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标准:第 12 条与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接

更新时间:2026-10-31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第 12/2025 号法律第 12 条规定医疗器械须同时符合 4 项要件:符合质量标准、具备有效性、具备安全性(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险)、具备符合本法律及补充法规规定的名称、标签及说明书。其中「质量标准」的认定顺序是:(1)中国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或经 ISAF 认可的国家/地区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组织制订的标准;(2)如没有上述标准,则经 ISAF 认可的由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标准。ISAF 还可对申请人指明的研制和制造场所以及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第 12/2025 号法律(第 30/2025 期《公报》)2025 年 7 月 2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第 12 条第 1 款(四项要件);第 12 条第 2 款(质量标准的认定);第 12 条第 3 款(检查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施行细则》第 11/2026 号行政法规(第 20/2026 期《公报》)2026 年 5 月 1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第 16 条(注册的拒绝);第 10 条第 2 款(7)项(医疗器械的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技术要求》第 1/ISAF/2026 号批示2026 年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技术要求相关部分
药物监督管理局业界宣传资料ISAF 公布文件现行版本,核验至 2026-10-29医疗器械四项要件表述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把内地强制性国标放在首位,是一个明确的信号。 第 12 条第 2 款(1)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列为第一顺位,与 ISAF 认可的其他国家/地区标准并列。内地厂商在这里有天然优势——已有的 GB 标准符合性证据可以直接成为澳门注册的质量标准证据。

看点二:标准不足时的兜底条款有自由裁量空间。 第 12 条第 2 款(2)项允许提交「经 ISAF 认可的由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标准」。这一条的实操关键在于事先认可——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应在递交前通过程序前咨询确认可采性,而非递交后被要求补正。

看点三:四项要件是「并列且同时」关系。 第 12 条第 1 款的表述是「须同时符合」。这意味着质量标准合格不能弥补说明书不合格;施行细则第 16 条明确,不符合第 12 条规定的要件是拒绝注册的法定情形之一。

看点四:检查权延伸到研制场所。 第 12 条第 3 款规定 ISAF 可对申请人指明的研制和制造场所以及相关文件进行检查。施行细则第 14 条进一步区分研制场所检查与制造场所检查,前者按器械创新程度与研究机构过往受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这是一个可以做实地核查的监管体系。

四、实务建议

  1. 标准清单先按三层准备:强制性国标 → ISAF 认可的境外标准 → 申请人自订标准(须事先认可)。
  2. 在卷宗中写明标准与四项要件的对应关系:逐项说明采用的标准如何支撑有效性、安全性与质量可控。
  3. 自订标准走程序前咨询确认:避免递交后因标准不被认可而补正,补正会中止审批期间计算。
  4. 研制场所同步准备检查:研发记录、数据可靠性文件应可现场调取。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适用的中国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备妥符合性证据
  • □ 无国标可适用的,已确认 ISAF 认可的替代标准
  • □ 采用自订标准的,已通过程序前咨询取得认可
  • □ 卷宗已写明标准与第 12 条四项要件的对应关系
  • □ 研制场所与制造场所的检查配合准备已完成
  • □ 已确认标准版本为现行有效版本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述法规、指引与生效日期,均以上文「法规依据」所列官方来源在该日的公布内容为限;官方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 中国澳门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中国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的注册与备案程序,包括申请人正当性方案设计(自行制造路径与经营准照持有人路径)、技术主管配置、委托制造许可与 GMP 体系文件准备,并协同办理进口准照与对外贸易经营人安排。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第 I 类、第 IIa 类、第 IIb 类、第 III 类)、程序前咨询支持、注册与备案卷宗编制、临床评价与豁免论证、标签说明书本地化(中文/葡文/英文)、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与通报机制搭建。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具体标准的采信以药物监督管理局的认可为准;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中国澳门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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