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与灭菌验证资料:DS 825/1998 第 21 条的两项硬要求
更新时间:2026-10-29 · 国瑞中安法规团队 · 核验基准日 2026-10-20
一、结论先行
DS 825/1998 第 21 条 把灭菌与贮存资料列为 I 类器械的基础要求之一,涵盖四项内容:灭菌方法、灭菌控制、有效期、贮存条件。同时,第 25/2026 号豁免令把蒸汽与环氧乙烷灭菌设备本身也纳入受控清单——灭菌既是资料要求,也是产品类别。
国瑞中安提示两个高频失分点:无菌批次证书须经 Apostille;有效期与贮存条件必须与西语标签一致。
二、法规依据
- 医疗产品与器械控制条例|Decreto Supremo N° 825,de 1998|1999 年 8 月 21 日|第 21 条 a) 项第 3 点:灭菌与贮存资料——灭菌方法、灭菌控制、有效期、贮存条件。
- 同前|第 21 条 a) 项第 1 点|产品识别信息含批号与编码。
- ISP 程序|prestación 9100003(v3,2025 年 9 月 25 日)|申报无菌批次证书(cuando corresponda),须经认证或 Apostille。
- 将列明器械纳入第 111 条卫生控制制度|Decreto Exento N° 25,de 2026|2026 年 3 月 19 日|纳入蒸汽或环氧乙烷灭菌设备(II 类)。
- 同前|变更条款|设计、制造或预期用途发生影响质量、安全性或性能的重大变更,须重新申请注册。
三、专业解读看点
看点一:灭菌资料是”基础项”,不是”无菌产品专属项”。
条文把它放在 I 类六项基础要求里。非无菌产品也要回应这一项——方式是说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而不是留空。留空会被视为资料不完整。
看点二:灭菌方式变更属于可能触发重新注册的重大变更。
第 25/2026 号豁免令把影响质量、安全性或性能的变更列为须重新申请注册的情形。灭菌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几乎必然落入重大变更。国瑞中安建议把灭菌方式写进变更影响评估表的”高风险项”。
看点三:无菌批次证书是”每批”文件,且须认证。
程序要求提交申报批次的无菌证书,且须经 Apostille。这意味着申报批次一旦确定,不宜中途更换;更换会触发重新取证,周期以周计。
看点四:灭菌设备本身被纳入清单,形成”设备 + 耗材”双重申报。
蒸汽与环氧乙烷灭菌设备被列入 II 类。若企业同时出口灭菌设备与依赖该设备灭菌的耗材,两条产品线都要评估——设备按 II 类走 36 个月 过渡期,耗材按其自身类别判断。
四、实务建议
- 非无菌产品也要书面说明”灭菌项不适用”及理由,不要留空。
- 无菌批次证书一次办妥 Apostille,申报批次确定后不再更换。
- 有效期与贮存条件与西语标签逐字一致,建立对照检查。
- 把灭菌方式变更列入变更影响评估表的高风险项,变更即评估是否需重新注册。
- 同时经营灭菌设备与耗材的企业分两条线评估,各自确定类别与过渡期。
五、核验清单
- □ 已按第 21 条 a) 项第 3 点准备灭菌方法、控制、有效期、贮存条件四项资料
- □ 非无菌产品已书面说明不适用理由
- □ 无菌批次证书已办理 Apostille
- □ 有效期与贮存条件已与西语标签逐字核对
- □ 灭菌方式变更已列入变更影响评估表高风险项
法规信息核验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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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法规团队依据截至核验日的智利官方法规文本编写,仅供医疗器械与 IVD 制造商在准入决策中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替代智利主管机构的个案裁定。法规文本、程序与收费标准可能变动,具体项目请以智利公共卫生研究院(ISP)现行技术指引与个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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