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更新报告 PSUR:第 81 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Class C 与 Class D 器械的制造商须为每个器械(适当时为每个器械类别或组)编制定期安全更新报告(PSUR),汇总按第 79 条 PMS 计划所收集数据的分析结果与结论,连同预防与纠正措施的理由与描述,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第 81(1) 条)。Class D 须通过第 87 条电子系统将 PSUR 提交给参与其符合性评估的公告机构,由该机构评审并将评估录入系统(第 81(2) 条);Class C 则向公告机构提供,并应请求向主管机关提供(第 81(3) 条)。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号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6(IVDR)第 81(1)–(4) 条:(1) Class C、D 的 PSUR 与至少每年更新;(2) Class D 经第 87 条电子系统提交公告机构评审;(3) Class C 向公告机构与(应请求)主管机关提供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EUR-Lex
同上第 79 条(PMS 计划);第 80 条(Class A、B 的 PMS 报告);第 87 条(警戒与上市后监督电子系统);附件 II、III(PSUR 属技术文档)2017-04-05EUR-Lex
同上第 113(3)(f) 条(第 81(2) 条在 EUDAMED 达功能条件前的适用安排)2017-04-05EUR-Lex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PSUR 的三项必备内容中,第三项最容易被简化。

第 81(1) 条要求 PSUR 在器械整个生命周期内载明:(a) 受益—风险判定的结论;(b) PMPF 的主要发现;(c) 器械的销售量以及对使用该器械的人群规模与其他特征的估计,可行时还包括器械的使用频率。第 (c) 项的销售与人群数据是受益—风险判定的分母,缺失会使结论无法成立。

看点二:Class C 与 Class D 的提交强度不同。

第 81(2) 条对 Class D 设定的是提交 + 公告机构评审 + 评估录入系统的闭环,且该 PSUR 与公告机构的评估须通过该系统提供给主管机关;第 81(3) 条对 Class C 只要求向公告机构提供,并在主管机关请求时提供。Class D 因此承担了额外的评审周期与潜在的整改义务。

看点三:PSUR 属技术文档,与 PMS 报告是两套文件。

第 81(1) 条第二小段明确 PSUR 是附件 II、III 所述技术文档的一部分。Class A、B 走的是第 80 条的 PMS 报告(在必要时更新,按请求提供),两者适用对象、内容结构与更新节奏都不同,不应合并编制。

看点四:第 87 条电子系统的状态影响 Class D 的提交路径。

第 81(2) 条依赖第 87 条的警戒与上市后监督电子系统。按第 113(3)(f) 条的安排,与 EUDAMED 相关的义务在 EUDAMED 未完全可用时适用递延规则;截至本次核验,警戒与上市后监督模块尚未宣告功能达标(见第 40 篇),Class D 企业应跟踪委员会的后续通知。

四、实务建议

  1. 为 Class C、D 的每个器械(或类别/组)建立 PSUR 年度日历与责任人。
  2. 按第 81(1) 条三项内容建立数据模板,尤其落实销售量与使用人群估计((c) 项)。
  3. Class D 与公告机构约定提交格式、评审反馈周期与整改时限。
  4. PSUR 与 PER、风险管理文件建立交叉引用(第 56(6) 条)。
  5. 跟踪第 87 条电子系统的功能性通知,确认 Class D 的提交路径是否切换。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器械/类别/组建立 PSUR(第 81(1) 条)
  • □ PSUR 已包含 (a) 受益—风险结论、(b) PMPF 发现、(c) 销售量与人群估计三项
  • □ 已设定至少每年一次的更新节奏
  • □ Class D 的提交—评审—录入流程已与公告机构约定(第 81(2) 条)
  • □ Class C 的提供与(应请求)提交安排已明确(第 81(3) 条)
  • □ 第 87 条电子系统的功能性通知已列入跟踪清单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所引法规为 Regulation (EU) 2017/746(OJ L 117, 5.5.2017, p. 176;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第 56(6) 条、第 79–81 条、第 87 条、第 113(3)(f) 条及附件 II、III。以 EUR-Lex 最新文本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六国设有自营主体,可为客户担任当地持证人、进口商与授权代表;欧盟市场由国瑞中安注册团队与欧洲本地持照伙伴协同交付。我们提供欧盟 IVDR 下的上市后监督体系与计划(第 78–80 条)、PSUR(第 81 条)与警戒报告(第 82 条 15/2/10 日)、趋势报告(第 83 条)、供应中断与停产通知(第 10a 条)、市场监管应对(第 88–95 条)、变更管理与公告机构更换(第 51、53、54 条)、MDR 与 IVDR 差异对照、COM(2025) 1023 简化提案与 (EU) 2026/977 影响评估、2026–2030 合规时间表规划、技术文档(附件 II、III)与性能评价报告(第 56 条)、EUDAMED 注册与数据维护(第 26–28 条)、欧盟授权代表(第 11 条)与遗留器械过渡(第 110 条)的全流程服务。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