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主体进口与费用

持证主体进口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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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结论说明
持证主体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境外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是受理前置条件
主体资格境内企业法人含属地与组织形态两要件;自然人、代表处、分公司均不满足,个体工商户亦不可
官费梯度境内三类首次注册 15.36 万元、进口二类 21.09 万元、进口三类 30.88 万元,延续注册统一 4.08 万元
省级口径境内第二类注册费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部分省份为 4.067 万元/注册单元(实务口径,须核验)
转产复用2025年第30号公告:进口转境内生产可沿用综述、非临床(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除外)与临床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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