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会议第 569 号决议:预先海关申报单如何成为伊拉克进口付汇的前置闸门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部长会议第 569 号决议(2025)自 2025-12-01 起施行,把预先海关申报单(البيان الكمركي المسبق)确立为进口对外汇款的排他性必备要件:银行在收到经 ASYCUDA 出具、带 QR 码、经 Ur 平台(منصة أور)核验的预先申报单及其随附单证之前,不得办理对外汇款。银行须把申报单号填入 SWIFT 电文、取代其他数据;对外汇款完成后,申报单内容不得修改;汇款后超过 6 个月货物仍未到达的,海关总署须通知银行并报伊拉克中央银行。国瑞中安的判断是:这一条把伊拉克进口合规的主战场,从报关环节整体前移到了付汇环节——过去是「货到口岸再补单证」,现在是「单证不齐,钱先出不去」。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阿拉伯语原名/英译)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部长会议第 569 号决议(2025)》 قرار مجلس الوزراء رقم (569) لسنة 2025 | 第 569 号(2025) | 2025-07-22 第 29 次例会通过;总秘书处秘书长 د. حميد نعيم الغزي 于 2025-07-23 签署 | 第 11 条(自 2025/12/1 起施行);决议要点第 1–10 项 |
| 转发:卫生部技术事务司函(致巴格达药师公会) | 函号 4147/6 | 2025-11-20 | 转发件 |
| 转发:KIMADIA 公告引技术事务司药剂科函 | 函号 7141 | 2025-08-11 | 转发件 |
来源等级:【一手·已核验】——官方 PDF:https://kimadia.gov.iq/wp-content/uploads/2026/01/صورة.pdf (3 页扫描件,已 OCR)。决议主题为管控/便利/规范进口程序、保护非石油收入、便利关税征收。
决议要点摘引(中文):
- 预先海关申报单被列为进口对外汇款的排他性必备要件。
- 进口商须向银行提交经 ASYCUDA 出具、带 QR 码、经 Ur 平台核验的预先申报单,须载明:申报单号/商业合同或最终发票(含总值、HS-CODE、数量件数,仅用一次)/出口商/进口商/原产国/装运国/银行名与代码/进口公司代码/边境口岸/车架号/报关代理。
- ★ 银行在收到预先申报单及随附单证前,不得办理对外汇款。
- 银行须将预先申报单号填入 SWIFT,取代其他数据。
- ★ 汇款后超过 6 个月货物仍未到达的,海关总署须通知银行并报伊拉克中央银行,抄送央行银行监管司审查。
- 申报单签发后不得修改银行编号与名称。
- 对外汇款完成后,不得修改申报单内容。
- 海关中心职责:办结手续并核对货物与预先申报单的相符程度;征收关税并保护本国产品。
- ★ 适用时须兼顾:海关法、海关税则法、贸易法、伊拉克中央银行法、银行法、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
- 相抵触的既往决议与通函一律不再适用。
- 自 2025/12/1 施行。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合规主战场从报关口前移到付款台。 第 3 项把「银行不得汇款」写成了明文。过去企业的操作顺序是「先订舱、再备单、货到口岸补件」;按本决议,顺序被强制改成「先备齐单证、银行放行付款、再发货」。国瑞中安在客户项目排期里,已把单证准备从发货前移到合同生效后即刻启动。
看点 2|★ 汇款即锁定:这是最容易被低估的一条。 第 7 项规定对外汇款完成后不得修改申报单内容。很多企业把预先申报单理解成「给海关的一份预报」,错了——它在外汇汇出的那一刻就被固化。第 2 项要求填的 HS-CODE、原产国、装运国、边境口岸、进口公司代码,任一栏写错,付汇之后都不再有补救窗口。结合第 30 篇(HS 归类)与第 34 篇(税负测算)看,一个归类错误在这里会同时放大成税率错误+单证错误+无法修改三重后果。
看点 3|6 个月未到货触发央行审查——外汇管制与实物进口被绑定。 第 5 项不是海关的孤例条款,而是把银行—海关—央行三者接成一条线:钱出去了,货没来,央行会知道。对交货周期长、需分批出运的器械订单,这一条要求企业主动管理「付汇与到货」的时间差,而不是把它当成物流问题。
看点 4|官方正面给出的六部法清单,说明这不是海关一家的事。 第 9 项并列海关法、海关税则法、贸易法、伊拉克中央银行法、银行法、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伊拉克官方文件很少这样正面罗列适用法域,这份清单的价值在于:企业内部的关务、财务、法务三个口径必须同时对齐,只让报关行处理是不够的。
看点 5|与第 36 篇串起来看,这是一条闭环的第一段。 本决议管的是单证与付汇(2025-12-01);第 36 篇要讲的 413 号决议管的是税款预缴(2026-10-01);第 8 项的海关「核对货物与预先申报单相符程度」是收口。三段共用 ASYCUDA + 银行通道。分开看是三个行政要求,合起来是一套把外汇流出、税款入库、实物入境三件事锁在一起的机制。
#### 四、实务建议
- 把预先申报单的十三个字段做成固定模板,在与伊拉克买方签合同时就同步填写,不要等订舱。实务口径:字段清单来自本决议第 2 项,填写顺序为内部作业安排(未找到官方条文)。
- HS-CODE 在付汇前完成书面归类确认,并与第 30 篇的归类方法、第 34 篇的税负测算结果三处一致。
- 建立「付汇—到货」时间差台账,对超过 3 个月仍未到货的批次提前预警,避免触碰第 5 项的 6 个月红线。实务口径:3 个月预警线为国瑞中安内部设定(未找到官方条文)。
- 与开证行事先确认:本行是否接受该预先申报单作为唯一汇款依据、SWIFT 字段如何填写。实务口径:各银行执行细节未见官方统一规定。
- 对需要分批出运的订单,在商业合同里把「分批发运与分批付汇」的对应关系写清楚,避免单证与实物批次错配触发第 8 项的相符性核对。
#### 五、核验清单
☐ 下载 https://kimadia.gov.iq/wp-content/uploads/2026/01/صورة.pdf ,复核第 11 条的施行日期 2025/12/1。
☐ 逐条核对第 1–10 项要点,重点复核第 3 项(银行不得汇款)与第 7 项(汇款后不得修改)。
☐ 向开证行确认 SWIFT 中预先申报单号的填写格式(第 4 项)。
☐ 复核第 9 项六部法清单在决议原文中的表述顺序。
☐ 核对卫生部技术事务司函 4147/6(2025-11-20)与药剂科函 7141(2025-08-11)的转发链是否一致。
☐ 与第 30 篇(HS 归类)、第 34 篇(税负测算)、第 36 篇(预缴闭环)交叉核对同一批货物的口径是否一致。
☐ 复核本文引用的官方文件是否已被后续指令/决议替代(本文核验基准日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可核验的官方法规文件与政府公告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伊拉克法规体系以阿拉伯语官方公报文本为准,部颁指令与行政通知更新频繁且部分未集中公开,实际办理口径以伊拉克卫生部、计划部、KIMADIA 及海关当局的最新要求为准。企业在做出注册、投标、进口或上市后决策前,应就具体产品与具体时点向主管部门或专业顾问进行独立确认。国瑞中安不对任何人依据本文内容采取行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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