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监督体系:第 83–85 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依 MDR 第 83 条,制造商须按与风险等级和器械类型相适应的方式,为每一件器械计划、建立、文件化、实施、维护并更新一个上市后监督(PMS)体系。第 84 条要求 PMS 体系以上市后监督计划为基础(要求见附件 III 第 1 节),该计划须作为附件 II 技术文档的一部分。第 85 条要求 I 类器械制造商编制上市后监督报告。
二、法规依据
| 法规/文件 | 条款 | 日期 | 出处 |
|---|---|---|---|
| Regulation (EU) 2017/745 | 第 83 条(PMS 体系);第 84 条(PMS 计划);第 85 条(PMS 报告) | 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 | EUR-Lex |
| Regulation (EU) 2017/745 | 附件 III 第 1 节(PMS 技术文档要求);附件 II | 同上 | EUR-Lex |
| Regulation (EU) 2017/745 | 第 10(15) 条(制造商的 PMS 义务);第 83(4) 条(纠正措施与通报) | 同上 | EUR-Lex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PMS 是”主动、系统、持续”的活动,不是被动收投诉。
第 83(1) 条要求 PMS 体系以主动、系统的方式收集、记录与分析器械在投放市场后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质量、性能与安全性数据,并得出必要结论、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附件 III 第 1 节进一步要求 PMS 计划覆盖严重事件信息(含 PSUR 信息)与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非严重事件记录与不良副作用数据、趋势报告信息、专业或技术文献数据库与登记册、用户/分销商/进口商提供的反馈与投诉、以及同类器械的公开信息。
看点二:PMS 计划是技术文档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文件。
依第 84 条,除定制式器械外,PMS 计划须作为附件 II 技术文档的一部分。这一规定的实务后果是:公告机构在评审技术文档时会一并评审 PMS 计划,计划缺失或内容不完整会直接影响技术文档评审结论。
看点三:第 83(4) 条把 PMS 与警戒直接连通。
依第 83(4) 条,PMS 过程中识别出需要预防或纠正措施的,制造商须实施适当措施并通知相关主管机关,适用情形下通知公告机构;识别出严重事件或实施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须依第 87 条报告。PMS 因此是警戒报告的上游数据源。
看点四:PMS 数据要能支撑”率”的计算,不能只统计绝对数量。
附件 III 要求 PMS 计划规定收集与利用信息的方法。趋势判断(第 88 条)依赖的是发生率而非投诉件数,因此 PMS 必须记录销售/装机/使用量作为分母(实务口径)。缺少分母的 PMS 数据库无法支撑趋势报告义务。
四、实务建议
- PMS 计划按附件 III 第 1 节逐项编制,并明确数据来源、收集频次、评审责任人与阈值。
- PMS 计划纳入技术文档,随技术文档同步更新(第 84 条)。
- 建立投诉分诊流程:投诉 → 事件 → 严重事件的判定路径与时限(实务口径,支撑第 87 条时限)。
- PMS 数据库中同时记录事件数与销售量/使用量,支撑趋势计算。
- I 类器械按第 85 条编制 PMS 报告,必要时更新并在主管机关请求时提供。
五、核验清单
- □ PMS 体系已按第 83 条建立并文件化
- □ PMS 计划符合附件 III 第 1 节并已纳入技术文档(第 84 条)
- □ PMS 数据含销售/使用量分母
- □ 已建立投诉 → 事件 → 严重事件的判定路径
- □ 第 83(4) 条项下的纠正措施与通报流程已建立
- □ I 类器械 PMS 报告已编制(第 85 条)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引用 Regulation (EU) 2017/745 第 83 条(含第 83(4) 款)、第 84 条、第 85 条、第 10(15) 条与附件 III 第 1 节、附件 II(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经验性整理,已在文中标注,不作为法定依据。实际申报请以 EUR-Lex 与欧盟委员会官网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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