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入境口岸:Arar 与 Zurbatiyah 的核准依据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KIMADIA 2026/04 公告 «تم اعتماد منفذي (عرعر و زرباطية) لدخول الادوية والمستلزمات الطبية»,核准 Arar(عرعر,沙特边境) 与 Zurbatiyah(زرباطية,伊朗边境) 两个口岸用于药品与医疗器械(المستلزمات الطبية)入境。这条公告有两重价值:一是确认器械入境须经核准口岸;二是它首次在本次可取到的一手官方文件中出现「المستلزمات الطبية」这一器械术语,为通篇使用「医疗器械/医用物资」提供了正面依据。⚠ 必须提醒:公告措辞是「核准了这两个口岸」,并未排除其他口岸,因此不能写成「伊拉克医疗器械只能从这两个口岸入境」。此外,联邦与库尔德斯坦地区是两套不同的管制形态:联邦侧给出的是一份核准口岸清单;库区侧依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3 条第二款,未经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同意,边境口岸不得放行任何物料,属逐批事前同意(详见看点 3)。
#### 二、法规依据
| 法规名称(阿拉伯语/库尔德语原名) | 文号/编号 | 公布日期 | 条款号 |
|---|---|---|---|
| KIMADIA 公告(核准药品与医疗器械入境口岸) | 无编号(官网公告) | 2026/04(官网发布月份) | 正文一段,无条款号 |
| 部长会议第 569 号决议(2025) | 第 569 号(2025) | 2025-07-22 通过,2025-12-01 施行 | 要点第 2 项(预先申报单须载明边境口岸) |
| 库尔德斯坦地区《2016 年第 1 号指令》(清关前置审批与器械准入形态) | 第 1 号(2016) | 指令原刊日期本次未取得 | 第 3 条第二款(清关前置审批);第 9 条第七款 أ(器械不适用进口许可、改走入境准许)|【一手·已核验(影印件栅格化逐字判读,本次核读至第 7 页,语言为库尔德语索拉尼)】 |
来源等级:KIMADIA 公告【一手·已核验(官网公告,PDF 页面无发文机关与日期,日期取自官网发布月份)】;569 号决议【一手·已核验】;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一手·已核验(影印件栅格化逐字判读,本次核读至第 7 页;全件共 24 页,第 8–24 页未核)】。
⚠ 核读边界:库区该指令为 24 页纯扫描件,本次以 pypdfium2 栅格化后逐字判读第 1–7 页,语言为库尔德语索拉尼;本次核读至第 7 页,其余部分未核。凡超出已核读页面的内容,本文一律不作断言,也不得据本文反推「该指令不含某项内容」。
条款原文摘引:
- «تم اعتماد منفذي (عرعر و زرباطية) لدخول الادوية والمستلزمات الطبية»——已核准 Arar 与 Zurbatiyah 两口岸用于药品与医疗器械入境。
- 569 号决议要点第 2 项要求预先海关申报单载明 المنفذ الحدودي(边境口岸)——口岸信息是申报单的必填字段。
- 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机构全称(库尔德语索拉尼逐字):«بەڕێوەبەرایەتی کۆنترۆڵی جۆری بۆ دەرمان و پێداویستی و ئامێرە پزیشکییەکان (KMCA) لە وەزارەتی تەندروستیدا»——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设在库区卫生部内,不是独立于卫生部的管理局。
- 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9 条第七款 أ(库尔德语索拉尼逐字):«ئامێری پزیشکی و خزمەتگوزارییە پزیشکییەکان وە پێداویستییەکانی … ناکەونە بەر مۆڵەتی هاوردەکردنەوە لەبەر ئەوەی تۆمار نەکراوە بەڵکو پێویستیان بە ڕێپێدانی هاتنە ناوەوە دەبێ کە لە بەڕێوەبەرایەتی KMCA دەردەچێت.»——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与其耗材,不适用进口许可(因器械在库区不办理产品注册),改由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签发「入境准许」(ڕێپێدانی هاتنە ناوەوە)。
- 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3 条第二款(清关前置审批,本次判读):未经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同意,边境口岸不得放行任何物料。
本次核读范围内另读到的库区数字(第 1–7 页): 到货不得超过货架期 50%;免费样品不超过年度申请总量的 10%;违规先予警告 1 个月,持续或再犯的吊销。(第 8–24 页未核,本文不对其余部分作断言。)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两个阿拉伯语术语都要用,不能择一。 第 01 篇已说明:伊拉克联邦法律《公共卫生法第 89 号(1981)》全文 106 条中不存在监管意义上的医疗器械定义。那么在行政层面用什么来指代器械?官方文件实际并用两个词:本公告用的是 المستلزمات الطبية(医用物资),而 KIMADIA 招标公告中另有 الأجهزة الطبية(医疗器械),如 2025-01-21「شركات الاجهزة الطبية والخدمية」(医疗器械与服务类公司)。国瑞中安的处理是两个词并列、各自注明出处,不择一、不生造——因为择一就会漏掉另一半官方文件的检索命中。
看点 2|「核准」不等于「唯一」。 公告的动词是 اعتماد(核准/认可),不是 حصر(限定)或 اقتصار(仅限于)。把它读成「只有这两个口岸能进」,是把核准当成排他。国瑞中安要求客户在物流方案里把口岸作为需逐票确认的变量,而不是固定参数。
看点 3|★ 联邦 vs 库区:这是两套不同的管制形态,不能混写成同一种机制。 联邦侧的 KIMADIA 公告给出的是一份核准口岸清单——除 Arar(عرعر)、Zurbatiyah(زرباطية) 两个陆路口岸外,另载在基尔库克国际机场新设一个口岸单元(原文措辞 استحداث وحدة,字面为「新设一个单元」,不等于「新批准基尔库克机场为药械入境口岸」);企业按清单核对,属清单式管制,且清单式管制同样不排除清单之外仍有其他口岸。库区侧则完全不同:依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3 条第二款,未经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同意,边境口岸不得放行任何物料——这里没有一份可供企业自行核对的口岸清单,口岸能否放行取决于每一批货物是否先拿到 KMCA 的同意,属逐批事前同意式管制。两者的差别不在口岸数量,而在控制点的位置:联邦侧的控制点是一份公开的清单(企业可自查),库区侧的控制点是一次逐批的个案同意(企业必须逐批申请)。叠加第 9 条第七款 أ:器械在库区本就不适用进口许可(因不办理产品注册),走的是 KMCA 签发的入境准许,因此器械在库区的口岸放行实际上被包在「入境准许」这一道前置里,而不是另行按口岸清单核对。国瑞中安的排期口径是:联邦侧与库区侧各走各的通道,不合并成一套动作。
看点 4|★ 口岸与预先申报单的字段联动,是被忽略的一处硬耦合。 569 号决议(第 35 篇)要求预先申报单必须填写边境口岸;本公告又说明口岸须经核准。两者叠加的含义是:口岸不是报关行临场决定的事,而是必须在付汇前就确定、且与核准清单一致的字段。填错或填了未核准口岸,按第 35 篇第 7 项,汇款之后还改不了。
看点 5|把三篇串起来,是一条完整的操作链。 第 30 篇定 HS 归类 → 第 34 篇算税负 → 第 35 篇做预先申报并锁定单证 → 本篇定口岸 → 第 36 篇完成税款预缴与放行核对。任何一环改动都会回流到前一环,这也是国瑞中安坚持用单一台账管理伊拉克项目、而不是把报关、税务、物流分给三个供应商各自处理的理由。
#### 四、实务建议
- 在合同与物流方案里把入境口岸列为需书面确认的条款,逐票核对是否仍在最新核准清单内。实务口径:清单更新频次未见官方规定。
- 预先申报单的「边境口岸」字段与物流方案、商业发票三处保持一致,并在付汇前完成核对。
- 对经第三国中转或陆运抵港的路线,提前确认中转是否影响「原产国/装运国」两栏的填写——这两栏与口岸栏相互牵连。
- 不要把本公告当作「口岸已固定」的依据。国瑞中安在客户文件里一律写「当前核准口岸含 Arar、Zurbatiyah 与基尔库克国际机场新设口岸单元,以发货前最新公告为准」——写「含」不写「仅限」。
- 库区项目不能套用联邦侧「认准核准口岸清单」的思路:依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3 条第二款,须逐批取得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的事前同意,口岸放行被包在这道前置(器械为「入境准许」)之内;与联邦侧的口岸确认动作分开排期,不共用同一份口岸核对表。责任方:库区侧进口主体与国瑞中安法规团队;时点:联邦侧为付汇前完成口岸与清单核对,库区侧为每一批货物发运前取得 KMCA 同意,两个时点不合并。实务口径:逐批同意的办理时限,本次在已核读的第 1–7 页中未见规定(第 8–24 页未核)。
- 与第 35 篇的付汇前置要求合并排期:单证准备、口岸确认、归类确认三项必须在付汇前同步完成。
#### 五、核验清单
☐ 在 kimadia.gov.iq 公告栏目检索 2026/04 口岸核准公告原文,核对阿拉伯语措辞与发布月份。
☐ 确认公告用词为 اعتماد(核准),未出现排他性表述(حصر/اقتصار/فقط)。
☐ 复核 569 号决议要点第 2 项中「边境口岸」为预先申报单的必填字段。
☐ 与第 35 篇第 7 项(汇款后不得修改申报单)交叉核对口岸字段的锁定后果。
☐ 发货前向 KIMADIA 或当地代理复核核准口岸清单是否有更新。
☐ 复核基尔库克国际机场相关表述的阿拉伯语原文 استحداث وحدة(新设一个单元),对外文件不得写成「伊拉克新批准基尔库克机场为药械入境口岸」。
☐ 补齐库区 2016 年第 1 号指令第 8–24 页的核读,重点检索第 3 条第二款与第 9 条第七款 أ 之外是否另有口岸相关条款(本次核读至第 7 页,其余部分未核)。
☐ 向库尔德斯坦地区卫生部/药品、耗材与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处(KMCA)书面确认逐批事前同意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限与「入境准许」的签发流程。
☐ 与第 30、34、36 篇交叉核对同一批货物的归类、税负、单证、口岸四项是否一致。
☐ 复核本文引用的官方文件是否已被后续指令/决议替代(本文核验基准日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可核验的官方法规文件与政府公告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伊拉克法规体系以阿拉伯语官方公报文本为准,部颁指令与行政通知更新频繁且部分未集中公开,实际办理口径以伊拉克卫生部、计划部、KIMADIA 及海关当局的最新要求为准。企业在做出注册、投标、进口或上市后决策前,应就具体产品与具体时点向主管部门或专业顾问进行独立确认。国瑞中安不对任何人依据本文内容采取行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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