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审查的五项标准,以及中国被明文排除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坦桑尼亚质量审核指南 §7.2 提供了以桌面审查(desk review,即文件审查)替代现场审核的通道,并列明五项适用标准(§7.2.1.1–§7.2.1.5):
- §7.2.1.1 位于 GHTF(后改为 IMDRF)创始成员国并受其审核: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欧盟、美国。
- §7.2.1.2 位于 IMDRF 成员并受其审核,排除中国、巴西、俄罗斯,或 TMDA 不时更新的名单。
- §7.2.1.3 经质量风险管理确定的其他场所。
- §7.2.1.4 经 WHO 预认证项目、MDSAP(排除巴西和中国)、EMA 及 TMDA 认可的任何其他区域协调机制审核批准的制造场所。
- §7.2.1.5 任何公共利益理由。
核心结论:中国被 §7.2.1.2 与 §7.2.1.4 两处明文排除。 中国制造商不能凭 NMPA 体系证据主张桌面审查,应当按现场审核准备,除非另行取得 MDSAP 证书或欧盟公告机构/EMA 认可的体系证据。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Guidelines on Submission of Documentation for Quality Audit of Medical Devices and Diagnostics Manufacturing Sites | TMDA/DMD//MDL/F/010 | 未标注公布日期(TMDA 现行版本) | §7.2.1.1、§7.2.1.2、§7.2.1.3、§7.2.1.4、§7.2.1.5;§7.2.2.1–§7.2.2.15;§9.3 |
| Compendium of Guidelines for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Diagnostics and Laboratory Equipment | 无政府公报编号(TMDA 指南文件) | 2024 年 6 月 | Part IV §3.2.3(ISO 13485 证书须由认可 CAB 签发)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排除表述是两次、且措辞精确——不是”未列出”,是”明确排除”。
§7.2.1.2 的原文结构是”Located and audited by members of IMDRF excluding China, Brazil and Russia“;§7.2.1.4 的原文结构是”Manufacturing sites audited and approved by… MDSAP (excluding Brazil and China), EMA…”。这与肯尼亚的情况不同:肯尼亚 PPB 的参考机构名单只是未包含中国,而坦桑尼亚是明文排除。在法律解释上,”明文排除”比”未列出”更难通过类比论证绕过。
看点二:排除的是”国别路径”,不是”企业”——取得第三方证据仍可走桌面审查。
中国制造商的可行路径有两条:① 取得 MDSAP 证书——但注意 §7.2.1.4 在 MDSAP 项下排除的是”巴西和中国”,此处应理解为排除由巴西 ANVISA 与中国 NMPA 作为参与方签发的范畴;实务上能否以 MDSAP 证书主张桌面审查,须向 TMDA 书面确认,国瑞中安不对外作肯定性承诺;② 取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签发的 ISO 13485 证书,因 §7.2.1.1 涵盖欧盟创始成员国、§7.2.1.4 涵盖 EMA。
看点三:桌面审查要提交 15 项证据,准备量大于现场审核接待。
§7.2.2.1–§7.2.2.15 列出全部文件要求:
- 由 SRA/公告机构/WHO 签发的 ISO 13485 符合性证书核证副本(非英文须附核证翻译);
- 国家监管机构签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副本;
- 过去 3 年内实施过现场质量审核的所有监管机构清单;
- 过去 3 年内由 SRA、公告机构、MDSAP、其他区域协调机制和/或 WHO 预认证项目出具的审核报告公证副本;
-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报告——一次性使用器械理想应提供过去 36 个月内生产的 25 个批次,或过去 12 个月内生产的 10 个批次;
- 验证主计划(validation master plan)副本;
- 拟在坦桑尼亚注册的其中一个器械的过程验证报告;
- 拟申请上市许可的每种型号器械的器械文档(medical devices file);
- 灭菌方法验证报告(如适用);
- 与申请器械相关的关键生产和质量控制设备的确认、维护与校准报告;
- 器械主记录(DMR)与申请注册器械最近一个批次的已执行生产文件;
- 过去 3 年的内审总结报告;
- 公司风险管理框架;
- 用于注册器械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确认程序与报告;
- 超标(OOS)处理程序,含至少 3 个 OOS 报告。
看点四:桌面审查也可能转现场,且触发点是”怀疑”而非”确认”。
§9.3:对通过桌面审查程序评估的场所,若怀疑(speculated)存在 critical 或 major 不符合项,应安排现场审核。这个”怀疑”门槛很低。因此即使走桌面审查,现场接待能力仍要具备。
看点五:一次性使用器械的批次量要求(25 批/36 个月或 10 批/12 个月)是最容易卡住的一项。
§7.2.2.5 用了”ideally(理想情况下)”的措辞,但实务上若企业过去 36 个月产量不足 25 批,需要用 12 个月 10 批的替代口径并作说明。新产品线在这一项上往往无数据可用,须提前规划生产批次。
四、实务建议
- 中国制造商默认按现场审核排期与预算,把桌面审查当作争取项而非既定路线。
- 若要争取桌面审查,优先取得欧盟公告机构签发的 ISO 13485 证书,并以书面形式向 TMDA 确认可接受性。
- MDSAP 证书能否用于中国场所主张桌面审查,必须书面问 TMDA,不在对外文件中作肯定性表述。
- 桌面审查的 15 项文件提前 6 个月整理,重点补 OOS 报告(≥3 个)、内审总结(3 年)、年度产品质量回顾(25 批/36 个月或 10 批/12 个月)。
- 保留现场审核接待能力(§9.3 的转现场机制)。
五、核验清单
- □ 已知悉 §7.2.1.2 与 §7.2.1.4 明文排除中国。
- □ 已按现场审核排期与预算(中国制造商的默认路线)。
- □ 若争取桌面审查,已确认所持证据属于 §7.2.1.1(欧盟创始成员国)或 §7.2.1.4(EMA/WHO PQ)范围。
- □ MDSAP 路径已向 TMDA 书面确认(不作未确认的承诺)。
- □ 已备齐 15 项文件,重点核对 OOS ≥3 个、内审 3 年、批次量 25 批/36 月或 10 批/12 月。
- □ 已保留现场审核接待能力以应对 §9.3 转现场。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件所引条文均比对 TMDA 官方公布文本(质量审核指南 §7.2.1.1–§7.2.1.5、§7.2.2.1–§7.2.2.15、§9.3);法规更新时同步复核。
- 坦桑尼亚本地资源:可协调持牌本地责任人(LRP)与经销商资源,覆盖在线递交、样品递送、质量审核配合与口岸放行环节。
- 服务能力:分类判定、注册与列名路径选择、技术文档(CSDT/STED)编写与本地化、GMDN 与分组策略、临床证据组织、软件与 AI 器械申报、变更管理、警戒与 PMS 报告、年度保留费与续证管理。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与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替代 TMDA 的个案答复或书面确认。具体产品的分类、路径与资料要求,以 TMDA 现行有效文本及其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授权代表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南非 SAHPRA、埃塞俄比亚 EFDA、埃及 EDA、肯尼亚 PPB、坦桑尼亚 TMDA、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外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从产品分类、技术文档编写、上市申报到本地授权代表、上市后警戒与合规维护的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