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药、动物源、纳米与 CMR:特殊物质的条款路径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 特殊物质类器械在土耳其有独立的条款通道,分别落在 Ek I 的不同条目,部分还引出土耳其本国的专项条例。
- 含药器械与被人体吸收的物质:适用 Ek I 第 12.1—12.2 条,其中进一步援引土耳其人用药品许可相关条例。
- 人源组织/细胞:适用 Ek I 第 13.1 条,并援引《人体组织与细胞条例》、第 5624 号血液法与血液制品相关条例。
- 动物源组织:适用 Ek I 第 13.2 条,标签侧另有 Ek I 第 23.2(d) 条的标识要求;此外土耳其尚有独立的专项条例(详见第 49 篇)。
- 纳米材料:定义见于条例定义条款,技术要求落在 Ek I 第 10.6 节。CMR 与内分泌干扰物质:落在 Ek I 第 10.4.1—10.4.2 节,阈值口径为重量比 0.1%。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土耳其语原名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医疗器械条例 | Tıbbi Cihaz Yönetmeliği | Resmî Gazete Sayı 31499(1. Mükerrer) | 2021-06-02 | Ek I 第 10.4.1—10.4.2、第 10.6、第 12.1—12.2、第 13.1、第 13.2、第 23.2(d) 条 |
| 以动物源组织制造的医疗器械条例 | Hayvan Kaynaklı Dokular Kullanılarak İmal Edilen Tıbbi Cihazlara Dair Yönetmelik | Resmî Gazete Sayı 31364 | 2021-01-14 | 全文(专项条例,详见第 49 篇)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特殊物质的判断顺序应当是「物质 → 条目 → 是否引出专项条例」。 先看构成物质,定位 Ek I 条目,再看该条目是否援引土耳其本国专项条例。跳过第二步直接查专项条例,容易遗漏 Ek I 的通用要求。
看点二:0.1% 是一个门槛,不是豁免。 Ek I 第 10.4 节关于 CMR 与内分泌干扰物质的阈值口径为重量比 0.1%。低于阈值不等于无需评估——它决定的是举证强度与是否在标签或文档中专门说明。
看点三:动物源器械是土耳其「双压力量」监管的典型。 既有 Ek I 第 13.2 条的通用要求,又有 2021 年专项条例。两份文件并行时,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这是风险控制的安全做法。
四、实务建议
- 为每个产品建立物质清单:所有组分 + 是否属于 CMR/内分泌干扰/纳米材料/药理活性物质。
- 涉及人源或动物源材料的,同步核对标签侧的 Ek I 第 23.2(d) 条要求。
- 含动物源组织的器械,除 Ek I 第 13.2 条外,务必按 Sayı 31364 专项条例单独建档。
五、核验清单
- □ 已完成全组分物质清单,并标注是否属于受控特殊物质。
- □ CMR/内分泌干扰物质已按第 10.4.1—10.4.2 节评估,阈值口径为 0.1%(w/w)。
- □ 纳米材料已按第 10.6 节评估。
- □ 含药器械已按第 12.1—12.2 条评估,并核对人用药品许可相关条例的援引条款。
- □ 含动物源组织的器械已同时对照 Sayı 31364 专项条例建档。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本篇所列 Ek I 条目与专项条例期号依据土耳其立法信息系统现行文本与 Ek 附件(MevzuatNo 38657、36228)核对。
免责声明
本篇仅为法规解读与信息服务,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请以土耳其官方最新公布文本及 TİTCK 个案答复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合规的服务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CE(MDR/IVDR)、美国 FDA、英国 UKCA、俄罗斯 EAEU、乌兹别克斯坦、巴西 ANVISA、东南亚及中东等重点市场的法规注册与上市准入。我们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件构建、临床评价(CER/性能评估)、质量管理体系辅导(ISO 13485/MDSAP)、授权代表与本地代理,到上市后警戒(PMS/PSUR/FSCA)的全周期服务,并支持路线规划、资料撰写、现场核查应对与多语种翻译公证。若您正在评估土耳其市场或需要重组现有注册档案,欢迎联系国瑞中安法规团队,我们将依据最新官方来源出具可核验的合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