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724 号法如何重塑智利器械监管:2014 年修订的三个结构性变化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第 20.724 号法(2014 年 2 月 14 日公布) 是理解今日智利器械监管的分水岭。它做了三件结构性之事:整体替换《卫生法典》第四编,把器械监管从旧有的零散条款中抽出;确立”符合性验证 + 认证”双轨机制;把逐类启动权明确交给卫生部的说明理由法令。三件事合起来,构成了 2026 年第 25 号豁免令得以一次性扩围的法律前提。
二、法规依据
- 修改《卫生法典》关于药房与药品监管的法律|Ley N° 20.724|2014 年 2 月 14 日 公布(2014 年 1 月 30 日 颁布)|第 1 条:在《卫生法典》中作出修订,以其新文本整体替换第四编(Libro Cuarto)。
- 《卫生法典》|DFL N° 725,de 1967|现行第 111 条|a) 项:控制与认证须在 ISP 授权的机构完成;d) 项:逐类以说明理由的法令实施。
- 医疗产品与器械控制条例|Decreto Supremo N° 825,de 1998|1999 年 8 月 21 日|第 1 条:与第 111 条配套的准入前置要求。
- 将列明器械纳入第 111 条卫生控制制度|Decreto Exento N° 25,de 2026|2026 年 3 月 19 日|依第 111 条与 DS 825/1998 纳入 39 类。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替换第四编,而不是打补丁。
第 20.724 号法的立法技术选择是整体替换而非逐条修改。这带来一个实务后果:2014 年之前的很多”经验结论”失去了文本依托。国瑞中安在复核客户既有智利文件时,优先检查其引用的是否为替换后的现行条文——引用旧文本的说明书与授权书,在补正环节会被直接退回。
看点二:双轨机制的真正含义是”验证机构发证 + ISP 发证”并存。
第 111 条 a) 项要求控制与认证在 ISP 授权的机构完成,b) 项又规定无私营机构时 ISP 自行实施。当前新纳入品类尚无获认可的私营符合性验证机构,因此 ISP 直接承担验证职责。 这不是临时安排,而是 b) 项预设的常态分支,意味着企业面对的是同一个机构的两顶帽子:既是验证机构,也是注册发证机关。
看点三:逐类启动权的设计,让扩围不需要修法。
d) 项把启动权交给”卫生部依 ISP 提议、以说明理由的法令”,是授权立法的典型结构。这正是 2026 年能在不修法前提下把受控品类从约 10 类 推到 39 类 的原因。对企业而言,推论很直接:清单会继续变,判断必须做成机制,而不是一次性结论。
四、实务建议
- 复核既有文件的引用版本:凡 2014 年前形成的智利申报文件、授权书、说明书,按第 20.724 号法替换后的文本重新核对。
- 按”法律—条例—纳入令”三层建立引用格式,每条结论注明层级,避免把条例当法律、把纳入令当条例。
- 把清单比对做成季度机制:d) 项授权结构意味着扩围会持续,建议每季度复核一次产品与最新纳入令的匹配状态。
- 预设 ISP 双角色:由于 ISP 同时承担验证与发证,技术问询的答复质量直接决定注册进度,不宜把答复当成形式性补充。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第 20.724 号法的公布日期与修订方式(整体替换第四编)
- □ 已复核既有文件是否引用 2014 年后现行条文
- □ 已按三层结构统一全站引用格式
- □ 已建立季度清单比对机制
- □ 已就 ISP 双角色调整内部答复流程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如需针对具体产品做智利准入可行性评估,请联系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截至核验日的智利官方法规文本编写,仅供医疗器械与 IVD 制造商在准入决策中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替代智利主管机构的个案裁定。法规文本、程序与收费标准可能变动,具体项目请以智利公共卫生研究院(ISP)现行技术指引与个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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