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 825/1998 第 21 条:四类器械的证据等级阶梯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DS 825/1998 第 21 条 是智利申报资料要求的总纲,按风险类别设四层递进:I 类 六项基础资料;II 类 追加质量体系证明(NCh-ISO 9002 或 GMP);III 类 追加支持性科学文献、制造商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研究、质量体系证明(NCh-ISO 9001 或 GMP);IV 类 再追加代表性患者群体研究、器械全部固有风险研究、制造商的生物学研究。

国瑞中安的判断:看懂这张阶梯表,就明白为什么 III、IV 类项目的核心不是”翻译说明书”,而是临床评价与风险管理证据链。 第 25/2026 号豁免令新纳入的 39 类恰恰以 III、IV 类为主。

二、法规依据

  • 医疗产品与器械控制条例|Decreto Supremo N° 825,de 1998|1999 年 8 月 21 日|第 21 条 a) 项:I 类资料要求——①产品、制造商与经销商的识别信息(含包装标签、内附说明、批号与编码、工作原理);②材料声明(部件与原材料清单、化学试验与生物评价);③灭菌与贮存资料(方法、控制、有效期、贮存条件);④境内外支持质量与生产的证明材料;⑤性能评价(依智利官方标准,无则依卫生部批准的标准);⑥进口产品须附原产国出口证明。
  • 同前|第 21 条|II 类:I 类全部 + 质量体系证明(NCh-ISO 9002 生产/安装/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或 GMP)。
  • 同前|第 21 条|III 类:I 类全部 + 支持性科学文献 + 制造商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研究 + 质量体系证明(NCh-ISO 9001 或 GMP)。
  • 同前|第 21 条|IV 类:III 类全部 + 代表性患者群体研究 + 器械全部固有风险研究 + 制造商的生物学研究。
  • 同前|第 20 条|四类风险分级定义。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阶梯是”叠加”结构,不是”替换”结构。

II 类 = I 类 + 质量体系;III 类 = I 类 + 三类新证据;IV 类 = III 类 + 三项追加。没有任何一层可以跳过前面的基础。 企业在 IV 类项目中若把精力全放在临床研究上,却漏掉 I 类的材料声明与灭菌资料,会被从最底层退回。

看点二:第 21 条写的是 1998 年的标准编号,实务按现行版本审阅。

条文仍引用 NCh-ISO 9002(II 类)与 NCh-ISO 9001(III、IV 类)——这两个编号在 ISO 体系中是 2000 年前的旧版本。实务中 ISP 按现行技术指引审阅,ISO 13485 证书是行业通行做法(实务口径)。正确做法是按”条文要求 + 现行实践”双轨准备:既说明对条文的符合路径,也提供现行 ISO 13485 证书。

看点三:I 类的六项里,最容易低估的是第④项与第⑤项。

第④项是”境内外支持质量与生产的证明材料”,第⑤项是”性能评价(依智利官方标准,无则依卫生部批准的标准)”。第⑤项直接呼应《卫生法典》第 111 条 c) 项的标准顺位——先 NCh,再国际标准。这条要求决定了检测报告必须能映射到智利标准。

看点四:IV 类的”全部固有风险研究”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层级。

这不是一份风险分析报告,而是要求对器械的全部固有风险开展研究。国瑞中安在 IV 类项目里通常把这条拆成:已知风险清单、风险评价矩阵、剩余风险可接受性论证、以及上市后监测计划四个部分。

四、实务建议

  1. 按类别建立证据矩阵:以第 21 条的四层为行,以具体文件为列,标注”适用/不适用/已备/待备”。
  2. I 类六项先做完再做上层:基础层缺项会导致整包退回。
  3. 质量体系证书按”条文 + 现行实践”双轨准备:提供 ISO 13485 证书,并说明与条文要求的对应关系。
  4. 性能评价建立 NCh 标准映射:检测报告逐项对应智利官方标准,缺失时说明卫生部批准标准的适用依据。
  5. IV 类的固有风险研究拆成四部分组织,避免用一份通用风险报告覆盖。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21 条建立四类证据矩阵
  • □ I 类六项基础资料已完整
  • □ 质量体系证书已准备,并说明与条文要求的对应
  • □ 性能评价已建立 NCh 标准映射
  • □ III 类已备科学文献与有效性/安全性研究
  • □ IV 类已备代表性患者群体研究、固有风险研究与生物学研究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如需针对具体产品做智利准入可行性评估,请联系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截至核验日的智利官方法规文本编写,仅供医疗器械与 IVD 制造商在准入决策中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替代智利主管机构的个案裁定。法规文本、程序与收费标准可能变动,具体项目请以智利公共卫生研究院(ISP)现行技术指引与个案批复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是一家专注医疗器械全球法规事务的咨询机构,不是分销商,不做渠道、不压货、不与制造商争夺终端客户。我们的服务覆盖欧盟 MDR、美国 FDA、东南亚、拉美与中东的器械与 IVD 注册、授权代表(持证人)架构设计、技术文件编写与本地化、临床评价、上市后警戒与召回支持。在智利市场,国瑞中安以制造商利益为唯一立场:注册证的控制权始终留在制造商手里,渠道可以更换,证不能失控。

与 GRZAN 携手,开启您的国际化之旅

我们期待与更多医疗器械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全球市场。

联系我们
微信
WeChat
微信二维码
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联系
Call
办公电话 工作日 9:00-18:00
0755-88659477
移动电话 24小时服务
+86 15815880040
邮箱联系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