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审查 8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22 条在查什么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第 22 条给了 ANPP 不超过 8 日的受理审查期,
审查内容是三项:卷宗完整性、文件真实性、规费是否已缴。卷宗不完整则直接判不予受理
(irrecevable)并通知申请人。国瑞中安的解读:这 8 日是全项目性价比最高的 8 日——
在此之前的准备决定能否进入技术评估,在此之后的所有努力都是补件与等待。
二、法规依据
-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22 条(8 日受理审查、三项审查内容、不予受理)。
- Décret exécutif n° 20-324 du 6 Rabie Ethani 1442 correspondant au 22 novembre 2020 relatif aux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2020 年 11 月 22 日第 20-324 号执行令·医疗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9,2020-11-22 公布,第 10–14 页,共 46 条) 第 21 条(缴费与回执)。
- Arrêté du 28 Ramadhan 1442 correspondant au 10 mai 2021 fixant la composition du dossier d’homologation et du dossier de renouvellement de la décision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 à usage de la médecine humaine(《2021 年 5 月 10 日部长令·核准卷宗与续证卷宗组成》,JORADP N° 55,2021-07-14 公布,第 21–24 页,共 13 条) 第 4 条(首次卷宗 22 项)、第 5 条(5 部分格式)、第 10 条(续证卷宗 21 项)。
- Arrêté du 12 Dhou El Kaâda 1442 correspondant au 23 juin 2021 fixant les modalités d’homologation des dispositifs médicaux fabriqués localement et destinés exclusivement à l’exportation(《2021 年 6 月 23 日部长令·本地生产专供出口器械核准方式》,JORADP N° 62,2021-08-15 公布,第 23–25 页,共 20 条) 第 6 条(8 日受理审查、核对分类与完整性)。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真实性”被写进受理审查,意味着文件公证链要在递交前完成。
第 22 条的三个审查对象里,文件真实性(l’authenticité des documents)排在完整性之后。
境外签发的 CLV、CPP、ISO 证书等,须完成合法化与翻译,否则会在这一关被拦下。
国瑞中安的标准做法是:把合法化与翻译的完成时间排在递交前至少 1 个月。
看点二:不予受理是”打回重来”,不是”补正”。
第 22 条的措辞是”卷宗不完整即宣告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比变更部长令第 9 条同样使用 irrecevable 一词,可见这是程序性驳回,
不是给一次补正机会。被判不予受理后要重新递交、重新缴费、重新起算。
看点三:常规通道 8 日,正规化通道只有 4 日,但审查口径一致。
2021 年 5 月 10 日正规化部长令第 7 条给的受理审查期是4 日,
并明确”按第 20-324 号执行令第 22 条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审查内容一样,只是时限减半。走正规化通道反而要准备得更整齐。
看点四:出口专用器械的受理审查多了”定位”一项。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口专用器械部长令第 6 条:受理审查核对
器械的定位与分类、卷宗完整性、文件真实性、核准规费缴纳。
比常规通道多出的”定位”一项,指的是要确认该器械确属”本地生产且专供出口”。
四、实务建议
- 递交前用第 4 条的 22 项清单做一轮完整核对,逐项签字确认。
- 境外文件的合法化与翻译在递交前至少 1 个月完成。
- 用第 5 条的 5 部分格式装帧,编号严格按附件 II,避免格式性缺件。
- 缴款凭证随卷递交,回执当场索取并核对日期。
- 走正规化通道时按 4 日标准准备,不能因为时限短就降低完整度。
- 出口专用器械额外准备”专供出口”的声明文件,对应定位核查。
五、核验清单
- □ 已用第 4 条 22 项清单完成递交前核对并签字。
- □ 境外文件的合法化与翻译已完成。
- □ 卷宗已按附件 II 的 5 部分格式与编号装帧。
- □ 缴款凭证已随卷递交,回执已索取并核对日期。
- □ 正规化通道已按 4 日标准准备。
- □ 出口专用器械已备妥”专供出口”声明。
本篇相关阅读
- 《第 11 篇 常规核准全流程:从递卷到决定的六个阶段》: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standard-homologation-process-six-stages/
- 《第 21 篇 核准卷宗五部分:2021 年 5 月 10 日部长令第 5 条》: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dossier-five-parts-article-5/
- 《第 17 篇 正规化通道:4 日受理 + 90 日决定的快速路径》:https://www.grzanglobal.com/algeria-medical-device-registration/regularisation-fast-track-four-days-90-days/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阿尔及利亚官方公报公布的法规原文整理,仅供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阿尔及利亚国家药品管理局(ANPP)与制药工业部可能发布新的部长令、通知或指南,具体项目请以递交时 ANPP 的最新要求与缴费通知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六国设有自营主体,并在埃及、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等市场建立了本地合作网络,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当地授权代表、技术文件编写、质量管理体系辅导、上市后警戒与合规维护服务。本系列内容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阿尔及利亚官方公报(Journal Officiel de la République Algérienne,JORADP)原文逐条核验后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