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证的属性:5 年有效期与既往无期限证书的折算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注册证的有效期统一为 5 年,本国与外国制造商一视同仁;且此前向本国制造商签发的无期限注册证,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第 UP-137 号总统令生效之日起一律折算为 5 年。这意味着乌兹别克斯坦不存在”一次注册永久有效”的通道,也不存在哈萨克斯坦式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无有效期”安排。合规重心因此从”取得证书”延伸到”延续与变更”两个长期动作。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日期 | 条款 |
|---|---|---|---|
| 总统令《关于调节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的补充措施》 | 第 UP-137 号 | 2025 年 8 月 19 日 | 国家注册结果向本国与外国制造商签发有效期 5 年的注册证;既往无期限证书自总统令生效之日起折算为 5 年 |
| 内阁决议《关于批准药品与医疗器械国家注册及注册证签发程序条例》 | 第 738 号 | 2025 年 11 月 24 日通过,2026 年 2 月 26 日生效 | 注册证 5 年有效期;延续程序 |
| 内阁决议《关于批准药品、医疗用途制品与医疗技术设备国家注册及注册证签发程序条例》(已被第 738 号决议取代) | 第 213 号 | 2018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12 月 7 日修订) | 第 6 条:注册证有效期 5 年;第 7 条:证书为卫生部授权在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凭证;延续申请须于到期前 3 个月提出,延续规费为半额 |
| 总统令《关于调节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的补充措施》 | 第 UP-137 号 | 2025 年 8 月 19 日 |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药品国家注册与注册证有效期延续须取得国家 GMP 证书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5 年有效期是这次改革中”统一”意味最强的一项。 第 UP-137 号总统令既把外国制造商拉进 5 年期限,也把本国制造商既往的无期限证书折算为 5 年。改革前,本国制造商的证书无期限、外国制造商的证书 5 年,两套规则并行;改革后统一为 5 年。对存量持证企业的影响是:原本不需要排期的证书,现在需要在折算起始日之后 5 年 内完成首次延续。
看点二:折算起点是总统令生效日,不是证书签发日。 既往无期限证书”自总统令生效之日起”起算 5 年。这一起点的确定直接决定首次延续的窗口,企业应当按 2025 年 8 月 19 日 之后的生效日倒排,而不是按原证书签发日。
看点三:延续不是自动的,且要提交上市后证据。 第 213 号决议确立的延续规则要求申请人在到期前 3 个月 提出申请,规费按半额计收;同时延续时需要更新注册文件、上市后证据与质量体系状态。实务上,收集本地临床使用反馈、更新境外批准状态与重新认证委托书,都要占用时间,因此 3 个月 只是法定下限。
看点四:证书过期后的处置与哈萨克斯坦不同。 在第 213 号决议的旧规则下,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后,在其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仍可销售与使用——这一”存量消化”安排让证书过期不至于立刻切断全部流通。但新案与进口动作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否则构成未注册器械。
四、实务建议
- 建立注册证台账,逐张标注签发日、有效期届满日与法定延续窗口(到期前 3 个月)。
- 存量无期限证书按 2025 年 8 月 19 日 后的总统令生效日起算 5 年,单独标注首次延续时点。
- 延续准备工作提前启动:更新委托书与认证、更新境外批准状态、收集上市后使用反馈。
- 在延续申请中同步处理累积的变更,避免延续后再走变更流程。
- 台账中设置到期前预警,进口与发货计划在证书失效后自动暂停。
五、核验清单
- □ 注册证台账已建立,逐张标注签发日与到期日
- □ 法定延续窗口(到期前 3 个月)已写入台账并设置预警
- □ 既往无期限证书已按总统令生效日起算 5 年并标注首次延续时点
- □ 延续所需的委托书认证、境外批准状态与上市后证据已列入准备清单
- □ 药品类延续已确认国家 GMP 证书要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 □ 证书失效后的进口与发货已设置自动暂停机制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篇所引法规为总统令第 UP-137 号(2025 年 8 月 19 日)、内阁决议第 738 号(2025 年 11 月 24 日通过,2026 年 2 月 26 日生效)与内阁决议第 213 号(2018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12 月 7 日修订,第 6、7 条)。延续窗口与半额规费规则出自已被取代的第 213 号决议,第 738 号决议下的当期延续口径须在 uzpharm-control.uz 复核。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
关于国瑞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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