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授权代表:第 12 条与交接安排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依 MDR 第 12 条,更换授权代表须有一份适当的协议,约定制造商、即将离任的授权代表与新任授权代表之间的安排。该协议至少须覆盖:旧授权书的终止日与新授权书的生效日、文件副本的移交、以及 EUDAMED 中注册信息(含单一注册号)的更新责任。

二、法规依据

法规/文件条款日期出处
Regulation (EU) 2017/745第 12 条(更换授权代表);第 11(2) 条(授权书要件);第 11(3)(b) 条(副本留存);第 11(3)(h) 条(终止通知)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EUR-Lex
Regulation (EU) 2017/745第 30、31 条(EUDAMED 注册与单一注册号)同上EUR-Lex
MDCG 2022-16授权代表指南现行欧盟委员会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更换的法律形式是”三方协议”,不是”两方解约 + 两方新签”。

第 12 条明确要求协议约定制造商、离任授权代表与新任授权代表三方之间的安排。分开签两份双边文件无法覆盖交接责任,尤其是”谁在过渡期持有技术文档副本”这一具体问题。

看点二:文件副本的移交是交接的核心风险点。

第 11(3)(b) 条要求授权代表留存技术文档、符合性声明与证书(含修订与补充)的副本供主管机关查阅。更换期间若出现副本空档期,主管机关请求查阅时无主体可响应,责任落在制造商身上。

看点三:注册信息的更新须同步完成。

授权代表须依第 31 条完成自身注册并取得单一注册号(SRN)。更换后,EUDAMED 中的经济营运者记录、器械记录上关联的授权代表信息须同步更新。自 2026-05-28 起相关 EUDAMED 模块强制使用(Commission Decision (EU) 2025/2371),未更新的记录会直接影响可追溯性。

看点四:终止通知义务在更换情形下仍然适用。

若更换的起因是制造商违反义务,离任授权代表仍须依第 11(3)(h) 条终止授权书并通知其所在成员国主管机关(适用情形下通知公告机构)。更换协议不能免除这一法定义务。

四、实务建议

  1. 更换项目启动即起草三方协议,明确终止日、生效日与重叠期(建议有重叠,不留空档)。
  2. 交接清单包含:技术文档副本、符合性声明、证书及修订补充、注册数据导出、投诉与警戒历史记录。
  3. 明确 EUDAMED 注册信息更新的责任方与完成时限。
  4. 在新授权书中重新确认 PRRC 安排(第 15(6) 条)。
  5. 更换完成后,向相关分销商与进口商通报新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与标签信息。

五、核验清单

  • □ 已签署三方协议(制造商、离任、新任)
  • □ 终止日与生效日已明确,无责任空档
  • □ 技术文档与证书副本移交清单已签署
  • □ EUDAMED 注册信息更新的责任方与时限已约定
  • □ 新授权代表已确认 PRRC 安排(第 15(6) 条)
  • □ 已完成向进口商与分销商的信息通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引用 Regulation (EU) 2017/745 第 12 条、第 11(2) 条、第 11(3)(b) 条、第 11(3)(h) 条、第 30、31 条(通过 2017-04-05,适用 2021-05-26)、MDCG 2022-16(解释性文件,法律位阶低于条例)与 Commission Decision (EU) 2025/2371(2025-11-26 通过,OJEU 2025-11-27 公布,自 2026-05-28 强制);标注"实务口径"的内容为经验性整理,已在文中标注,不作为法定依据。实际申报请以 EUR-Lex 与欧盟委员会官网最新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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