 124 与 Art. 125 分别为 I 类与 II 类的资料依据)、审查时钟(22 / 44 / 66 个工作日)、以及基本原则清单的适用(II–IV 类)。因此正确顺序是:先自评并留痕,再与外部意见交叉验证,最后以 DIGEMID 判定为准,而不是把境外证书上的类别直接抄进申请表。
四、实务建议
- 制作逐条适用记录表:按非侵入式、侵入式、有源、附加规则 4 组顺序逐条比对,写明适用与不适用的理由。
- 附加规则专项检查:对每个 SKU 单独核查是否含药物、动物源/人源材料或杀灭灭活功能,判断是否触发升级。
- 类别—档案—时钟三联动:定级结论出来后,同步确认资料构成、审查时钟与是否需要基本原则清单。
- 境外分类作论据不作结论:引用 IMDRF 或欧盟 MDR 分析框架时,明确标注为论证材料,申报类别以 DIGEMID 判定为准。
- 定级与用途主张绑定:一旦用途主张变化,重新走一遍 18 条规则,避免沿用旧结论。
五、核验清单
□ 已按 Anexo 1 的 18 条规则完成逐条比对并留痕
□ 已单独核查附加规则触发项(含药物、动物源/人源材料、杀灭灭活)
□ 已确认类别对应的资料条款(I 类 Art. 124、II 类 Art. 125)
□ 已确认类别对应的审查时钟(22 / 44 / 66 个工作日)
□ 已确认 II–IV 类须附基本原则清单
□ 已确认申报类别以 DIGEMID 判定为准,境外结论仅作论证材料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免责声明
本栏目内容为国瑞中安依据秘鲁卫生部(MINSA)、药品、供应品与药品总局(DIGEMID)及《秘鲁人报》(El Peruano)公开法规整理的技术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替代监管部门的具体答复。文中标注「实务口径」的周期为项目经验区间,标注「待一手核验」的条文尚未取得《秘鲁人报》原文。法规存在修订可能,项目执行前请以 DIGEMID 官方平台当期公布文本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是一家专注于全球医疗器械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为境内外制造商提供目标国上市路径设计、注册申报、技术文件编写与持证主体服务。服务网络覆盖欧盟、美国、英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智利、阿根廷、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南非等主要市场。核心能力包括:欧盟授权代表(EC Rep)、英国授权代表(UKRP)、瑞士授权代表(CH-Rep)、美国代理人(US Agent)、巴西注册持有人(BRH)、墨西哥注册持有人(MRH)、秘鲁注册持有人(PRH)等持证主体服务;CE(MDR / IVDR)、UKCA、FDA 510(k)、Health Canada、TGA、ANVISA、COFEPRIS、INVIMA、DIGEMID、ISP 等注册路径;ISO 13485 体系建设与审计、ISO 14971 风险管理、临床评价报告(CER)、生物学评价、UDI 与 EUDAMED 数据申报;以及自由销售证明(CFS)办理与上市后警戒(PMS / Vigilance)托管。联系邮箱:hito.lin@grz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