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个月未实际上市可撤回决定: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37 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第 37 条是一条容易被忽略的休眠条款:

核准决定有效期内,若器械自发证起 18 个月内未实际上市或出口,

ANPP 可以撤回该决定。这条与第 34 条的 5 年有效期、第 35 条的 90 日续期

共同构成了阿尔及利亚的证书生命周期管理三条线。

国瑞中安的判断:18 个月是比 5 年更早到期的”隐形截止日”。

二、法规依据

  1.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37 条(18 个月未实际上市或出口,ANPP 可撤回决定)。
  2.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34 条(5 年有效)、第 35 条(90 日续期)。
  3.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38 条(临时撤回不超过 12 个月)、第 39 条(解除或转永久)、第 40 条(7 类发起主体)。
  4.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41 条(撤回后须停止分销、撤回销毁或退回批次,费用由持证人与经营人承担)。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第 37 条用的是”可以(peut)”,是裁量条款不是自动失效。

第 37 条的措辞是”ANPP 可以撤回(l’agence peut procéder au retrait)”。

这与第 23 条(许可 2 年未开业即失效)的自动失效不同。

裁量条款意味着企业有解释与补救的空间,但必须主动提出。

看点二:起算点是”发证”,条件是”未实际上市或出口”。

第 37 条的表述是”自决定签发之日起 18 个月内未实际上市或出口

(n’ayant pas fait l’objet d’une commercialisation ou d’exportation effective)”。

关键词是 effective(实际)——有订单、有报关、有销售记录才算,

仅有市场准备不算。所以要保留实际交易的证据链。

看点三:这条与第 41 条的费用承担条款是连动的。

第 41 条:决定被撤回后,须停止分销,并对相关批次实施撤回、销毁或退回,

费用由持证人与/或经营人承担。也就是说一旦触发第 37 条,

不仅证书没了,库存处置成本也要自己背。

看点四:18 个月与 5 年的关系是”早到期优先”。

第 34 条给 5 年,第 37 条给 18 个月。两者并行时,

18 个月是更早的压力点。企业在做产品上市排期时,

不能因为”证书有 5 年”就把上市计划推到第三年。

四、实务建议

  1. 把”发证后 18 个月”设为证书台账里的第二个关键日期,与到期日并列。
  2. 首发批次的实际销售证据(订单、发票、报关单、放行记录)完整归档。
  3. 若预计 18 个月内无法上市,提前向 ANPP 书面说明原因与上市计划。
  4. 上市排期倒推:把首单交货日安排在发证后 12 个月内,留出 6 个月缓冲。
  5. 若收到撤回意向通知,立即提交已上市证据或上市承诺与时间表。
  6. 评估撤回后的库存处置成本,在预算中预留。

五、核验清单

  • □ 证书台账已设”发证后 18 个月”关键日期。
  • □ 首发批次的实际销售证据链已完整归档。
  • □ 预计无法按时上市的已提前书面说明。
  • □ 首单交货日已安排在发证后 12 个月内。
  • □ 撤回意向的应对材料(证据或承诺)已备妥。
  • □ 库存处置成本已在预算中预留。

本篇相关阅读

  • 《第 35 篇 5 年有效期与 90 日续期窗口: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34、35 条》: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five-year-validity-90-day-renewal-window/
  • 《第 42 篇 临时撤回与永久撤回: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38 至 42 条》: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temporary-and-definitive-withdrawal/
  • 《第 37 篇 转移与转让: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43 条要重新发证》: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transfer-and-assignment-new-decision/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阿尔及利亚官方公报公布的法规原文整理,仅供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阿尔及利亚国家药品管理局(ANPP)与制药工业部可能发布新的部长令、通知或指南,具体项目请以递交时 ANPP 的最新要求与缴费通知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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