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医疗器械:定义拆解与体外诊断试剂的归属
更新时间:2026-10-31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是否属医疗器械」是所有合规路径的第一道分岔口,定义载于第 12/2025 号法律第 2 条(定义),标的载于第 1 条(标的)。官方宣传资料把器械用途归纳为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并明确包含「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诊断目的提供信息」——这一句正是体外诊断试剂落入器械范畴的法律依据。判定错误会向下传导:类别错、通道错、主体错。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 | 第 12/2025 号法律(第 30/2025 期《公报》) | 2025 年 7 月 2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第 1 条(标的);第 2 条(定义);第 6 条(医疗器械的类别)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制度施行细则》 | 第 11/2026 号行政法规(第 20/2026 期《公报》) | 2026 年 5 月 18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第 10 条第 1 款(3)项(器械概述含预期用途及适用范围) |
| 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第 36/2026 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第 24/2026 期《公报》) | 2026 年 6 月 15 日刊登;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附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 20/ISAF/2026 号批示 | 2026 年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 体外诊断试剂 GMP 要求 |
| 药物监督管理局业界宣传资料 | ISAF 公布文件 | 现行版本,核验至 2026-10-29 | 器械用途与人體样本检查的表述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定义里包含「妊娠控制」。 官方宣传资料在列举器械用途时明确列出「妊娠控制」。这意味着避孕类产品只要符合器械定义,就落入本制度——安全套在官方示例中分别被列为第 I 类(不含药)与第 IIb 类(含药),正是这一定义的直接体现。
看点二:体外诊断试剂不另设法规,按器械统一管理。 制度没有为 IVD 单独立法,而是把它纳入器械分类体系;但生产环节单独有一份 GMP 技术性指示(第 20/ISAF/2026 号批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种「统一管理+分类施策」的结构,与内地、欧盟的做法方向一致。
看点三:体外诊断试剂可以落在很高类别。 官方示例把人类免疫缺乏病毒(HIV)抗原/抗体检测试剂列为第 III 类,新冠病毒抗原快测试剂列为第 IIb 类,验孕棒列为第 IIa 类。同一技术平台(免疫层析)因检测用途不同,类别跨越三类——这是 IVD 分级最容易被误判的地方。
看点四:预期用途是定义的核心输入。 施行细则要求的器械概述包括型号或规格、类别、性能、主要结构组成或成分、作用机理、预期用途及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一经写入,就同时约束分类、标签与后续宣传,三者必须一致。
四、实务建议
- 先固定预期用途,再启动判定:说明书、标签、宣传材料中的用途表述须先行统一。
- IVD 按检测用途定级,不按技术平台定级:先明确检测目标物与使用场景(自测/专业/血液筛查),再查分类目录。
- 边界产品走程序前咨询:药械边界、器械与化妆品边界的产品,先向 ISAF 咨询再投入资料编制。
- IVD 单独准备 GMP 文件:如涉及本地制造,按第 20/ISAF/2026 号批示准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2 条定义确认产品属医疗器械
- □ 预期用途表述在说明书、标签、宣传材料中一致
- □ IVD 产品已按检测用途查分类目录(非按技术平台)
- □ 已确认是否落入「通过对人体样本检查提供信息」的情形
- □ 边界产品已完成程序前咨询并留存意见
- □ 本地制造情形已按对应 GMP 技术性指示准备文件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文所述法规、指引与生效日期,均以上文「法规依据」所列官方来源在该日的公布内容为限;官方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 中国澳门本地资源:国瑞中安可协助内地及境外厂商对接中国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的注册与备案程序,包括申请人正当性方案设计(自行制造路径与经营准照持有人路径)、技术主管配置、委托制造许可与 GMP 体系文件准备,并协同办理进口准照与对外贸易经营人安排。
- 服务能力:产品属性判定与风险分级(第 I 类、第 IIa 类、第 IIb 类、第 III 类)、程序前咨询支持、注册与备案卷宗编制、临床评价与豁免论证、标签说明书本地化(中文/葡文/英文)、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与通报机制搭建。
- 联系方式:hito.lin@grzan.cn;官网 www.grzan.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官方法规文件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投资建议或具体申报承诺。具体产品的属性与分类以药物监督管理局的判定为准;涉及商业决策的,建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咨询具备中国澳门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一家专注于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合规服务的专业机构,业务覆盖中国 NMPA、欧盟 EU MDR/IVDR、美国 FDA、中国香港 MDACS、中国澳门 ISAF、东南亚及中东等多个市场,为国内器械厂商提供从产品分类判定、技术文档编制、临床评价、体系辅导到上市后警戒的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