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类怎么定:附表 2 的 22 条规则与倒推判定法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法规信息核验至:2026 年 10 月 29 日
一、结论先行
新西兰的风险分类由 SR 2003/325 第 12 条确定:器械的分类即附表 2(Schedule 2)所载风险分类规则、经第 13 条适用后给出的分类。附表 2 共 22 条,其中第 1 条为释义条款,实际分级规则自第 2 条起。
判定顺序是「从 Rule 22 倒推」,即从最特殊的规则往最一般的规则推:先看按特定种类设定的规则,再看有源器械规则(第 10 至 13 条),再看侵入式与植入式规则(第 6 至 9 条),再看非侵入式规则(第 2 至 5 条);未被任何规则提到更高等级的,落入 Class I。第 2 条(非侵入器械)与第 10 条(有源器械)各自设有「默认 Class I,除非被本附表其他条提到更高等级」的兜底表述,这两个兜底正是倒推法的终点。
需特别提示:AIMD 的规则在第 20 条,不在第 10 至 13 条之内;后者针对有源器械(active medical devices),前者针对有源植入器械,两者分属不同规则组。
第 13 条的 7 款适用原则须全程套用。Medsafe 不对分类作出裁定,分类责任在 Sponsor(新西兰保荐人)与制造商。
新西兰对医疗器械没有上市前审批、不发注册证、Medsafe 不作技术审评,WAND 是到货后的强制通报数据库。分类结论的用途就是填进 WAND 的风险分类字段,不产生任何批准或证书。
附表 2 的 22 条规则全文见 SR 2003/325 Schedule 2(legislation.govt.nz 官方文本),本文按主题归类解读,不逐条照抄。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官方来源 | 编号 | 日期 | 条款号 |
|---|---|---|---|
| Medicines (Database of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3 | SR 2003/325 | 2003 年 11 月 17 日制定;Gazette 通知 2003 年 11 月 20 日;2004 年 1 月 1 日生效(reg 2);现行版本 as at 7 August 2020 | reg 11、reg 12、reg 13(1)–(7)、Schedule 2(第 1 至 22 条)、reg 5(1)(a) |
| Medicines Act 1981 | 1981 No 118 | 御准 1981 年 10 月 23 日;1984 年 8 月 1 日施行;Latest version as at 10 July 2026 | s 105(规章授权来源) |
| Medsafe《Risk Classification》 | —— | Revised 10 May 2011 | 分类规则、适用原则与 Medsafe 不裁定的官方说明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先套第 13 条的七项原则,再动用 22 条规则
第 13 条共七款,构成判定过程中必须全程套用的原则:
(1)在依附表 2 规则判定分类时,必须适用本条所列原则;
(2)依器械的预期用途(intended purpose)分级;
(3)设计为与其他器械组合使用的,各器械分别分级;
(4)附件(accessory)与器械分别分级;
(5)由软件驱动或受软件影响的器械,软件与其驱动的器械同一分级;
(6)非专门或主要设计用于某一身体部位者,依其最关键的特定用途分级;
(7)基于预期用途有 2 条及以上规则同时适用时,取其中最高等级。
第(5)项对 SaMD 与嵌入式软件尤其关键:软件不单独走一套分类体系,而是跟随被驱动器械。第(7)项决定了倒推法不是「命中即停止」,而是「全部扫一遍、取最高」。
看点二:第 1 条的三个时间门槛是后续多条规则的公用变量
第 1 条定义:transient use 为连续使用少于 60 分钟;short-term use 为连续使用至少 60 分钟但不超过 30 天;long-term use 为连续使用超过 30 天。侵入式与植入式规则(第 6 至 9 条)大量依赖这三个门槛分级,判定前必须先由制造商书面固定使用时长。
看点三:按主题归类的规则解读
- 非侵入式(第 2 至 5 条):默认 Class I。用于导流或储存将输入人体的血液/体液、储存待植入的器官组织、或连接 Class IIa 及以上有源器械者升为 IIa;用于改变血液等液体生物或化学组成者升为 IIb,但以过滤、离心、气体或热交换为治疗方式的降为 IIa;接触受损皮肤者为 IIa,仅作机械屏障、压迫或吸收渗液者回落 Class I,主要用于需二期愈合的真皮破损伤口者升为 IIb。
- 侵入式与植入式(第 6 至 9 条):经体腔开口侵入者按 transient/short-term/long-term 递进,并因使用部位(口腔至咽、耳道至鼓膜、鼻腔)设有回落条款,连接 Class IIa 及以上有源器械者升至 IIa;外科侵入器械按使用时长分级,其中直接接触心脏或中央循环系统用于诊断、监测、控制或纠正缺陷者直接升为 Class III,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回落 Class I。
- 有源器械(第 10 至 13 条):默认 Class I。治疗类(施加或交换能量)一般 IIa,以潜在危险方式施加或交换能量者升为 IIb;诊断类一般 IIa,用于监测可能引致即时危险的生命生理参数、或发射电离辐射用于介入放射者升为 IIb;用于给药或移除物质者一般 IIa,方式具潜在危险者升为 IIb。
- 按特定种类设定的规则(按主题枚举,条款号以 Schedule 2 官方原文为准):含药器械、含动物源/微生物源或重组源材料的器械、乳房植入物指向 Class III;避孕与性传播疾病预防器械(植入式或长期侵入者升为 Class III)、隐形眼镜消毒与器械消毒产品、血袋指向 IIb;X 光诊断影像记录的非有源器械指向 IIa;仅用于出口的器械指向 Class I。
- 有源植入器械(第 20 条):有源植入器械指向 AIMD;其植入式附件,以及用于控制、监测或直接影响有源植入器械性能的有源器械,指向 Class III。
看点四:倒推法的可执行流程
国瑞中安建议按五步执行:一、固化预期用途、使用时长、使用部位、是否连接有源器械四项输入;二、按主题扫特定种类规则(含药、动物源/微生物源材料、避孕、隐形眼镜消毒、血袋、乳房植入物、仅出口等)与第 20 条的 AIMD 规则;三、若不适用,扫第 10 至 13 条(有源器械)或第 6 至 9 条(侵入/植入);四、仍不适用则扫第 2 至 5 条(非侵入);五、汇总所有命中规则的结论,依第 13 条第(7)项取最高等级。
看点五:分类争议没有官方裁定入口,也不能照搬境外结论
Medsafe 明确不对分类作出裁定,无法确定时应向制造商查询。这意味着分类结论必须由 Sponsor 自行形成并留痕,一旦后续被质疑,举证材料来自企业内部而非主管机构。同时,reg 11 确立的五级序列(Class I 最低,IIa、IIb 依次升高,III 与 AIMD 最高)决定了分类一旦被调高,可能连带触发 reg 5(2) 的 UPI 额外要求。
另有一条硬边界:不可直接套用欧盟 MDR 或澳洲 TGA 的分类结论。Medsafe 官方原文表述为:「Recent or planned changes to risk classification systems in Europe and Australia mean there are now differences between risk classifications in those regulatory regimes and New Zealand.」新西兰的分类始终以 Schedule 2 的 22 条本地规则为准。
四、实务建议
- 国瑞中安在分类判定项目中的第一份交付物是「分类判定表」,逐项记录预期用途、使用时长、使用部位、是否连接有源器械、命中的规则条号、结论等级与依据,避免口头结论。这份表格同时是应对 reg 7 声明与后续争议的核心证据。
- 国瑞中安要求分类结论必须由制造商书面确认,不接受 Sponsor 单方推断。Medsafe 不作裁定,一旦分类偏低,reg 7 声明中的「依法规正确分类」表述就直接成为责任入口。
- 使用时长必须由制造商书面固定并落入第 1 条的三个区间之一(少于 60 分钟/60 分钟至 30 天/超过 30 天),这是侵入式规则最多的分歧点。
- 组合产品、附件、软件按第 13 条第(3)(4)(5)项分别判定,不要合并成一条记录了事。
- 多规则命中时按第(7)项取最高,判定表中应列出所有命中规则,而不是只写最终结论。
- 判定完成后回溯 reg 5:Class III 与 AIMD 须额外准备 UPI,Class I/IIa/IIb 可评估 reg 5(3) 的合并录入。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分类依据为 reg 12 + Schedule 2,并全程套用 reg 13 的 7 款适用原则。
- □ 已书面固定预期用途,符合 reg 13(2)。
- □ 组合使用的各器械已分别分级(reg 13(3)),附件已单独分级(reg 13(4)),软件随其驱动器械同一分级(reg 13(5))。
- □ 未直接套用欧盟 MDR 或澳洲 TGA 的分类结论。
- □ 已按第 1 条三个时间区间(60 分钟/30 天)固定使用时长。
- □ 已按「特定种类 → 有源 → 侵入/植入 → 非侵入」顺序完成 22 条规则扫描。
- □ 多规则命中时已依 reg 13(7) 取最高等级。
- □ 分类结论已由制造商书面确认,Medsafe 不作裁定这一事实已向管理层说明。
- □ 已按结论回溯 reg 5(2)(Class III/AIMD 的 UPI)与 reg 5(3)(Class I/IIa/IIb 合并录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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