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QC 是什么:依 1979 年第 54 号法设立,隶属计划部而不在卫生部序列

更新时间:2026-10-30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 一、结论先行

中央标准化与质量控制局(COSQC,الجهاز المركزي للتقييس والسيطرة النوعية)依 1979 年 6 月 4 日颁布的第54号法于1979年设立,这是其官网明文自述。它的隶属关系不在卫生部:伊拉克计划部官网「部属机构」(تشكيلات الوزارة)名单中列有 COSQC,属计划部序列。中文资料普遍把它写成「伊拉克卫生部下属标准局」,该说法在可直连的官方渠道中未检索到任何支持依据,可判定为错误表述。写错隶属关系最直接的后果,是企业把器械资料递到错误的窗口、把费用交到错误的机构。

#### 二、法规依据

法规名称(阿拉伯语原名/英译)文号/编号公布日期条款号
COSQC 设立依据(官网自述)
https://cosqc.gov.iq/laws/regulation
第 54 号法颁布 1979-06-04设立条款(页面级)
伊拉克计划部「部属机构」名单
https://mop.gov.iq/
—页面未标注日期تشكيلات الوزارة
COSQC《服务收费指令第 4 号(2016)》第 4 号(2016)2016-06-05 签署第 2 条

来源等级:第一、二行【一手·已核验(页面级)】;第三行【一手·已核验(官方 PDF,OCR 判读)】https://cosqc.gov.iq/uploads/laws/instructions/1759721890_instruction2016.pdf 。取证边界:1979 年第 54 号法原文本次未直连取得,本文引述的是 COSQC 官网自述页与计划部部属机构名单;司法部与官方法律库本次不可达。

条款原文摘引:

  • «يعتبر الجهاز المركزي للتقييس والسيطرة النوعية من الاجهزة العريقة حيث تأسس عام 1979 بموجب القانون رقم 54 الصادر في 1979/6/4»——中央标准化与质量控制局渊源久远,依据 1979 年 6 月 4 日颁布的第 54 号法于 1979 年设立。
  • 计划部官网「部属机构」(تشكيلات الوزارة)名单中列有«الجهاز المركزي للتقييس والسيطرة النوعية»——该机构属计划部序列。

####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 1|隶属关系不是百科知识,它决定资料递到哪扇门。 企业办伊拉克器械项目,至少会碰到两条线:卫生部的技术事务司注册司管企业登记与逐批进口许可,COSQC 管标准与质量标志。把 COSQC 当成卫生部下属机构的企业,常见动作是把质量标志申请与体系证书一并塞进注册司的资料包,结果两边都收不进去。国瑞中安接手项目时,第一步就是把这两条线的受理窗口、联系人与递交方式分开建档。

看点 2|横向对照:中国的标准线与药品监管线同样是分开的。 中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标准化管理归市场监管总局体系,医疗器械注册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条线各有入口;伊拉克的构造与此可比——COSQC 在计划部这条线上,注册司在卫生部那条线上。区别在于:中国两条线的分工有清晰的法规边界,伊拉克的边界靠行政实践维持,且 COSQC 侧对器械的公开要求极少(见第 28、29 篇)。

看点 3|证伪:中文资料里的”伊拉克卫生部下属标准局”。 这一表述在 COSQC 官网自述与计划部部属机构名单中均得不到支持:官网写明其设立依据为 1979 年第 54 号法,计划部把它列进本部序列。该说法的来源多为二手资料的转抄,一旦照抄到投标文件与资料清单里,会连带把递交路径一起写错。

看点 4|COSQC 与器械企业真正相关的只有两件事。 一是伊拉克质量标志(علامة الجودة),二是进口产品技术要求(المتطلبات الفنية للمنتجات المستوردة)。这两项都挂在 COSQC 官网的服务入口下,前者需登录申请(第 29 篇展开),其收费依据为 2016 年第 4 号指令(第 28 篇展开)。除此之外,COSQC 的法定射程是标准制定、计量与检验服务,不是产品准入审批。

看点 5|署名部别本身就是证据,但只能用到这个程度。 2016 年第 4 号收费指令的署名人是计划部长(وزير التخطيط),落款 2016-09-20。国瑞中安据此可写死的是:制定这部收费指令的部别是计划部,不在卫生部序列内——这才是本文的关键结论,也是中文资料最容易写错的地方。⚠ 但有两条不能越界:其一,不得用签署人反推 COSQC 的现行隶属——同一机构的不同文件可由不同部别首长签署,方法上不可靠;其二,COSQC 现行隶属关系本次未取得官方定论,不作断言(其官网 «في حينه» 属历史表述)。可写的是「COSQC 依 1979 年第 54 号法设立;其 2016 年第 4 号指令由计划部长签署」。

#### 四、实务建议

  1. 建立”两线分工表”:注册司线管企业登记与逐批进口许可,COSQC 线管标准与质量标志。国瑞中安在项目中按这两条线分别建档,绝不共用一份资料包。
  2. 需要办质量标志或查询技术要求时,直接走 COSQC 官网服务入口(https://cosqc.gov.iq/ ),不要经卫生部窗口转递。
  3. 投标文件与资料清单中出现机构名时,统一用中央标准化与质量控制局(COSQC),并核对计划部部属机构名单确认现行归口。
  4. 委托当地代理时,在代理协议里写明各条线的受理机构与窗口,避免代理把资料递到错门后主张”已递交”。
  5. 实务口径:涉及 COSQC 的办理周期与费用,未找到官方时限条文;可核验的金额仅见 2016 年第 4 号收费指令(第 28 篇),其余一律以受理时的官方通知为准。

#### 五、核验清单

☐ 直连 https://cosqc.gov.iq/laws/regulation ,核对设立依据原文是否为第 54 号法、日期 1979-06-04。

☐ 直连计划部 https://mop.gov.iq/ 「部属机构」(تشكيلات الوزارة)页,确认 COSQC 是否在名单内。

☐ 复核 2016 年第 4 号指令落款(计划部长、2016-09-20);COSQC 现行隶属关系本次未取得官方定论,不作断言。

☐ 用阿拉伯语«الجهاز المركزي للتقييس والسيطرة النوعية»检索,确认机构全称与现行隶属表述。

☐ 核对企业资料包中是否出现”卫生部下属标准局”一类错误表述,出现即改正。

☐ 分别记录注册司线与 COSQC 线的受理窗口、联系人与递交方式,形成内部两线分工表。

☐ 复核本文引用的官方文件是否已被后续指令/决议替代(本文核验基准日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公开可核验的官方法规文件与政府公告整理,仅用于行业交流与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商业承诺。伊拉克法规体系以阿拉伯语官方公报文本为准,部颁指令与行政通知更新频繁且部分未集中公开,实际办理口径以伊拉克卫生部、计划部、KIMADIA 及海关当局的最新要求为准。企业在做出注册、投标、进口或上市后决策前,应就具体产品与具体时点向主管部门或专业顾问进行独立确认。国瑞中安不对任何人依据本文内容采取行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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