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主体进口与费用

持证主体进口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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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结论说明
持证主体第 5 条规定注册证以持证人名义颁发并对其使用负责,境外制造商须通过厄瓜多尔本地持证人持证。
资质前置从事生产与进口的场所须持有效经营许可,且只能从事许可载明的活动;技术负责人须为药学化学师。
官费口径第 8 条只规定依 ARCSA 现行收费标准缴纳,金额不入正文;再分类与自愿注销两项官方明文免费。
证书周期注册证有效期 5 年可续同等期限;续证须在到期前至少 90 个法定期间提出,且不早于到期前 6 个月。
费用陷阱补正失败或逾期被撤销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第 18 条);进口环节另有从价关税、IVA 15%、FODINFA 0.5% 与 ISD 5% 四层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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