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义务第 10 条全景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第 10 条是制造商义务的骨架,共 15 款。核心四项:第 10(4) 条编制并持续更新技术文档(按附件 II、III);第 10(7) 条将技术文档、EU 符合性声明与证书副本至少保留 10 年(自该符合性声明所覆盖的最后一件器械投放市场起算);第 10(8) 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覆盖 (a)–(m) 十三个方面;第 10(9) 条实施按第 78 条的上市后监督体系。
二、法规依据
| 法规/文件 | 条款号 | 日期 | 出处 |
|---|---|---|---|
| Regulation (EU) 2017/746(IVDR) | 第 10(4) 条(技术文档);第 10(7) 条(保留至少 10 年);第 10(8) 条(QMS,含 (a)–(m) 项);第 10(9) 条(PMS);第 10(2) 条(风险管理);第 10(3) 条(性能评价含 PMPF) | 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 | EUR-Lex |
| 同上 | 第 10(5) 条(符合性声明与 CE 标志);第 10(6) 条(UDI 与第 26、28 条注册义务);第 10(10) 条(随附信息与语言);第 10(11)–(13) 条(纠正措施、通报、配合主管机关);第 10(15) 条(责任财务覆盖) | 2017-04-05 | EUR-Lex |
| 同上 | 附件 II(技术文档)、附件 III(上市后监督技术文档) | 2017-04-05 | EUR-Lex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技术文档是「活的」文件,不是一次性交付物。
第 10(4) 条用的是「draw up and keep up to date」。结合第 56(6) 条(性能评价与 PER 须在整个生命周期用 PMPF 数据持续更新,Class C、D 至少每年更新)与第 10(8)(a) 条的变更管理要求,技术文档的更新频率与强度由等级与变更频率共同决定。
看点二:10 年保留期的起算点是「最后一件器械投放市场」。
第 10(7) 条的保留期自该 EU 符合性声明所覆盖的最后一件器械投放市场之日起算,至少 10 年。境外制造商还要按第 10(7) 条第三小段,确保授权代表能永久取得必要文件以履行第 11(3) 条任务。停产不等于文件可销毁。
看点三:QMS 的 (a)–(m) 十三项中有三项最常被低估。
十三个方面中,(a) 法规合规策略与变更管理程序、(f) 含 PMPF 的性能评价、(i) 上市后监督体系的建立实施与维持,是 IVDR 相对 IVDD 新增或强化的部分。仅沿用 ISO 13485 的既有程序,通常在这三项上无法给出证据。
看点四:第 10(15) 条把责任风险与财务安排挂钩。
制造商须按风险等级、器械类型与企业规模,采取措施为其在指令 85/374/EEC 下的潜在责任提供充分财务覆盖。这一款直接决定境外制造商与授权代表谈判时的保险与担保安排(见第 31 篇连带责任)。
四、实务建议
- 以第 10 条 15 款为目录建立「义务—证据—负责人」台账,逐款落地。
- 技术文档按附件 II、III 双卷编制,并设定更新触发条件(变更、PMS 数据、标准更新)。
- 文件保留策略明确到系统层面:保留期、责任人、调阅路径、境外授权代表的可取得性。
- QMS 程序文件对照 (a)–(m) 十三项逐项编号,便于公告机构审核时定位。
- 第 10(11)–(13) 条的不符合处理、通报与配合义务写成演练过的标准操作流程。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10(4) 条与附件 II、III 建立技术文档并保持更新
- □ 已设定保留期规则:最后一件器械投放市场后至少 10 年(第 10(7) 条)
- □ QMS 已覆盖第 10(8) 条 (a)–(m) 十三个方面
- □ 已按第 10(9) 条与第 78 条建立上市后监督体系
- □ 境外制造商已确保授权代表可永久取得文件(第 10(7) 条第三小段)
- □ 潜在责任的财务覆盖安排已复核(第 10(15) 条)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所引法规为 Regulation (EU) 2017/746(OJ L 117, 5.5.2017, p. 176;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2-05-26)第 10(2)–(15) 条、第 56(6) 条及附件 II、III;关联指令 85/374/EEC。以 EUR-Lex 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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