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声明类 Class I 器械的过渡资格判定
更新时间:2026-10-31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自我声明(self-declared)的 Class I 器械并非自动获得英国过渡资格。官方指引明确:这类产品只有在依 EU MDR 要求自我声明(可至 2030 年 6 月 30 日),或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前依 EU MDD 自我声明、且 EU MDD 不需公告机构介入而 EU MDR 需要介入(即升类器械与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可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两种情形下,才可继续投放大不列颠市场。
二、法规依据
- UK MDR 2002(SI 2002/618,as amended):reg 19B(3)、reg 19B(3A)(由 SI 2023/627 reg 6(4) 插入)。
- SI 2023/627 reg 6(3)(c)、reg 6(4):将声明时间锚定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前,并插入 reg 19B(3A) 的介入性判定。
- 官方指引:GOV.UK《Timelines for acceptance of CE marked medical devices in Great Britain (GB)》。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自我声明”被细分为三档命运。 同样是无公告机构证书的产品,在英国的待遇取决于:声明所依法律(MDR 还是 MDD)、声明时间(是否早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及在 EU MDR 下是否会升类或落入复用手术器械。三档分别对应可至 2030 年、可至 2028 年、不可继续投放。
看点二:无菌与测量功能的 Class I 有独立通道。 官方指引载明:具有无菌或测量功能、且持有有效 EU MDD 证书的 Class I 器械,可投放至 2028 年 6 月 30 日。这与普通自我声明 Class I 的路径不同,需在台账中分列。
看点三:IVD 侧存在镜像规则。 SI 2023/627 reg 9(4) 为 reg 44ZA 插入 (3A):对依 Article 9 不需公告机构介入的相关器械,仅当依 EU IVDR Article 48 需要公告机构介入时才适用。即 IVDD 下的”Others”类产品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延续。
四、实务建议
国瑞中安建议在 Class I 产品清单中增设三个字段:声明所依法律、声明签署日期、EU MDR 下是否需公告机构介入。三个字段组合即可直接读出英国可用期限。对于落在”不可继续投放”档位的产品,应优先评估 UKCA 自我评定路径(Class I 无需英国符合性评估机构介入,路径相对短)。
五、核验清单
- □ 已确认自我声明所依法律(MDD / MDR)
- □ 已确认声明签署日期是否早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 □ 已判定 EU MDR 下是否需公告机构介入
- □ 无菌/测量功能子类已单独处理
- □ IVD 产品已按 reg 44ZA(3A) 完成镜像判定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 英国责任人(UKRP)委任与授权书签署支持
- MHRA 注册(DORS)全流程申报与账户生命周期管理
- 器械分类判定、GMDN 代码选型与年度注册费用测算
- 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双路径设计与 UK(NI) 方案
- 上市后监督(PMS)体系搭建、PMSR/PSUR 编制与警戒报告递交
- 严重不良事件与现场安全纠正措施(FSCA)应急处置
- 英国法规变动监测与合规差距评估
免责声明
本文所引法规依据为:The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2(SI 2002/618,as amended,reg 19B(3)、(3A)、44ZA(3A));The Medical Devices (Amendment) (Great Britain) Regulations 2023(SI 2023/627,制定 2023 年 6 月 9 日,reg 6、9);GOV.UK 指引《Timelines for acceptance of CE marked medical devices in Great Britain (GB)》。实务口径,已在文中标注。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是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六国设有自营主体,可为客户担任当地持证人、进口商与授权代表;英国市场由国瑞中安注册团队与英国本地持照伙伴协同交付。我们在英国市场提供以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