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器械与翻新器械:RDC 925/2024 的规则重构与 RDC 579/2021 的例外路径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定制器械与二手/翻新器械在巴西不适用常规的通知或上市许可逻辑:前者现由 RDC 925/2024 规范,后者由 RDC 579/2021 规范,这 2 部专项规则分别给出例外安排。国瑞中安的判断是:两类产品的共同风险不在「要不要注册」,而在「误以为不适用常规路径就等于没有义务」——Lei 6.360/1976 第 12 条确立的注册前置与 RDC 751/2022 第 60 条第 1 款的禁止条款,仍是判断其行为边界的基准线。

二、法规依据

  • 《定制器械与患者匹配器械的制造、销售、进口与使用》——RDC nº 925/2024,2024 年 9 月 19 日决议〔取代关系与条款细节为二手来源,属实务口径,以 ANVISA 公布为准;ANVISA 官方器械页在骨科植入物项下并列「RDC 751/2022 and RDC 925/2024」〕
  • 《个性化医疗器械相关规定》——RDC nº 305/2019,2019 年 9 月 24 日决议,DOU nº 186 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第 1 部分第 69 页公布(RDC 925/2024 的前身规则)
  • 《二手/翻新器械相关规定》——RDC nº 579/2021,2021 年 11 月 25 日决议,DOU nº 225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布
  • 《医疗器械分类、通知与注册及标签说明书要求》——RDC nº 751/2022,2022 年 9 月 15 日决议(董事会会议 9 月 14 日),DOU nº 180、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布(Seção 1, p.172),第 2 条第 2 款、第 2 条第 3 款(经 RDC nº 777/2023 修改)、第 60 条第 1 款
  • 《巴西卫生产品基本法》——Lei nº 6.360/1976,1976 年 9 月 23 日公布,第 12 条、第 10 条

三、专业解读看点

为什么这两类产品要单独立法?国瑞中安的理解是:常规注册制度建立在「批量生产、型号固定、可追溯至生产单元」的假设之上。定制器械按个别患者或个别医嘱制作,型号不成立;二手/翻新器械的原注册链条已经断裂,再走一次常规注册在逻辑上说不通,立法者因此用专项规则把二者从常规路径中摘出来。

第一个要看清的是定制器械的规则已经换锚。RDC 925/2024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决议,规范定制器械(sob medida)与患者匹配器械的制造、销售、进口与使用,其前身是 RDC 305/2019 确立的「个性化医疗器械」规则。与这次重构相呼应的是 RDC 777/2023:它把 RDC 751/2022 第 2 条第 3 款指向的例外表述改为「定制器械(sob medida)」,使主法规与专项规则在同一术语上对齐。国瑞中安提示:RDC 925/2024 的取代关系与条款细节目前为二手来源,项目落地前须回官方文本核对〔实务口径,以 ANVISA 公布为准〕。

第二个是翻新器械的红线。RDC 751/2022 第 2 条第 2 款把二手/翻新器械指向 RDC 579/2021;按该专项规则,植入类二手或翻新器械不得进口、不得销售,也不得捐赠。这不是可以靠说明文件绕过的程序问题,而是禁止性规定,采购与捐赠方案在立项阶段就应直接否决。

第三个是混淆风险。定制与翻新是 2 条完全不同的路径:前者面向个别患者,后者面向二手设备流通,责任主体、记录要求与可追溯逻辑都不一样,用同一套内部流程管理会出问题。

第四个是上市后义务不豁免。两类器械进入巴西市场后,技术警戒(Tecnovigilância)与现场行动(Ação de Campo)的逻辑依然适用,RDC 67/2009 与 RDC 551/2021 项下的责任主体仍是巴西境内的登记主体,境外工厂无法自行履行。

四、实务建议

第一,先做适用判定。国瑞中安法规团队建议在商务谈判阶段就明确产品属于定制、患者匹配、二手翻新还是常规器械,并书面记录判定依据——这 1 步结论决定了后面全部义务范围。

第二,别跳过进口前置。涉及进口的,按 Lei 6.360/1976 第 10 条评估是否需取得卫生主管机关的事先明示同意,再安排物流,避免货物到港后无法清关。

第三,给植入类划红线。二手或翻新的植入类器械不得进入进口、销售或捐赠环节,应在内部合规手册中单列禁止条款。

第四,把记录义务做实。定制与患者匹配器械的医嘱与制作记录、翻新器械的来源与再处理记录,都应在交付时形成完整链条。

第五,指定巴西境内责任主体。技术警戒与现场行动的应答需要境内主体,这一安排应在首单交付前完成。

五、核验清单

  • □ 产品类别已判定为定制、患者匹配、二手/翻新或常规器械,判定依据已书面存档
  • □ RDC 925/2024 的适用条款与取代关系已在 anvisalegis/DOU 完成终核〔实务口径,以 ANVISA 公布为准〕
  • □ RDC 579/2021 的适用条款已终核,植入类二手/翻新器械的进口、销售与捐赠禁止已写入内部红线
  • □ 进口环节的事先明示同意要求已按 Lei 6.360/1976 第 10 条评估
  • □ 定制或翻新的制作、来源与再处理记录链条完整
  • □ 巴西境内责任主体已指定,技术警戒与现场行动应答机制已建立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巴西 ANVISA 公开法规整理,仅供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监管承诺。法规条款以葡萄牙文官方文本(DOU/Planalto/ANVISA 立法库)为准,中文表述如与官方文本不一致,以官方文本为准。具体项目请以递交时现行法规与 ANVISA 个案答复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 Group Limited)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市场准入与法规合规服务,业务覆盖全球 50+ 个国家与地区,累计完成 4000+ 个成功案例,认证成功率 98%。服务区域涵盖北美(美国 FDA 510(k)、De Novo,加拿大 Health Canada,墨西哥 COFEPRIS)、南美(巴西 ANVISA、秘鲁 DIGEMID 等)、欧洲(欧盟 CE MDR/IVDR、英国 MHRA/UKCA、俄罗斯 EAEU/RZN)、亚太(中国 NMPA、澳大利亚 TGA 等)、中东(沙特 SFDA、阿联酋 MOHAP、土耳其 TITCK)、东南亚(泰国 TFDA、新加坡 HSA 等)、独联体与非洲(南非 SAHPRA 等)。在巴西市场,国瑞中安提供产品注册(Cadastro/Registro)、BGMP 认证支持、技术文档编制、葡萄牙文标签与说明书、自由销售证明、临床评价、ISO 10993 与 ISO 14971 等专项服务,并协助客户确定巴西本地注册持有人结构、AFE 与进口合规路径。〔周期 8–24 个月、官费 BRL 5,000–80,000、服务费 USD 15,000–50,000 为公司披露的实务口径,实际以项目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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