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I 载体的分阶段时间表:第 123(3)(g) 条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依 MDR 第 123(3)(g) 条,UDI 载体在标签上的适用按类别分三阶段:III 类与植入器械自 2021-05-26;IIb 类与 IIa 类自 2023-05-26;I 类自 2025-05-26。对可重复使用器械(UDI 载体须置于器械本身),对应时间为 2023-05-26、2025-05-26 与 2027-05-26。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5第 123(3)(g) 条(UDI 载体的分阶段适用);第 27(4) 条(载体置于标签与包装)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EUR-Lex
Regulation (EU) 2017/745第 123(3) 条(其他分阶段适用事项)同上EUR-Lex
爱尔兰 HPRA 官方页面UDI 时间表汇总(III 类 2021-05-26/2023-05-26;IIb、IIa 2023-05-26/2025-05-26;I 类 2025-05-26/2027-05-26)2026 年核验hpra.ie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两套时间表要区分——”标签上的载体”与”器械本身的载体”。

第一套是 UDI 载体出现在标签上的时间:III 类与植入 2021-05-26,IIb/IIa 2023-05-26,I 类 2025-05-26。第二套是可重复使用器械须把 UDI 载体直接置于器械本身的时间:III 类 2023-05-26,IIb/IIa 2025-05-26,I 类 2027-05-26。前者已全部到期,后者对 I 类可重复使用器械仍有一个在途节点。

看点二:I 类可重复使用器械的 2027 年 5 月 26 日是下一个硬时点。

对仍在使用中的 I 类可重复使用器械,自 2027-05-26 起须把 UDI 载体置于器械本身,且依附件 VI 的要求,该标识须为永久性标记并在每次再处理后仍可识读。这是一项改动产品设计/工艺的任务(金属件打标不同于印刷标签),不是更新标签即可完成。

看点三:这个时间与遗留证书过渡期不是一回事。

第 120(3a) 条的 2027-12-31 与 2028-12-31 决定的是”遗留器械还能投放市场多久”;第 123(3)(g) 条的 2027-05-26 决定的是”UDI 载体必须出现在器械本身”。两者法源不同、后果不同,不能互相替代或抵消。

看点四:UDI 载体与 UDI 数据库登记是两项独立义务。

即使载体已按时间表加贴,第 29 条项下的 UDI 数据库登记仍须完成。自 2026-05-28 起该模块强制使用(Commission Decision (EU) 2025/2371),两项义务并行核查。

四、实务建议

  1. 建立”器械类别 × 是否可重复使用”矩阵,逐 SKU 判定适用的载体时间点。
  2. I 类可重复使用器械提前启动永久性标记工艺验证(含再处理后的可识读性)。
  3. 把 UDI 载体与 UDI 数据库登记拆成两条独立检查线,分别设放行前检查点。
  4. 与灭菌/再处理验证联动,确认标识在规定循环次数后仍可识读。
  5. 把 2027-05-26 纳入产品变更与工艺改造的排期表。

五、核验清单

  • □ 已建立”类别 × 可重复使用”矩阵并逐 SKU 判定
  • □ 标签 UDI 载体已按类别时间表完成(2021-05-26/2023-05-26/2025-05-26)
  • □ 可重复使用器械已按 2023-05-26/2025-05-26/2027-05-26 排期
  • □ I 类可重复使用器械的永久性标记工艺验证已启动
  • □ 再处理后标识可识读性已验证
  • □ UDI 数据库登记状态已确认(2026-05-28 起强制模块)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引用 Regulation (EU) 2017/745 第 123(3)(g) 条、第 123(3) 条、第 27(4) 条、第 29 条与附件 VI(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UDI 载体时间表(2021-05-26/2023-05-26/2025-05-26 与 2023-05-26/2025-05-26/2027-05-26)引自第 123(3)(g) 条,并对照爱尔兰 HPRA 官方 UDI 时间表页面核验;Commission Decision (EU) 2025/2371 引自 2025-11-26 通过、OJEU 2025-11-27 公布;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经验性整理,已在文中标注,不作为法定依据。实际申报请以 EUR-Lex 与欧盟委员会官网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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