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医疗器械”?Act 737第2条定义与产品边界判断
更新时间:2026-10-22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Q:Act 737如何定义医疗器械?
A:第2条定义为:制造商预期单独或组合用于人类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疾病等特定目的的器械、装置、机器、植入物、体外试剂或校准物、软件等,且不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方式为主要作用方式(可被此类方式辅助)。
Q:边界产品怎么判断?
A:三个要点:一看预期用途宣称(intended use),二看主要作用机制(是否药理/免疫/代谢主导),三看是否落入第2条b项”部长宣告为器械”的口袋条款。软件只要有医疗目的输出即可能构成器械。
Q:拿不准怎么办?
A:可向MDA申请产品分类查询(Product Classification),由MDA给出官方判断;实务上也可先按CSDT中的分类依据自我论证并保留记录。
Q:常见的误判有哪些?
A:把”敷料=低风险”一概而论(含药敷料可能升级或构成组合产品);把AI健康类App不当器械(有诊断输出即可能是SaMD);忽略消毒类产品(第2条明确”医疗器械的消毒”属于器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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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国瑞中安(GRZAN)基于公开法规整理,数据核验截至 2026年10月19日,仅供行业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以 MDA 当期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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