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与技术要求
CSDT 技术文档编制、测试要求与常见退审原因
申报资料与技术要求
本主题速查表
| 关键结论 | 说明 |
|---|---|
| 资料结构 | 技术文件为法定概念,医疗器械法第 2 条第 2 项载明原材料、品目结构、预期用途、使用说明、作用原理、使用注意事项、检验规格 7 项。 |
| 等同比对 | 实质等同按预期用途、作用机制、原材料、性能、检验规格、使用说明 6 项比对;体外诊断器械仅适用 4 项。 |
| 标签语言 | 标示义务分设四个条文:容器第 20 条、外包装第 21 条、说明书第 22 条、呈现方式第 23 条,须以韩文准确易懂标示。 |
| 临床证据 | 在韩实施临床试验须依医疗器械法第 10 条事前取得计划批准;计划批准与品目许可是两条独立行政审批。 |
| 免交误区 | 1 等申报免技术文件与临床资料,免的是提交动作;KGMP 免除亦不等于免除 UDI 与流通记录报告义务。 |
本主题全部 10 篇按页面顺序排列
01
技术文件结构与 IMDRF STED 的对应关系
02
实质等同资料:如何选对比对器械
03
临床资料要求:临床试验计划批准与资料组成
04
韩国医疗器械标签与说明书要求
05
医疗器械标准代码(UDI):赋码、数据提交与时限
06
医疗器械标准规格的适用与豁免
07
变更管理:从逐项事前许可到负面清单制
08
软件医疗器械与 AI 器械的资料要求
09
体外诊断器械的独立路径与临床性能试验
10
电子提交与申报流程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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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国瑞中安(GRZAN)基于公开法规整理,数据核验截至 2026年10月19日,仅供行业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以当地主管机构当期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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