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结构:没有统一申请费,钱花在哪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IVDR 没有向欧盟层面缴纳的统一申请费。支出分布在四类:公告机构的符合性评估费用(第 46 条要求委员会公布标准费用清单);欧盟参比实验室按第 100(7) 条收取的费用(细则见 (EU) 2022/945);成员国依第 104 条的注册与相关活动收费(须透明并基于成本回收,结构须提前 3 个月告知委员会与其他成员国);以及企业内部的合规建设成本。具体金额区间无官方出处,本系列不引用。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号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6(IVDR)第 46 条(标准费用清单);第 104(1)(2) 条(成员国收费:透明 + 成本回收;提前 3 个月告知)通过 2017-04-05;第 46 条所属第 31–46 条自 2017-11-26 适用EUR-Lex
同上第 100(7)(8) 条(EURL 可向公告机构与成员国收费;委员会以实施条例规定结构与水平)2017-04-05EUR-Lex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2/945EURL 可向公告机构与成员国收取的费用2022EUR-Lex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977报价最低内容、费用上浮超过 10% 须事先书面说明;年度中位费用与按期完成率报告(第 4(4) 条自 2028-01-01)适用 2027-02-25EUR-Lex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四类支出的定价逻辑完全不同。

公告机构是市场定价(第 46 条只要求公布标准费用清单);EURL 是成本覆盖定价且条件须预先确定透明(第 100(7) 条);成员国是成本回收定价(第 104(1) 条);内部成本则是项目定价。把四者混成一个「IVDR 认证多少钱」的数字,必然失真。

看点二:Class D 的费用结构与 B、C 不同量级。

Class D 叠加了 EURL 性能验证与批次检验(第 48(5) 条、附件 IX 第 4.12 节、附件 XI 第 5.1 节)、专家意见(第 48(6) 条,如适用)与第 50 条审查机制。这几项在 B、C 类项目中不存在,因此不能用 B 类的费用经验外推 D 类。

看点三:(EU) 2026/977 会显著改变费用的可预期性。

该实施条例自 2027-02-25 起适用:报价须至少包含(1)总体预估费用,并按 QMS 审核与技术文档评审(如适用)分项,含常规监督与突击审核费用;(2)以小时费率计(仅在无法预先确定时长时)的潜在额外支出预估;(3)预估时间表。实际费用超出报价预估 10% 以上的,公告机构须事先书面说明理由。自 2028 年起,机构还须每年 4 月 30 日前发布上一年度的中位费用与按期完成率。

看点四:最容易被低估的是内部合规成本。

技术文档(附件 II、III)、性能评价与 PER(第 56 条)、QMS(第 10(8) 条 13 个方面)、PRRC(第 15 条)、UDI 与 EUDAMED 数据维护(第 24–28 条)、PSUR 与警戒(第 81–83 条)构成持续性支出,其量级往往超过一次性认证费用。

四、实务建议

  1. 预算按四类分开编制:公告机构、EURL、成员国收费、内部合规,各自列明法源。
  2. Class D 项目单独列 EURL 费用并按 (EU) 2022/945 核对口径。
  3. 询价要求按 (EU) 2026/977 的口径拆分报价与时间表,并约定超 10% 上浮的事先书面通知。
  4. 把内部的持续性支出(PER 年度更新、PSUR、数据维护)做三年滚动预算。
  5. 不引用任何无官方出处的金额区间(本系列未采信清单中的一项)。

五、核验清单

  • □ 预算已按公告机构/EURL/成员国/内部四类分别编制
  • □ 公告机构报价已要求按 (EU) 2026/977 口径拆分(适用 2027-02-25)
  • □ EURL 费用已按 (EU) 2022/945 单列
  • □ 成员国注册收费已按第 104 条列入年度预算
  • □ 内部持续性合规支出已做三年滚动预算
  • □ 未采用任何无官方出处的金额区间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所引法规为 Regulation (EU) 2017/746(OJ L 117, 5.5.2017, p. 176;通过 2017-04-05)第 46 条(自 2017-11-26 适用)、第 48(5)(6) 条、第 50 条、第 100(7)(8) 条、第 104(1)(2) 条;实施条例 (EU) 2022/945、(EU) 2026/977(适用 2027-02-25,第 4(4) 条自 2028-01-01)。本文不提供任何具体金额区间;公告机构费用为市场定价,无官方统一价目。以 EUR-Lex 最新文本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六国设有自营主体,可为客户担任当地持证人、进口商与授权代表;欧盟市场由国瑞中安注册团队与欧洲本地持照伙伴协同交付。我们提供欧盟 IVDR 下的欧盟授权代表(第 11 条)委任与连带责任管理、授权书(第 11(3)(4) 条)起草与审核、授权代表变更(第 12 条)执行、进口商与经销商义务(第 13、14 条)落地、第 16 条角色转变风险判定、医疗机构自制器械(第 5(5) 条)条件评估、EUDAMED 主体注册与 SRN(第 27、28 条)、UDI 与器械注册(第 24–26 条)、公告机构对接与 Class D 欧盟参比实验室(第 100 条)衔接、技术文档(附件 II、III)与 GSPR 符合性矩阵、质量管理体系(第 10(8) 条)与 PRRC(第 15 条)支持、遗留器械过渡(第 110 条)规划、上市后监督与警戒(第 78–83 条)的全流程服务。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