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展期 45 天与自动延期 1 年:KIMADIA 2026 年 6 月保函通知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KIMADIA 2026 年 6 月致各公司与科学办公室的通知(官网 post 56174)写明:企业须在保函到期日前 45 天通知 KIMADIA 信贷部(قسم الاعتمادات)希望展期的期限;否则保函将被延期整整 1 年,且在延期申请已发送开证行之后,不接受任何缩短有效期的请求。这条规则的方向与多数市场相反——不是「到期自动失效」,而是「不主动申请即自动延长」。国瑞中安把它列为伊拉克公立招标项目中最容易被低估的一项资金成本。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KIMADIA《关于延长保函之公告》إعلان م/ تمديد خطابات الضمان | 无编号(官网公告) | 2026 年 6 月(PDF 路径 /2026/06/),官网 post 56174 | 全文|【一手·已核验】 |
| 《政府合同执行指令》تعليمات تنفيذ العقود العامة | 第 1 号(2025) | 《伊拉克官方公报》第 4849 期,2025-11-17 | 第 27 条(初步保证金、最终保证金)|【一手·已核验】 |
| 《黑名单制度》نظام القائمة السوداء | 第 1 号(2015) | 由 2025 年第 1 号指令第 36 条援引 | 全文|【一手·间接核验】 |
条款原文摘引(阿拉伯语关键短语 + 中文译释):
- «نود اعلامكم بضرورة قيامكم بأعلام قسم الاعتمادات في شركتنا بالفترة التي ترونها مناسبة لتمديد خطابات الضمان الخاصة بكم وقبل 45 يوم من تاريخ نفاذ الخطاب وبعكسه سيتم تمديد خطابات الضمان لمدة سنة كاملة وسنعتذر عن قبول اي طلبات بتقليص قترة النفاذ بعد ارسال طلبات التمديد الى المصارف المصدرة للخطابات …»——须在保函到期日前 45 天通知本公司信贷部办理展期,并告知贵方认为合适的期限;否则保函将被延期整一年;在展期申请已发送开证行后,恕不接受任何缩短有效期的请求。
- 2025 年第 1 号指令第 27 条第一款:初步保证金按用于授标的估算成本的 1%(下限)–3%(上限) 计取,且估算成本越高比例越低;仅接受保函、保兑支票、汇票或现金存款(现金存款上限 50,000,000 伊拉克第纳尔),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 2025 年第 1 号指令第 27 条第二款:最终保证金为合同金额 5% 的履约保函,在收到授标函后、签约前提交;仅在最终验收证书出具并结清账务后释放,可部分释放。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自动延期对现金流是隐性占用。 企业通常按「合同工期+质保期」测算保函期限与银行授信占用。一旦错过 45 天窗口,保函被整延 1 年,银行授信额度随之被多锁 12 个月,而对应的合同可能早已履行完毕。国瑞中安见到的典型情形是:企业直到办理下一单投标、发现授信额度不足时,才追溯到上一单保函已被自动续期。
看点 2|与第 27 条的释放条件叠加,占用期可能长于合同本身。 最终保证金的释放条件是「最终验收证书出具并结清账务」,可部分释放。也就是说,保函的名义终点是最终验收 + 账务结清,而自动延期规则可以把终点再往后推 1 年。两个条款叠起来的结果是:保函的实际占用期 = 合同工期 + 验收与结清周期 + 可能的 1 年自动延期。这个公式应当写进项目的资金测算表。
看点 3|横向对照:中国投标保函是「到期失效」逻辑,伊拉克是「不申请即延长」逻辑。 中国的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与保函文本中载明有效期,到期即失效或按约定退还;保函展期需双方另行约定。伊拉克这条规则把默认状态反了过来:沉默 = 同意延长 1 年。这不是条款细节,是默认值差异——按中国习惯管理保函台账的团队,会系统性地漏掉这个窗口。
看点 4|「不接受缩短」关闭了纠错通道。 规则的第三层是:即便企业在展期申请发出后立刻发现期限过长,KIMADIA 也不接受缩短有效期的请求(理由为避免工作混乱)。这意味着 45 天是唯一的、不可逆的决策窗口,错过之后没有补救动作,只能承担 1 年的占用。
看点 5|通知对象是「各公司与科学办公室」,与第 31 篇的持证主体问题相连。 保函由谁出具、由谁向 KIMADIA 信贷部提交,取决于登记档案与代表资格挂在谁名下。代理挂靠模式下,这一动作由代理方执行,制造商甚至不会收到 45 天窗口的提醒——这是「档案在谁手上」问题在资金层面的具体表现。
#### 四、实务建议
- 国瑞中安建立保函台账,逐份记录开证行、受益人、金额、到期日与展期窗口。提醒点设在到期前 60 天:实务口径——45 天是 KIMADIA 明示的下限,额外 15 天为内部审批与银行流转的缓冲,属国瑞中安内部做法(未找到官方条文)。
- 在保函申请阶段就明确期望期限:向 KIMADIA 信贷部提交的展期通知要写明「希望延长的具体期限」,而不是只提出「申请展期」,否则默认按 1 年处理。
- 采用自营实体持证安排的项目,由国瑞中安在目标市场的自营主体直接接收 KIMADIA 通知并管理台账,避免通知经代理方转手而错过窗口。
- 与开证行预先确认保函到期前的提醒服务,并在授信额度测算中预留自动延期 1 年的最坏情形。
- 项目收尾阶段主动推进最终验收证书与账务结清,缩短第 27 条项下的释放前置期;验收与结清文件归档后,及时向 KIMADIA 提出释放请求。
#### 五、核验清单
☐ 直连 KIMADIA 官网 post 56174 与 PDF(路径 /2026/06/),复核 45 天与「整一年」两处表述。
☐ 核对通知的致送对象是否为 «الشركات والمكاتب العلمية»,确认保函管理责任的归属主体。
☐ 复核 2025 年第 1 号指令第 27 条原文:初步保证金 1%–3%、现金存款上限 50,000,000 第纳尔、最终保证金 5% 履约保函。
☐ 逐份核对在执行的保函到期日与展期窗口,确认无一份已过 45 天窗口。
☐ 与开证行确认保函到期提醒与授信占用释放的操作流程。
☐ 取得最终验收证书与账务结清凭证后,书面提出最终保证金释放请求并留存回执。
☐ 复核本文引用的官方文件是否已被后续指令/决议替代(本文核验基准日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可核验的官方法规文件与政府公告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伊拉克法规体系以阿拉伯语官方公报文本为准,部颁指令与行政通知更新频繁且部分未集中公开,实际办理口径以伊拉克卫生部、计划部、KIMADIA 及海关当局的最新要求为准。企业在做出注册、投标、进口或上市后决策前,应就具体产品与具体时点向主管部门或专业顾问进行独立确认。国瑞中安不对任何人依据本文内容采取行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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