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器械一证与配件随整套登记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阿塞拜疆实行一器械一证:证书按器械签发(附件 5 一件器械一份证书,附件 6 为变更登记证书),证书上有独立的”器械注册簿编号”。第 7.10 条另规定:构成器械组成部分、不独立使用的配件(komplektləşdiricilər),与该器械以成套形式登记——配件不单独发证。
附件 5 证书为此专设 “Accessories(Komplektləşdiricilər)” 一栏,第 10.4.5 条也把配件列入注册簿登记字段。
二、法规依据
- 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 345 号决议《药品、药物物质与医疗器械国家注册、纳入国家注册簿与国家注册簿维护规则》(2024 年 7 月 19 日生效;《Xalq qəzeti》2024 年 7 月 20 日第 151 期;《立法汇编》2024 年第 7 号第 906 条;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废止 2007 年 7 月 13 日第 108 号决议):第 7.10 条(随整套登记的配件)、第 10.4.5 条(注册簿登记配件)、第 10.4 条(器械注册簿 7 项字段)、附件 5(器械证书格式,含 Accessories 栏与 Register number 栏)、附件 6(变更登记证书格式)、第 2.1.4 条(配件定义)、第 7.2 条(变更登记保留注册编号)。
- 阿塞拜疆共和国内阁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 345 号决议《药品、药物物质与医疗器械国家注册、纳入国家注册簿与国家注册簿维护规则》(2024 年 7 月 19 日生效;《Xalq qəzeti》2024 年 7 月 20 日第 151 期;《立法汇编》2024 年第 7 号第 906 条;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废止 2007 年 7 月 13 日第 108 号决议):第 6.10 条(药品按剂型与剂量分别注册、分别发证,供对照)、第 6.7 条(已注册品以不重复编号入注册簿)。
- 阿塞拜疆共和国卫生部部务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第 8 号决定《医疗器械按风险等级的分类》(依《药品法》第 6.8 条第二句制定;部长 Teymur Musayev 签署;决定作出后 3 日内送司法部纳入国家法律文件登记册):第 2.1.10 条(附件 ləvazimat 定义)、第 3.8 条(附件单独定级)、第 2.1.3 条(证书编号不重复)。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第 7.10 条的适用条件是”构成器械组成部分且不独立使用”。 条文的表述是”构成器械组成部分、不独立使用的配件”。可以独立使用的配件(例如能单独销售的探头、模块)不在这一条射程内——它本身是一件器械,应当单独登记、单独发证。判断标准落在第 2.1.4 条的配件定义与产品的预期用途上。
看点 2:配件(komplektləşdirici)随整套登记,附件(ləvazimat)却要单独定级。 第 8 号决定第 3.8 条规定”器械附件的风险等级独立于其所从属的器械确定”,第 7.10 条则规定配件随整套登记。两个概念在阿塞拜疆语里是两个词,在中文里都容易被译成”配件”。内部术语表必须固定区分,否则证书 Accessories 栏会填错。
看点 3:与药品相比,器械没有”按剂型分别注册”的拆分规则。 第 6.10 条(药品)规定:同一药物物质的不同剂型、不同剂量须分别注册、分别申请、分别发证。器械没有对应条款——器械的区分单位是”器械”本身。但型号差异是否构成不同”器械”,规则未细化(实务口径:按 GMDN 代码、风险等级与主要技术参数是否一致判断,建议向 AEC 书面确认)。
看点 4:第 7.2 条让变更登记”保留注册编号”,保证了证书的可追溯性。 变更登记时换发新证书,但注册编号保留,新证上记载变更的国家注册日期。这与第 6.7 条”以不重复编号入注册簿”配合,形成一个稳定的产品身份标识。
看点 5:证书上的”器械注册簿编号”是公开的查询键。 附件 5 与附件 6 都有 “Register number of the medical device” 栏,第 10.7 条要求注册簿数据在卫生部与 AEC 官网公开。这个编号是渠道方与监管方核对产品身份的主要入口,务必在所有对外的产品资料上保持一致。
四、实务建议
- 按”能否独立使用”判断每个随附项是配件(随整套登记)还是独立器械(单独登记)。
- 内部术语表固定区分:komplektləşdirici = 配件(随整套登记),ləvazimat = 附件(单独定级)。
- 型号差异是否构成不同”器械”,按 GMDN 代码、风险等级与主要技术参数判断,并向 AEC 书面确认。
- 附件 5 证书 Accessories 栏只填随整套登记的配件,不填可独立销售的模块。
- 把”器械注册簿编号”固定印在所有对外产品资料上,与注册簿公开数据核对一致。
- 变更登记时核对新证保留原注册编号并记载变更日期(第 7.2 条)。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能否独立使用”完成配件与独立器械的分类。
- □ 内部术语表已固定配件与附件的对应关系。
- □ 型号差异的登记口径已向 AEC 书面确认。
- □ 证书 Accessories 栏已按要求填写。
- □ 器械注册簿编号已在对外资料上统一并核对一致。
- □ 变更登记新证已核对保留原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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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1 篇 5 年有效期:法律第 6.11 条与规则第 8.1 条》:https://www.grzanglobal.com/azerbaijan-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five-year-validity-of-certificate/
- 《第 33 篇 续证窗口:器械 7 个工作日对药品 90 日》:https://www.grzanglobal.com/azerbaijan-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re-registration-window-7-working-days/
- 《第 23 篇 简要描述:适用范围、用途与配件组成》:https://www.grzanglobal.com/azerbaijan-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brief-description-scope-purpose-accessories/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阿塞拜疆官方公布的法规与主管机构公告整理,仅供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阿塞拜疆卫生部与分析鉴定中心(AEC)可能发布新的决议、决定或通知,具体项目请以递交时 AEC 的最新要求与缴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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