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合规与法规动态
不良事件上报、变更通知分级、法规动态跟踪
上市后合规与法规动态
本主题速查表
| 关键结论 | 说明 |
|---|---|
| 警戒义务 | 第 20 条整条经 2025 年第 2181 号法重颁,医疗用品写入强制报告链;制造商、注册证持有人与专业人员各自负报告义务,对象是副作用、无严重性门槛。 |
| 批次放行 | 第 13 条第 1 款对输入或境内生产的具体批次做合格评定并签质量证书;第 4 款凭 GMP 证书免除逐批程序,费率由卫生部会同反垄断机关批准。 |
| 撤市清单 | 第 21 条第 1 款共 12 项:第 3 项以输入塔吉克斯坦之前为时点,第 8 项收他国禁止或撤出信息即触发,第 12 项专指器械结构、作用原理与制造缺陷。 |
| 监督检查 | 第 12 条第 4 款列 5 种国家监督方式,第 9 条第 7 项按 GLP、GCP、GMP、GVP、GPP、GDP 六类规范检查;第 9 条第 3、8 项由同一机关办理,沟通窗口单一。 |
| 法规动态 | 2026 年 5 月 28 日政府会议审议《2026-2030 年制药工业发展规划》草案,指标与时间表未取得正式文本;国产支持的立法基础是第 4 条第 5 项,而非该规划。 |
本主题全部 10 篇按页面顺序排列
01
药物警戒新义务:医疗器械被纳入强制报告主体
02
隐瞒与不完整报送的法律后果:第 20 条第 4 款
03
撤出流通的十二项法定情形:第 21 条的完整清单
04
境外监管行动的境内联动:第 20 条第 5 款与第 21 条第 8 项
05
逐批放行与上市后抽检:第 12 条第 3 项与第 13 条
06
运输、储存、销毁与有效期延长禁令:第 27 条
07
损害赔偿的四种归责路径:第 47 条
08
监督检查与违法责任:第 12 条、第 9 条与第 48 条
09
2026-2030 制药工业发展规划:国产替代压力与外商投资窗口
10
中国制造商的塔吉克斯坦市场策略:单轨格局下的五年规划
免责声明
本文由国瑞中安(GRZAN)基于公开法规整理,数据核验截至 2026年10月19日,仅供行业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法规以当地主管机构当期公布为准。
关于国瑞中安
国瑞中安(GRZAN)专注医疗器械全球法规注册与授权代表服务,提供当地 AR 持证、产品注册与合规一站式支持,可通过官网留言获取免费注册可行性评估。