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小组与 CECP:第 54 条临床评价咨询程序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依 MDR 第 54 条,公告机构在对 III 类植入器械与 IIb 类用于给予和/或取出药品的有源器械(ARMP) 进行符合性评估时,须遵循临床评价咨询程序(CECP),由依第 106 条指定的专家小组对临床评价评估报告出具意见。专家小组的指定依 Implementing Decision 2019/1396,该决定已于 2025 年经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5/1324 修订。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编号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5第 54 条(CECP);第 54(2) 条(三项豁免);第 54(3) 条(通知义务);第 106 条(专家小组)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EUR-Lex
Implementing Decision 2019/1396医疗器械专家小组指定2019;经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5/1324 修订(2025)EUR-Lex
委员会工作人员文件 SWD依第 54(4) 条的 CECP 年度概览首份覆盖至 2022-06-30health.ec.europa.eu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CECP 的触发条件是”器械类型”,不是”制造商是否愿意”。

第 54(1) 条把范围限定为 III 类植入器械与 IIb 类 ARMP 器械。落入范围的项目在时间预算上必须预留专家小组环节,这一环节由公告机构启动,制造商无法绕过。

看点二:第 54(2) 条规定了三项豁免,第 54(3) 条要求逐案通知。

公告机构须就每一件落入 CECP 范围的器械,向主管机关、公告机构主管机关与委员会提交通知并说明理由(是否适用 CECP,若不适用则指明属 (a)(b)(c) 哪一项豁免)。因此即便最终不适用 CECP,也会产生一次通知动作与记录。

看点三:专家意见可以不采纳,但必须说明理由并公开。

公告机构收到专家小组意见后须予以充分考虑;不采纳时须在符合性评估报告中给出完整理由,委员会通过 EUDAMED 将该理由与专家意见一并公开。这条机制把”专家意见”从咨询变成有公开约束力的过程记录。

看点四:专家小组的构成在 2025 年发生过变化。

Implementing Decision 2019/1396 于 2025 年经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5/1324 修订,增设专家小组。小组构成变化会直接影响可承接的器械领域与排期,需要在项目启动时核实当前小组设置。

四、实务建议

  1. 项目启动时先判定是否落入第 54(1) 条范围,落入即预留专家小组环节的时间与费用。
  2. 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按专家小组审阅的颗粒度编制,结论与证据链完整可查。
  3. 与公告机构确认第 54(3) 条通知的时间点,避免通知动作与评审进度脱节。
  4. 若主张第 54(2) 条豁免,提前准备书面理由与佐证材料。
  5. 核对 2025 年专家小组设置变化对本器械领域的影响。

五、核验清单

  • □ 已判定产品是否落入第 54(1) 条范围
  • □ 已准备符合专家小组审阅颗粒度的临床评价评估报告
  • □ 已与公告机构确认第 54(3) 条通知安排
  • □ 若主张豁免,已备齐第 54(2) 条理由与佐证
  • □ 已核对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5/1324 后的专家小组设置
  • □ 项目排期已含专家小组环节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引用 Regulation (EU) 2017/745 第 54 条(含第 54(2)、54(3)、54(4) 款)与第 106 条(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Implementing Decision 2019/1396(2019,经 Implementing Decision (EU) 2025/1324 于 2025 年修订)及依第 54(4) 条的委员会年度概览文件;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经验性整理,已在文中标注,不作为法定依据。实际申报请以 EUR-Lex 与欧盟委员会官网最新文本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六国设有自营主体,可为客户担任当地持证人、进口商与授权代表;欧盟市场由国瑞中安注册团队与欧洲本地持照伙伴协同交付。我们提供欧盟 MDR 下的器械属性与分类判定(附件 VIII 22 条规则与规则 11 软件分类)、符合性评估路径设计(附件 IX/X/XI)与公告机构对接、技术文档(附件 II)与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附件 I)符合性矩阵编制、质量管理体系(第 10(9) 条)与 ISO 13485 衔接、临床评价(第 61 条与附件 XIV)与上市后临床随访(PMCF)、UDI(第 27 条)与 Basic UDI-DI 分配、EUDAMED 经济营运者注册与单一注册号(第 30、31 条)及器械注册、欧盟授权代表(EC REP)委任与连带责任管理、法规责任人(PRRC,第 15 条)支持、警戒与趋势报告(第 87、88 条)及定期安全更新报告(第 86 条)、遗留证书过渡期(第 120 条,经 (EU) 2023/607 修订)路径规划的全流程服务。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